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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小说】三叶草(还是长篇,爱看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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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2:08 | 只看该作者
十六、她人间蒸发了吗?
  一个闷热潮湿的午后,船在江心抛锚。江面上没有一丝风,空气好像静止了。船员们多数乘交通艇上岸去了,留在船上的船员寥寥无几。
  我来到船尾甲板的天篷下,从楼梯口看下去,二楼船尾的绞关旁坐着一个人,面前有一堆菠菜,择菜的人正是牛丽萍。从她的背影看,她似乎一个人在偷偷抹泪。我不由得将双腿跨在楼梯扶手上,“哧溜”一下从楼梯上滑下去,来到她的身后。
  我想伸手悄悄蒙上她的眼睛,但是我不敢。想了一想,还是“嗨!”了一声,算是打招呼。
  牛丽萍急忙转过身来,说:“你作死啊!吓我一跳。”
  我看见她的眼眶还有些发红,问道:“是谁叫你这样伤心呀?”
  牛丽萍用手背揉了揉眼睛,说:“谁伤心了,我眼里进了个沙子。”停了一下,又说:“总是这么闹!你们就不能叫我省点心吗……”
  我知道她是指闹酒的事,觉得这事不能连带上我,就故意逗她说:“谁不让你省心啦?”
  牛丽萍看了我一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你们不能打歪主意,我比你们几个年龄都大。”
  本来没我什么事,叫她这样一说,我倒糊涂了。仿佛自已睡梦中的那点事也叫她窥见了一样。我涨红了脸,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一个人面对着一大堆菠菜,不急不慢地把它们拣到一只筐里。我觉得应该帮帮她,就在她对面的绞关底盘上坐下来。
  时令已是初夏,牛丽萍上身穿了一件圆领的娃娃衫,下身穿一件蓝色的百褶裙。娃娃衫的领口很大,一只肩头露出来。她坐在一只木凳上,张开双腿。我可以看见她裙子里面穿的内裤。那是一件红花短裤,裤腿处的缝隙令不争气的目光恨不得曲折了爬进去。
  这是一个心智迷离的时刻,脊背沟上感觉有汗珠子慢慢渗透下来。我手上择着菠菜,神不守舍地不知心思跑到哪儿去了。
  牛丽萍抬头的时候,我剩下的自制力仅仅只够急忙移开我的视线。但我的视线还是被牛丽萍捉住了。她轻轻地笑起来,说:“你也蛮坏的来。”
  她的笑容仿佛一个魔咒,把我魇住了!我几乎被施了定身法一般,有好几分钟,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眼睛只顾盯着手里的菠菜,不敢抬头。
  牛丽萍又摘了几棵波菜,似乎轻轻叹了口气,说:“我有一些照片给你看。等会我把这些菠菜洗好,你到我船舱来吧。”
  我兴奋得连神经末梢都在颤抖。我心想所谓看照片不过是一个事件的前奏。而时间她也安排的好,再等一会,跟她住一个舱的邹月英要去值4-8点的班,房间里就没有别人了。
  我看着她,一连说了两声:“好,好。”
  正在这时,木匠万波出现在通往厨房的舱门口。他跨出舱门,来到船尾的甲板上,把一只挂了钓饵的鱼钩扔进江里。他一边把钓线栓在船舷的栏杆上,一边斜睨了我们,不怀好意地笑道: “上钩喽,上钩喽。”
  牛丽萍不满地盯了木匠万波一眼,脸色一沉,说:“你说什么哪?”
  木匠万波笑嘻嘻地说:“我说钓鱼呀!”
  牛丽萍白了木匠万波一眼,不客气地杵他一句:“没皮没臊!”
  说完这句话,牛丽萍把没拣完的菠菜一古脑儿装进已经拣过的菜筐里,不拣了。那些拣出来的黄菜叶子一簸箕戽下江去,端着菜筐一阵风儿般地卷进门去,到厨房里洗菜去了。
  木匠万波受到抢白,咬着牙根骂了一句:“小臭蹄子,德性!”
  
  我的心像桌上的小闹钟,嘀嘀哒哒地转个不停。想到就要发生的一幕,觉得像在梦里一样。去,还是不去?这个问题在脑子里过了无数遍,我觉得我要不去,那就太孱头了,简直不是个男人。怎么办?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难道这一切不正是我渴望的吗?那我装什么蒜呢?真他妈的不要脸!我在心里狠狠地骂着自己,这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肯定是去。
  过了十五分钟,我觉得是时候了。因为我看见值班的邹月英已经到驾驶台上去了。我开始行动。
  揣着一颗兔子似的心,我蹑手蹑脚地来到牛丽萍的舱门前。看看四下无人,我握着门把手,轻轻一扭,门无声地开了。
  我以为最激动的一刻就在眼前,心都快跳出了嗓子眼。可是,门里是空的。房间里空无一人。怎么回事?难道她还没洗好那几棵菠菜?怪了!她要是洗菜这么认真就不是她牛丽萍了。
  但我第一反应还是去到厨房看了一下。没有。厨房里一筐洗净的菠菜架在水池上沥水,可是牛丽萍不知哪儿去了。
  她能上哪儿去呢?我又到厕所哪儿呆了片刻,听听厕所里什么动静也没有,断定她不在里面。我开始到处走动,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心里十分紧张。我搜遍了全船,从驾驶台到机舱,每一个可以想到的角落都寻遍了,没有,还是没有。这个人好像突然人间蒸发,彻底地消失了。我甚至闯进女厕所看了,也没有。这怎么可能呢?
  我又一次推开她的舱门,希望突然看见她笑嘻嘻地对我说:跟你躲个猫猫玩呢!可是,房间里还是空空如也。
  船抛锚在江心,牛丽萍又不会游泳,除非她寻死,还能到哪儿去呢?我发疯似的再一次寻遍了全船。几乎怀疑是不是我害死了牛丽萍。或许她一时想不开,跳了江了。
  但是不像呀,她跟我说话时那副笑微微的模样,哪儿像寻短见的呢?
  当我从舵机房里钻出来,走过底层舱内走廊,这儿比较偏僻,平常很少有人走到这儿来。走过一扇门后,我的下意识觉得这儿有点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转回身来,陡然,我的目光再次聚焦在那扇门上。
  这扇门上平常总是挂着一把黄铜挂锁,而此时,挂锁不知哪儿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弯成U型的八号铁丝。我脑子里一个激灵,浑身打了个冷战,我突然明白牛丽萍现在哪儿了!
  我们船上有一个八、九平米的冷库。买了鱼肉,就放在冷库里。我曾趁着往里面抬猪肉,进去这个冷库参观过。进门两旁是分隔层的铁架子,中间一溜过道铺着栅栏般的木地板。冷库里凉森森的,尤其是铁架子上那些猪肉、光鸡和冻鱼一类的食品,看起来更像是动物的尸体,令人耽不了一会儿就急于出来。即使没有心理作用,光是寒冷就让人受不了。
  此时牛丽萍莫名其妙地被人关在了里面。
  原来她想到晚上做菜需要一块冻肉,就开了黄铜锁,进冷库拿菜。为了避免冷气外泄,她一进去就把门带上了。黄铜锁她是带进来的,等她拿好了菜,却怎么也推不开那扇本来应当一推就开的门。
  她在里面急得脑袋“嗡”地一下就炸了。无论她踢、打、推、拉,没用!那扇门从外面扣死了。冷库的门有厚厚的石棉,保温又隔音,这儿又没有人来,就算牛丽萍嗓门再大,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牛丽萍在冷库里冻得瑟瑟发抖。她想到生命也许真的就会冻结在这冷库里。冷库里储存着供人们享用的动物的尸体,难道有人要把她牛丽萍也当成速冻食品吗?
  想到这里,牛丽萍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她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哭得眉眼鼻嘴一塌糊涂,哽咽着上气不接下气。她使劲地摇撼那扇生死之门,声嘶力竭地喊道:“你们放了我吧!放了我吧!求求……”
  那扇门纹丝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十分钟?二十分钟?抑或半个小时?总之,从牛丽萍的感受来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久,已经绝望得停止哭泣的牛丽萍为了抵御寒冷,缩着肩,跺着脚,在冷库的走道里像一只小老鼠般的来回蹿动。突然,那扇门被我拽开了。
  天哪!门开了。
  牛丽萍冲出了牢门,她那惊天动地的嚎哭真够叫人惊心动魄的。
  
  船上对此事的反应却是当成一场玩笑。
  政委左拐子骂干这事的人:“生儿子没有屁眼。把小牛冻成了牛肉,想吃牛肉包子不成?”骂得船员们笑将起来。
  牛丽萍不依不饶,一定要追查是谁干的。其实我们心里都怀疑木匠万波,只是没有证据。
  政委左拐子给牛丽萍分析:“从作案时间来说,离晚上开饭只有一个小时,要是开饭时大家不见你,肯定不等杨光发现,大家也会去找。所以,不具备杀人动机。就是开个玩笑。对了。杨光怎么想到跑到哪儿去的呢?这事会不会是杨光干的?”
  牛丽萍摇了摇头,她知道不是我。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记得牛丽萍冲出冷库时,我一把抱住了她。她的冰凉的脸蹭在我的脸上,让我心里陡然一酸。听着她尖厉的嚎哭声,我的心仿佛都要碎了。
  我搂着她走了几步,看见船员们纷纷跑出来,才赶紧跟她保持距离。我跟大家解释说,我碰巧从冷库经过,看见黄铜挂锁不见了,换成了铁丝……。
  大家都对牛丽萍的遭遇表示同情,大骂不良之徒。连万波也假惺惺的说:“唉,怎么能这么干呢。这,这,有点过分。”
  这事过去后,牛丽萍觉得我对她有救命之恩。如果不是我,她怕坚持不到一、两个小时之后,就算肉体上还能维持,精神上也未必能熬得下去。
  我对牛丽萍也起了感情变化。透过这件事,我看出牛丽萍和我一样是被欺侮和被蹂躏的。她并不像我原来想像的那样,因为女性的身份而受宠,而风光,而占尽春色。木匠万波那些人在她身上得不着趣的,固然要欺负她,而那些得着趣的呢?比如毛红光,比如曹志高,又何尝不是在欺负她?而我又是个什么东西,不是也想揩她的油,拿她为自己解闷吗?
  船到上海,寻了一个悄悄的无人机会,牛丽萍委婉地跟我表达了把冻结在冷库里的热情释放出来的想法,她试探地跟我说:有些旅馆男女开房间没有结婚证也行。
  我摇了摇头。如果我答应,我就要负责。看见她失望而忧怨地离去,我的眼泪悄悄地从眼皮底下渗上来。
  我不知道是不是心疼可怜她。
  曹志高迎面走了过来,在我肩上捅了一拳,说:“嗨,你跟牛丽萍说什么来着?搞得像卖花姑娘似的。”
  《卖花姑娘》是一部以眼泪著名的朝鲜影片。我急忙掩饰地说:“还不是为了关冰库的事,她至今解不开这个疙瘩。”
  曹志高说:“这有什么解不开的,开个玩笑呗。”
  我说:“玩笑有这样开的吗?这可是把人急疯掉的事。”
  曹志高换了个话题说:“哎,你在天篷下的甲板上铺那些个草垫子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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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2:53 | 只看该作者
十七、无非寻花问柳
  小学语文课本上有个“披着羊皮的狼”的故事。长大了发现有时候羊更需要披上狼皮。一个老实善良之辈如果过分流露出自己的本质,恶人就会明目张胆地欺负你,环境会把你活生生地撕吃掉。为了取得与环境相近的保护色,人往往要伪装得凶一点、坏一点儿才成。这种发现让我悲哀,仿佛心上长了一层硬壳,有一种与稚嫩恍如隔世的感觉。
  电视上热播连续剧《武松》的时候,我迷上了打虎英雄。我一集不落地看完了那部电视连续剧,为武松的豪侠之气所感动。尤其是武 二郎精彩的醉拳功夫,看得我如痴如迷。武松醉打蒋门神那场戏酣畅淋漓,简直太痛快了,那才叫解气过瘾。
  有一天在书店里偶尔发现了一本叫《初级醉拳》的小书,我翻了翻,里面有图有文,非常适合对照学习。我当即萌发了习武的念头。我买下那本小书,回到船上对照着拳谱,一招一式的勤学苦练。
  醉拳里有许多倒地动作需要在柔软的草地上练习,甲板是钢铁的,人的皮肉吃不消。于是,我从物料舱找来几只草包铺在天篷下的甲板上,做成一个垫子,就像我在上海五角场,体育学院体操房里看见过的那样。只不过没那么高级罢了。
  通过刻苦磨练,摔得屁股生疼,我终于练成了“鲤鱼打挺”。但是要练“前栽碑”之类的高难度动作,甲板上再铺草垫子也还是太硬,只有在真正的草地上才敢直着身子往前扑下去。就那样也难免摔得眼冒金星。
  有一天,船到安庆,我在码头堤坝下的草地上练完一趟醉拳。这是我第一次能够把初级醉拳套路完整地练下来。正有几分得意,身后忽然响起拍掌声。我回头一看,一株柳树后头转出了曹志高。他鼓着掌,哈哈笑道:“好家伙,总算被我逮到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擓了擓头皮,说:“志高,你吓我一跳!”
  “想不到你竟会打醉拳。你才是黑鬼跨栏——赫(黑)老子一跳。”
  “才学的,练得不好。”
  “好,好,好。”
  曹志高要我再打一遍醉拳给他看,无奈,我又打了一遍。曹志高从草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说:“我要是会这么一套醉拳,该多好啊!我就可以在酒席上趁着酒意,装出喝醉的样子,给挖走我女朋友的家伙不真不假地来这么一下。”
  原来曹志高在家休假期间也遭遇了失恋。
  我们爬上堤坝的坡顶坐下来,面对着空旷的大江,和江上来来往往的船舶,体验到一种“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悲哀。我在草坡上四仰八叉地斜躺下来,嘴里嚼着一根巴根草的梗茎。曹志高坐在我的身旁,慢慢地讲他的恋爱故事。巴根草茎有点儿甜,嚼着嚼着就感觉到苦味。
  曹志高在家乡的恋人叫小雅,像我和玉茭一样,他们也是初中同班同学。曹志高考上河校,小雅考上池州地区一所卫生学校。学校放假的时候,曹志高乘船取道池州回家。下船时是冬天的早晨五点来钟,曹志高摸黑来到小雅的卫校,天才蒙蒙亮。
  卫校的操场上朦胧着淡淡的薄雾。因为临近放假,学生们都不出早操了,操场上显得有些冷清。曹志高背着挎包,心中忐忑, 踯躅在操场上,不知道能不能见着小雅。她会不会已经放假走了呢?天气有点冷,曹志高穿着棉袄,因为走路的关系虽不感到冷,但还是把两只手揣进袖筒里,至于脸暴露在空气里那就没办法了。他盼着天早点大亮,同学们都起床吃早饭了,他才好去找小雅。
  操场上有零零星星的同学早锻炼。忽然有一个人影,穿过朦胧的雾汽,跑进了曹志高的视野。那是一个小鹿般青春灵活的身影,她跑动的姿态跳跃着一种令人心喜的韵律,活泼得像一条从山上跌落下来的叮咚作响的小溪。她照直向曹志高跑来,一头扎在离曹志高不足一米远的地方,立¬¬——定!
  曹志高打眼一瞧,不是别人,正是他心中思慕的小雅!
  小雅穿一套蓝色的球衣球裤,白田径鞋。与穿棉袄的曹志高一比,突显出玲珑娇美的身材。她浑身上下一团热气,洋溢着迷人的芬芳。更让曹志高怦然心跳的是小雅脸上的潮红,因为运动的刺激,因为青春的天赋,她的娇艳像早春怒放的腊梅。
  小雅高兴地说:“曹志高,你怎么在这儿呀?”
  曹志高的心都快溶化了,他兴奋得有点大喘气:“我,我来看看你走了没有。”
  小雅说:“我们要等明天才正式放假。”
  曹志高说:“哎,我们要能一起回青阳多好。”
  小雅说:“你能等我一天吗?”
  曹志高忙不迭地说:“能,当然能。”
  小雅一阵风地走在前面,说:“走,吃早饭去。”
  曹志高在小雅的卫校过了一天尊贵的“娇客”日子。卫校与河校截然相反,这里是女性包打天下的地方。小雅的同学们对嘴巴子特甜的曹志高表现了极大的友好和热情。吃饭时,她们把曹志高包围在中间,好像众星捧月一般。到了晚上,把他安排在极少数的男生宿舍。
  就这样,曹志高与小雅萌发了爱情的初恋。曹志高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我完全被那种情景打动了,它们在我的脑海里像一幅画那样徐徐展开。
  小雅毕业后回到青阳,在镇卫生院工作。又是一年放寒假的日子,曹志高从船上休假回家过年,遇到上了大学的同学范剑。范剑因为体育运动成绩出色,成为他们初中那个班里唯一上了大学的佼佼者,他回家过年期间的一大任务就是要组织同学会。范剑邀请曹志高届时参加,曹志高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在同学会上,曹志高发现情况不对。小雅有点躲着他,而范剑俨然成了小雅的所有者和保护人。小雅不是那种势利眼的小人呀,她怎么会背叛了自己纯真的初恋?曹志高不甘心,他一定要弄个明白。
  在餐桌上,趁着众人闹酒的混乱,曹志高问小雅为什么躲着他?小雅瞟了一眼正在大声嚷嚷的范剑,花容失色地说:“志高,我对不起你。你就忘了我,把我当成范剑吧。”
  曹志高明白自己回来晚了,他到了年边上才回来,而范剑比他早回来十几天。十几天说长不长,可是在年轻人之间可以发生多么重大的变化呀。曹志高不肯承认心中模糊的判断,他还想打听仔细,小雅却再也不肯回答他的问题了。
  江堤上,我听着曹志高缓慢的像呜咽的江水一般流淌的讲述,听着听着,我再也躺不住,从草坡上爬起来,和他并排坐着。曹志高说到痛心处,义愤填膺。我想起玉茭,心里一酸,忍不住红了眼圈。
  为了缓解激动的情绪,我们又站起来,向江堤下的河漫滩走去。因为动了真情,我们两个人仿佛都有点不好意思,谁也不敢看对方的眼睛,胡乱趟着步子,话题又转移到醉拳上来。
  曹志高很热心地要求学一招“童子敬酒”。他说:“我学会了这招,就像你刚才做的那样,假装敬酒,摇摇晃晃地把杯子伸过去,突然给他一击,再一个侧仆,把他压在身下。”
  我的三脚猫醉拳功夫,不过是花拳绣腿,摆摆样子而已,根本谈不上实战搏击,用于打架是不造气的。我这样跟他说,曹志高不相信,以为我保守,不肯教他,甚至有点儿生气了。
  看见曹志高沉浸在复仇的幻想中,我觉察出曹志高已经变了,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失恋的打击使他变得完全不同于早先那个和蔼可亲的小伙子,他的模样离我们刚刚结识那阵子越来越远了。
  曹志高近来留起了三七开的分头,原来那种山坡上的茅草般一顺的头发养长了,在两鬓呈波浪状,梳得溜光水滑,连苍蝇都站不住脚。人也变得油滑起来,有点玩世不恭,又有点狡黠。看人的目光里多了一种令人猜不透的东西。笑起来的时候,嘴唇又好像抹了油一样,有一种成熟的小男人味道。有一次,我们走在街上,看见一个胸脯饱满的少妇抱着一只小狗,曹志高用伤感的口吻对我说:
  “嗨,我真羡慕那只小狗。……”
  我问他近来一靠码头就上岸到城里去,在忙些什么?他忽然有点扭捏起来,掏出一张纸片来说:“哎,诗人。我最近也作了一首诗。你看看?”
  我看见这纸片上写有一首歪诗,那种心理描写实在逼真。歪诗写道:
  这边走,那边走,
  无非寻花问柳。
  跟你走,跟她走,
  顶多走到门口。
  姑娘叫声“妈也!”
  我在门外摇头。
  这首诗据曹志高自己讲,是他进城“钓鱼”生活的真实写照。那时候,在街上轧女朋友谓之“钓鱼”。构成这样一种情景的生活内容比诗更令我怦然心动。虽然水手进城“钓鱼”,多半是没有结果的,只能是像曹志高在诗中叙述的那个样子。
  老实说,曹志高的行为对我诱惑很大。他一直是我爱戴的一个朋友,这个朋友的所作所为一直被我嘉许,心向往之。现在他变得这个样子,我是追还是不追,我又怎么才能追得上呢?
  我既不愿意像一个街头“小痞子”似的行事,又想如他那样,享受一点,洒脱一点。如何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既品味生活,又不至于堕落?我的心在矛盾中犹疑、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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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3:07 | 只看该作者
船到武汉,靠泊在武昌一纱码头,我独自上岸到东湖公园玩。乘公交车下车时,我用身体抵住后面拥挤的人群,给身前的老人留出一个空间,使其免遭推搡跌撞之苦。这行为纯属天性使然,并非存了做好事的用心。然而,车下等着上车的一双水莹莹的蓝眼睛正仰视着我,使我砰然心动。那眼神里有一股让我心奇痒的东西,是惊奇?赞许?还是钦佩?……最重要的,那是一道年轻姑娘的秋波。我心里立时有一块软软的东西漾化开来。
  老人在我身前举步维艰地蹒跚下车,身后有我抗住了拥挤,从容多了。我也跟着下了车。和那上车的姑娘擦身而过时,她的马尾辫竟在我的肩上扫了一下。接着,姑娘回过头来——回眸一瞬!这一瞬有如滚地惊雷,在我心里掀起巨大的波澜。
  呵,可怜的青春,飘泊的岁月,伤情的游子何曾有过这样的幸运?是缘份还是撞了桃花运?追上去,也许……
  我从前门下车,一转眼又从后门上来了。售票员奇怪地看着我靠着关上的车门,目光里充满询问。我连忙掏出钱来,说:
  “补票,到底。”
  乘着开车后人群的松动,我试着往上挤了一步,这样就可以看见前面的马尾辫了。透过晃来晃去的人缝,马尾辫在我的眼里那样特殊,那样醒目,具有非凡的价值。
  汽车开过几站,下去一些人,上来一些人。慢慢地,我挪动到车箱中部,位置离马尾辫越来越近。马尾辫偶尔回头,漫不经心的瞟过我的脸,也许是我的眼神过于紧张,让她突然认出了我。这回惊奇的表情里再也没有钦佩的成份了,只见她的眉峰骤然一跳,桃红的脸色在我眼里变得铅灰一般铁青了。她愤愤地用眼角剜了我一眼,似乎洞穿了我的五脏六腑,把我看得原形毕露。
  我突然感到无地自容,心脏突突狂跳,好像一只眼看接近了航标灯的机帆船却撞坏在礁石上。我感到一片幻想慢慢沉入冰凉的湖底。哼!自做多情,什么东西……
  马尾辫到了站,我也不由自主地跟下车去。我又一次看见那双水蓝蓝的大眼睛回头警惕地一瞥,把马尾辫高傲地一甩,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冷笑姿态,直直地向前走了。我的心里万分懊恼,只觉得无聊极了,早知如此,何必自讨没趣……
  在晚风中,我走过“八七会议”旧址。若不是墙壁上的纪念牌,根本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却是决定一个党的命运的关键处所。我顺着马路信步走去,夕阳的红光透过婆娑的树影,照临街市一段白色的花墙,墙顶是起伏卧龙状琉璃瓦。一阵微风,送来茉莉花的清香。历史和现实在微风习习中氤氲成一种幽邃的意境。
  前面是一个热闹的去处,只是这里还冷清。一家小饭铺的墙角下挤着一老一少两个乞丐。他们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是父子抑或爷孙,依偎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破棉絮上。老的胡子拉楂,眼睛半睁半闭地躺着,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小的约莫八九岁的样子,怕冷似的伏在老的身上,伸出黑乎乎的小手去揪扯老乞丐花白的胡子。老乞丐慈祥地躲让着,伸出古铜色青筋涨凸的手,去捉小乞丐的手。他们嬉戏耍闹着,忽然咯咯地笑起来,流露出一种无与伦比的亲情。
  我看着眼热,忽然有一种叫做移情的东西占据了我的心胸。我觉得任何自高自大的怜悯都显得浅薄。那怕再穷困潦倒,人心依然可以这样活泼泼的,天趣盎然。恐怕没有人体会我此时的心情。只有我这样一个少小离家、四处飘泊的水手才会这么想吧?
  街市上华灯初上,我来到武昌工人文化宫附近。武昌工人文化宫好像一个公园,大门里有假山喷泉什么的。推拉式铁栅栏大门给人一种从来就没有关闭过的印象。门前的马路在高高的灯柱投射下来的光亮里,呈现出舞台一般的效果。那是一片黄色的由近而远逐渐暗淡的亮场,仿佛平地搭起的一个背景深暗的舞台。估计夜晚没有多少过往车辆,一些出来做小生意的摊贩占居了小半边路面。穿着趿鞋的武汉人,在各个摊点间闲逛。
  我在一个三轮车前,看见车斗里堆着卖剩下的新鲜荔枝。零碎的从枝条上脱落下来的荔枝堆起一个小丘。我长这么大,还从没有吃过新鲜荔枝。我花二角钱买了一大捧荔枝。新鲜荔枝的滋味给我造成极其甘美的印象,在饱尝那种美妙滋味之余,漫无边际的思绪让我想起了杨贵妃。
  杨玉环,做为贵妃也算古代顶尖级人物了,所享受的乐趣不过如此……。现实生活除开那些名分上的光耀,最高层面人物与普通老百姓在基本人生趣味上的差别,并不像社会地位差别彰显得那般巨大。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最基本的人生需要,诸如一碗白米饭、一捧鲜荔枝上,放弃那些奢华的、更多是由观念或意念引起的情感,就会体验到最纯正的快乐。
  思辩是苍白的,哪怕是对生活本质的思辩。而享受新鲜荔枝的感觉是那样美妙,以至于令我至今忘不了那样一个夜晚,在武汉街头黄色的路灯下,度过的那样一种令人咂摸不已的蕴籍时刻。
  忘不了的,除了在武汉的街市上我吃到第一枚鲜荔枝,还有在江苏仪征那个叫作赵庄沟的荒凉的油港码头,我剃了有生以来唯一的一个光头。光头就好像剥了皮的鲜荔枝,乃至于我总是把它们联想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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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3:25 | 只看该作者
十八、剃了一个光头
  船到仪征赵庄沟,这里是鲁宁输油管道终点。码头上有高高的三个一组的黄色鹤颈式输油臂,它们就像骄傲而美丽的彩鹤,弯曲着长长的脖子,低下灵巧的长喙。当它把嘴与船上的油管口对接上,就开始装油了。
  水手们完成了任务,留下值班员,没事的就上岸去踏地气。船员们从来不说踏青,因为常年生活在钢铁的城堡,船员们更看重土地,讲究踩踩地气。
  油港的周围全是农村。筑成道路的江堤下是成片的农田、池塘和沼泽,零零星星有几户乡里人家。江堤临江的一边修了围墙,围墙里是油港作业区。作业区里也长满了草木,草木之间半露着水牛腰粗的油管。
  油港的上游有一个航修站。航修站规模不大,有一只船坞泊在江边,大小刚好对付得了“长江号”顶推船。但也不能大修,只能做些小打小敲修修补补什么的。除了工人技师,有一群南京城里的女孩子每天坐着交通车来到这里,干些除锈打油漆之类的活计。姑娘们的到来使这个冷冷清清的油港变得活了起来,仿佛焕发了生气。
  油港的下游有一个大湾。形状像一只猪肚子,江水回灌进来,使江堤成了一个半岛伸进江水和大湾之间。傍晚,西边的太阳照得水面白晃晃的耀眼。大湾里泊着无数的小船,有七八只连成一排,有二三条结成一伙,也有孤舟单泊着。船上的人有洗衣的,做饭的,在江水里敨洗拖把的。一个黝黑的莽汉站在船头冲澡,裤衩浇得透湿。另一条船上一个身段姣好的女子正在漱口,嗓子里咯咯咯咯一阵乱响,“呸”地吐在江里,也不知她睡什么觉这时才起。一只有篷的小船迎面划来,张开两只宽阔的黑船桨,一下一下的,远远看去活象一只奇怪的大乌龟。不知哪条船上养了狗,狺狺地吠了起来。
  曹志高喜欢邀我到上游的航修站去。汪汪喜欢拉我到下游的大湾边去。我则喜欢留在船上看书,但也经不住诱惑,时常陪他们下船逛逛。
  曹志高在航修站发展了好几个“把子”,我戏称她们是曹志高的“红颜知己”,曹志高摇手笑道:“知己谈不上,把子而已。”
  航修站除了有船坞,还办有一间小小的图书室。图书室便成了我们与南京小丫们的交际处。管图书的小丫姓芦,真是天巧地合,与我下面要讲的在大湾里认识的芦花一个字。不过一个是名,一个是姓。姓芦的图书管理员小丫睫毛长长的,双目弯弯的,象芦荡深处一汪秋水。尤其动人之处是她笑起来的嗓音,那个清亮,那个生脆,直搔得人心痒痒的,象有一条毛毛虫在爬。
  秋天,小芦从江滩上采回大把的芦花,插在汽水瓶中,放在图书室做成一道风景。她的笑声美,话也说的余韵悠长。有一回,她说另一条船上有一个水手给她写情书,错把她的姓“芦”写成了没有草字头的“卢”,小芦说:“本来我不想睬他,可是恨不过他改我的姓。哼!他改我的姓,我就换他的种。他不是姓朱吗?我给他写一封回信,就四个字:小猪,拜拜。”
  她的话惹得我和曹志高一面哈哈大笑,一面暗暗心惊:这种错误要是我等犯了,我岂不就成羊了?曹志高要变成糟子糕了吧?”
  小芦继续说:“他还不服气,来找我说理。我说,你再不走,偶用小指拇头带你勾到江里去洗把澡!”
  最后这句话她是用浓浓的南京口音说的,听上去特别带劲,我跟曹志高笑得连肚子都痛了。小芦则一本正经,丝毫没有说笑话的意思。
  跟小芦时常在一道的有小柴,小薛等人。一个有月亮的夜晚,通向船坞的栈桥在月光下显出钢铁的身姿。曹志高邀请小芦小柴还有小薛到船坞上去玩。我们走在栈桥上,沐浴着清风明月,看堤下芦花漫无际涯,大家情绪特别高涨。曹志高发明了一句口号,他说:
  “我说One two three,大家一齐喊‘爱情万岁!’好不好?”
  大家都说好。喊了一遍之后,发现这句话既押韵好听,朗朗上口,又符合特定的环境氛围。于是,不要曹志高领喊,大家一齐欢呼起来:
  “ One two three, 爱情万岁!”
  那青春洋溢的呼喊一遍遍回荡在夜色弥漫的芦苇丛中,与白色的芦花一同飘散在大江上下。
  通过小芦,我们在航修站图书室办到了借书证,这使我拥有的借书证达到三、四张之多。这地方偏僻寂寞,空虚无聊,听曹志高说航修站的姑娘们思想行为挺“前卫”的,究竟怎么个“前卫”呢?曹志高挺神秘的不肯说下去,我终究不胜了了。
  
  跟着汪汪到大湾那边去,是另一番景象。
  秋天的芦苇抽出白亮的穗子来,吐出毛绒线的芦花。我们从河滩上向前走着,看见白茫茫的芦花上面,是一线灰黑色的长堤,长堤上有一群更白的大鹅。芦花的白尚带点微微的麻灰色,白得柔和;白鹅张开硕大的翅膀嘎嘎地叫着,跑动着,那白是纯粹的,白得耀眼。赶着这群白鹅的是一个衣着单薄的少女,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挥一根长长的竹杆,竹竿头吊着根红布,不停地吆喝着:
  “噢——嘘……, 噢——嘘……,”
  她那件花布衬衫,已经被太阳爱抚得很旧了,看不出花色和质地。也许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她的身体没有得到充分发育,但是一双眸子却是又黑又亮,充满大自然朝晖夕阴的灵气。她那瘦小的身躯映在夕阳的余晖里,显得那样娇小动人,楚楚可怜。
  “喂,喂,”汪汪朝那小姑娘招手,掏出他在上海买的糖果。那是很有名的大白兔奶糖,三块奶糖顶一杯牛奶。汪汪说:“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芦花。”牧鹅的女孩答道。
  “呶,芦花,这些糖果是你的。”汪汪把糖果递过去。
  芦花说:“我不要。”
  汪汪说:“别不要。拿着!”他捉过芦花的手,把糖果硬塞给她。
  芦花握着那几粒糖果,好像它们是一群火碳。
  汪汪问:“你看这上面的大白兔可爱吗?”
  牧鹅女孩腼腆地点点头。
  汪汪说:“吃吧,吃吧。”
  牧鹅女孩终于剥了一块糖果填进嘴里,糖果化了,女孩芦花的脸上露出甜的笑容。
  
  我们翻过堤埂,走到农田里去。在收获后的土地上,我用脚去踩那些发硬的稻茬子玩。满是稻茬子的田野多么有出息啊!光是那些坑坑洼洼的水塘沟渠就滋生多少美味佳肴。黄鳝、泥鳅、甲鱼、龙虾、蛤蚌……,只要会动点子,肯下力气,总不会空手回来。汪汪喜欢大湾这边是物质功利主义,不像曹志高去航修站,纯粹为了取得精神满足。但是汪汪和我把目光盯进人家养殖的螃蟹塘里就不应该了。
  那是半亩大小的浅水塘。中间用土壅起好几垅“长岛”,以便螃蟹作穴。四周留出一米阔的滩涂,筑起高约五、六十公分的围墙,围墙的内侧镶着玻璃,以防螃蟹逃逸。入夜,螃蟹全都从水里爬出来,在滩涂上交配、栖息。人们只要一迈腿就可以跨入栏中……
  我和汪汪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池子边上走过。一只硕大的螃蟹映入眼帘,那只螃蟹竖起两只小棍子似的眼睛,从“长岛”上一只水穴里看着我们,啵啵地吐着泡沫。好像一眼看穿了我们不怀好意。我们正为它垂涎三尺,忽然身后晴空劈雳般一声炸雷:
  “干什么的?”
  一个老头五短身材,干巴黑瘦,额头上尽是五线谱一样的皱纹,小脑袋看上去又结实又圆,大概碰在花岗岩上也不服软的。他早早地披上了一件破旧的黑布老棉袄,站在池边的一座三角寮棚旁,手里拄着一支头上带铁挠的长竿。
  我还没有缓过神来,汪汪已经笑逐颜开:“哦,老大爷,你养得蟹子好肥呀!”
  老头脸上并不高兴,好像一位骄傲的父亲听见人家夸奖他的女儿长大了一样:“你们哪儿来的?”
  “我们是……”我指着港区围墙里依稀可以看见桅顶的轮船。没等说出来,汪汪抢过去说:“我们是油港做小工的。嘻嘻,修修桥铺铺路什么的……”
  老头狐疑地看了我们一眼;“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啊!”
  我从旁证实汪汪的话:“我们是从安徽来的。”
  老头应该知道油港有一个安徽施工队。因为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脸上的皱纹也舒展了。于是,我放心大胆地絮聒说“吃了饭,出来逛逛。顺便看看你怎样养蟹。”
  老头的脸上笑意更浓了,小眼睛里闪射出奇亮的光芒。
  这时一位胖胖的老妇人擓一蓝子煮熟的麦仁,从村子里走来。老头接过那篮香喷喷、红乎乎的麦仁,一把一把地洒进水里。老妇人跟我们絮叨说:养蟹不易。除了麦仁,还要喂它们青饲料,动物饲料,如小鱼小虾之类的等等。那话外音无疑是恐怕别人偷蟹的意思。汪汪怕我听多了老妇人的话,晚上不好意思下手,拉了我急忙走开了。
  秋夜的田野,到处是小虫们的吟唱,蟋蟀雄亮的叫声混杂着纺织娘勤苦的弹奏。一辆卡车从道路上驰过,雪亮的车灯把人吓一跳。我和汪汪悄悄摸到螃蟹池旁,在星光下窥伺黑老头的三角寮棚。没有任何响动,连一星火光也没有。奇怪!黑暗里我仿佛看见老头眨着小眼睛,露出狡猾的笑容。我说:“算了吧,别干了。”
  汪汪说:“怎么,熊啦?没事嘛。”
  既然来了,不干怕被人看不起,我说:“好吧,快一点,一人两只,不要贪。”
  我们迅速地挨近池边。突然打亮手电筒,几乎与此同时,听见一声狗吠。坏了!有狗。我和汪汪吓得夺路而逃。身后传来黑瘦老头的呵斥:“站住。哪里跑。”
  我的心砰砰跳。一只鞋踩在泥淖里被拔掉了,也顾不得拣。只听见身后的老头咚咚地追上来。手里一定拿着那竿双钩铁挠。我赤了一只脚,本来就跑不快,偏偏越咳嗽越加盐,脚下忽然踩着一只尖尖的铁藜蒺,我痛得哎哟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我捧着脚,手上立时沾满了粘糊糊的血。
  老头子赶上来,提溜着我的耳朵:“看你往那儿跑。”
  他恶狠狠地拽着我的耳朵,我只有踮起一只脚,一跳一跳地像只大袋鼠,跟着老头走回寮棚。老头把我扔在寮棚里的一堆稻草上,点亮了棚架上的马灯。
  不一会儿,已经跑掉的汪汪又回来了。他向老头子求情,说我们什么也没偷到,只是动了贼心而已。老头看我被他布下的那种四只尖脚总有一只朝上的铁藜蒺扎了脚,深得很,血流个不住,一点儿也不同情,坚持要送我们到村委会去。
  正百般哀求,无济于事,忽然来了救星,不是别人,正是芦花。
  芦花是这老头的孙女,给爷爷送开水来,听说有偷螃蟹贼,提着马灯往我们脸上一照。不看还好,这一看令我们羞愧得恨不能地上裂条缝钻下去。
  芦花拉着她爷爷出去了。他们在寮棚外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本地土话,没听明白芦花是怎么说的,反正老头再进来不那么凶了。他递了一条干毛巾让我缠了脚,说:“年纪轻轻不学好。下回可不敢了。”
  我连声说:是是是。汪汪一个劲的说:谢谢啊,谢谢啊。
  老头就这么把我们放了。我搭着汪汪的肩膀往回走,觉得脸上臊得不行。这件事原有的那点儿刺激和趣味一点儿也没有了。
  第二天,我们到油港医务室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回来时经过油港大门外的理发铺子,就进去理发。说来也是一时冲动,我觉得剃个光头才能舒发此时心中的愤懑,就对汪汪说:“你敢不敢剃光头?”
  汪汪说:“这有什么不敢的。”
  听他回答的这么坚决,我又转念了。没想到汪汪自己拿起一把电动剃刀,像开拖拉机似的在自己的脑袋上犁出一道豁子。我一看傻眼了。这下可不能食言。只得任由理发店的老师傅支使他新招的女徒弟拿我的脑袋做试验田,正好练一练她的手艺。
  那女徒弟是个爽朗的丫头,一边给我剃光葫芦头,一边开玩笑说:“你这脑袋最适宜做和尚。剃光了一点儿不丑。……”
  我不知道她这是安慰我,还是讽刺我。谁不知道我们船员是水和尚么!但是也只能装呆卖傻,咧嘴傻笑:“嘿嘿嘿。”
  大江上日出日落,芦花依然。看不出江水渐瘦,芦花渐丰,只看见一群群江鸥飞旋着,叫声轻轻袅袅,似乎在说:欧,欧,好没羞……。太阳涨红了脸,好像一位割草的妇人躲在树丛中向我们的船儿张望。
  我有点想家了。但是剃了光头,我起码近两个月不能回去。
  越是不能回家,越是有事。姐姐忽然来信:妈妈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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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4:13 | 只看该作者
十九、八十年代
  有道是母子连心,感应这东西好像真有那么一点儿。事后翻查日记,发现母亲被锰铁崩了眼睛的时候,正是我想家的时候。
  锰铁是一种合金,整块的拉到母亲工作的铁道线上。因为太大,需要砸碎成大块,才能人工扛下来。母亲劳动上前,没等车上砸大锤的工人歇手,就站到车门旁,本来背着身体,偶一回头,正巧被一粒飞起的锰铁屑崩进了眼球。
  到医院看了,除了敷药打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几天之后,母亲的眼球肿得不像样子。白眼球变成了红的,黑眼球变成了白的——上面长了一层白膜。姐姐来信说:这样子下去非瞎了不可。装卸营的干部说了,不论花多少医药费,他们都给报销,她想带母亲到南京来治疗。
  接到这信,我立马回了家。我跟姐姐一道带母亲到南京的眼科医院求诊,结果他们使用一种磁吸附技术从母亲的眼球中吸出了那粒锰铁屑。医生对母亲说:“你还算幸运,眼球组织有三层,这片铁屑钻进了第二层,如果再深一点,那包晶体就淌掉了。”
  因为吸出了异物,母亲的眼睛后来竟奇迹般恢复了,只是需要不断地点眼药水,不敢吃某些被称之为“发物”的食品。我想到玉茭的母亲瞎掉了一只眼,也许跟我的母亲有类似的遭遇吧?
  在陪母亲去南京看病回来的列车上,竟然遇到了谢宛儿。她上南京买教辅材料,跟我们乘同一趟车回马鞍山。她对母亲非常亲热,跟我反倒没有多话。母亲对谢宛儿也很热情,忘了自己的病痛,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的。
  母亲跟我说:“你上次走,小谢同学来家找过你。我告诉她你坐船走了。”
  谢宛儿朝我一笑,眼睛硌了一下。我本来想说我们在码头上见着了,但是她这么一硌眼,我的话又咽了回去。下车的时候,谢宛儿跟姐姐一左一右夹持着母亲,我倒成了多余人儿似的。
  母亲对谢宛儿印象很好,不停地摸她的手,轻轻地叹息。她用那只没有包纱布的眼睛剜了我一下,嗔怪我何以剃了个和尚头?我其时走路脚还有点疼,虽竭力忍着,也叫母亲看出来了,她怀疑我做了什么恶事?我不得已把偷螃蟹的经历说了。谢宛儿夹在我和母亲中间笑道:
  “想不到书呆子还会做这种事,倒是有出息了。”
  母亲听她这样说,也就不好严厉地指责我了。倒是姐姐抿嘴一笑,意味深长,让我有些着恼。
  那天我们跟谢宛儿分手后,母亲问了我跟玉茭的事儿。她隐约感觉我们之间出了问题,只是从来没有当面问过。她说:“不谈就不谈了吧,我看你们两人的面相也不相合。这个小谢姑娘倒是非常不错,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福分。”
  我觉得我跟谢宛儿之间不是没有感情,而是缘分不到。
  
  还在上初中的时候,我经常负责在教室的后墙上出黑板报。因为我能写一笔好字,简笔画也能画两笔。有一回我心血来潮在黑板报上抄录了一首自己创作的小诗,有一点儿利用手中特权的意思,也有一点儿炫耀。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反响,因为大家都知道杨光语文好,写一首小诗当然不足为奇。
  过了一段时间,登有我的诗作的那期黑板报已经擦掉,更换了新的内容,我把这事已经忘在脑后了。忽然,一个发现让我激动了一阵子。这个发现是:在谢宛儿的美丽精致的笔记本扉页上,竟然工工整整地抄录了我在黑板报上发表的那首小诗。
  多年之后回想起来,这个发现貌似偶然,仔细想想则不然。谢宛儿的精致的笔记本怎么会恰巧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出现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条,那就是谢宛儿是有意让我看到的。其用心非常明显,只是那时自己不开窍罢了。
  她白白让我激动了一阵子,她在我心里引起的是对文学荣誉的渴求,而非爱情。所以当我打算坠入情网的时候,我主动选择的是玉茭,而非谢宛儿。当然,谢宛儿也是不错的,既然玉茭退出了,那么谢宛儿补上正好合式。可惜这是母亲的逻辑。在我心里,如果我二次选择了谢宛儿,那么我将愧对终生。
  
  与玉茭的爱情结束以后,我曾到照相馆去给自己照了一张肖像,背面题字“七日之禁”。照片上的我双眼炯炯如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傲慢。这张小像实在只宜自观,不宜示人。我却把它夹在给谢宛儿的信中寄给了她。
  谢宛儿给我一张她与玉茭两人的合影,这份情意我实在受之有愧。因而我回船以后就给她写了一封信,在那封信中,除了回赠给她一幅桀骜不驯的像片之外,我还抄了一首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给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谢宛儿给我回信,从语文教学角度讨论这首诗,说:“如果一条路走不通,看上去是一件坏事。但是让人回到两条路的出发点,又是一件好事。”
  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可是,那时候我觉得越是走不通的小路,越是充满了诱惑。而容易走下去的路反倒让人止步不前。
  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厘清自己的观念和立场,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迷,一团麻,说不清道不明。
  
  这次回来,在家乡遇到了马军。
  我以为他调动成功了,说:“好家伙,几时回来的?”
  马军说:“还没回来呢。”
  我问:“不是说都发调档函了吗?”
  马军叹了一口气,压低了嗓门说:“原来联系的那家单位,我爸找的那个老总因为贪污被请进宫了。他妈的,这一下全泡汤了。”
  我问:“那怎么办?”
  马军说:“怎么办?另找接收单位呗。”
  我鼓励他:“对,另找。”
  马军白了我一眼:“你当好找啊?全靠这个的干活。”他把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快速地捻动,那是点钞票的意思。
  我陪着他叹了一口气。
  马军突然拽了我一把说:“走,到丁巴子那儿去。”
  我小声嘀咕:“哪个丁巴子?”
  马军在我头上撸了一把:“丁宗强呗。”
  “哦,是他呀!”我想起来了。丁宗强初三上了半学期就提前退学,顶替他退休的父亲到工厂里去上班了。 “丁巴子”是我们当地土话,一般用来称呼在家里排行老小的人。丁宗强姓丁,排行老六最小,家里家外人人都叫他丁巴子。
  “丁巴子不上班吗?”我问。
  “他下夜班。这会应该在家里。”马军说。
  于是,我们就勾肩搭背地去到丁巴子的小屋去。
  
  一条上坡小街,一座临街楼房,中间开了一个门似的过道。穿过过道,后面是非常杂乱的民居。这里曾经是竹园大队的一个村庄,城市扩张把它圈了进来,原先的住宅临街部分变成了漂亮的楼房,楼房的后面还保留着一些原住户的房子,仿佛结茧的蚕儿萎缩蛹化后的模样。丁巴子一家原先是竹园大队菜农,土地征用光了,他家所有成员都成了工人。
  丁巴子的小屋就在那座临街楼房的背后。那是一座单间平房,门开在屋脊的山墙上,像童话里图片上画的那样。我们穿过那个门似的过道,来到丁巴子的小屋前,还没敲门,就听见里面传出曼妙的邓丽君歌声和女孩子清脆的笑声。
  “丁巴子!”马军在门口大声叫道。
  “哎,来啦!”一声粗里粗气的回答,开门的正是很久没见的丁宗强本人。他剃着长约半寸的板刷头,很短的前额上几条皱纹像刀刻上去似的。他这模样让我感觉亲切,起码我的光头不太孤独了。
  丁巴子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马军直接钻进屋去,他对这儿很熟,看来已经来过多次。他一进去就跟在场的女孩说得很热乎。
  屋里除了丁巴子,还有三个姑娘和一个男孩。丁巴子给我介绍说:三个姑娘都是他厂里的电焊工同事,那个男孩是家门口的。我看见这是一间约莫14平米的房间,顶上吊了天花,整个房间好像一只四四方方的盒子。房间里全部家当是一张床、一只床头柜,外加两只单人沙发。床头柜在角落里,却很醒目地放着一只手提式“三洋”牌录放机。这在当时是最时髦的玩艺儿,典型的浪当公子哥儿就是手提“三洋机”,眼戴“蛤蟆镜”,身穿“喇叭裤”的。
  邓丽君正在“三洋”录放机里唱着:
  “小城故事多,
  充满喜和乐,
  若是你到小城来,
  收获特别多。……”
  丁巴子对他的女同事们说:“你们跳不跳啊?跳不跳啊?不要扭扭捏捏的,好不好。”
  家门口的男孩邀请眼睛特别黑亮的刘莉和他跳舞。跳了几步,刘莉停下来说这支曲子不能跳三步,应该跳四步。两人争议不休。马军请个子最高、面颊儿最红的陈容跳,他们跳的是四步,而且踏准了节拍,好像很享受。这使邻家的男孩觉得很没面子,悻悻的起身走了。
  马军说:“哎,杨光,你别干站着啦。”
  丁巴子一边拉了刘莉蹀躞着,一边对我说:“对,你也跳吧。”
  三名女性中还有一个姓赵,大家管她叫赵小胖。赵小胖脸上有几粒雀斑,这使她有点儿自卑,但又不甘寂寞,眼神一波一波地会说话,显得特别善于风情。既然马军和脸蛋儿最艳的陈容跳上了,丁巴子找了眼睛最亮的刘莉,我就很自然地和赵小胖说话。
  “哎,”我说。“你怎么不跳啊?”
  “你不找我跳,我跟谁跳啊?”
  这倒是一句实话,我笑起来:“可是,我不会……”
  “谁不是从不会学会的呢?”
  赵小胖圆咕嘟的小嘴说出话来,好像鱼缸里金鱼冒出一串水泡,我有点儿惊讶。于是,我搂住她的腰肢,她把软乎乎的小手搭在我肩上,我们学跳华尔兹。
  仅用了五分钟,我就学会了华尔兹。无非是向后退一步,向横拉一步,然后再并步。跟着,她又教我“快三”转身旋转,这就有点难了。因为要把脚插进她的双腿之间,我有心理顾忌,老是插不到位,就总是旋转不成180度。她一遍遍地教训我:
  “往前插,你得往前插……”
  我就大起胆子,把腿插得深一些。这时,一旋转起来,我的大腿内侧和她的大腿内侧竟然贴到了一起。刹那间,我的心里窜起一股热浪,两腿之间“腾”地充电一般。赵小胖与我有同样的感受,表现为她把我的手攥得更紧,手心里潮乎乎的。我们谁也不敢看谁。虽然我们还随着音乐的节拍跳着,但是,她再也不说“往前插”了。
  一曲终了。大家放下各自的异性舞伴,同性之间凑到一起相互说些打趣和鼓励的话。马军对我挤眉弄眼地说:
  “想不到吧?丁巴子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说:“看不出来!丁巴子哪儿长得漂亮嘛?”
  陈容在一旁插话说:“你们没发现吧?丁巴子长得有点儿像杜丘!”
  马军说:“这我就更不懂了。要说漂亮,杜丘那点儿比得上达思常,为什么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杜丘?”
  刘莉笑道:“什么杜丘,是高仓健!”
  下一支舞曲丁巴子找赵小胖跳,把眼睛黑亮、睫毛很长的刘莉丢给我。说实话,赵小胖虽然逗人喜爱,比较之下,还是刘莉更让人有心灵触电的感觉。她的眼睛往上抬起的时候,我看见菲薄的上眼皮囫囵一转,仿佛一颗青黄半熟的杏儿摇曳在枝头。她说话的味道也有趣,好像嘴里含着一只毛桃,刺激得口腔痒痒的,合不严实,说出的声音毛沙沙的,有点自来嗲。我搂着她的时候,有一种生怕她化掉了似的担心。
  事隔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刘莉的一封信,末尾有一首小诗。诗云——
  信儿信儿快快跑,
  带给朋友问声好。
  小鱼苗,盼水清,
  我盼朋友快回信。
  刘莉在我的印象中就像诗中那尾清清亮亮的“小鱼苗”。
  三名女性中我唯一没有感觉的是陈容,觉得她脸模子虽然长得好,却没有特点;个子高,却不能说身材窈窕。有点大而无当的味道。马军总是跟她一个人跳,仿佛要把她承包了似的。可是,陈容并不买马军的账,她总是一口一个丁巴子,喊得又亲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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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4:31 | 只看该作者
我在丁巴子的小屋里学会了抽烟。
  时常的,马军或者丁巴子丢一支香烟给我。我嘴上说“不抽不抽”,还是接过来,就着递上来的火,点燃了,陪伴他们一起吞云吐雾。烟这东西,男人一学就会。我并没有感到初吸时头昏、咳嗽、恶心等等人们说的那些症侯,也许是在丁巴子的小屋里醺得习惯了吧?从被动吸烟到主动吸烟,从吸人家“伸手牌”的,到自己买烟“打梭子”。就这么的,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升了一级。
  丁巴子烟瘾虽大,却并非痨病鬼子一般满面烟容。这得益于他天天锻炼身体。我们唠完嗑,常常已是夜深人静,丁巴子从沙发里站起来,把马军和我领到门外狭小的三角形空地上。这里有一棵香椿树,树丫上挂下来一副皮带,丁巴子抓住皮带两头,绷紧了,狠劲往后拉,拉得脖子里筋肉一条条地凸起。练完了拉皮带,还玩石锁。月光下,他把石锁悠起来,扔到空中翻几个跟斗,用打横的肘弯去接。练完石锁,他臭美地做健美运动员姿势,突显胸前和臂上一块块腱子肉,自嘲道:“瘦归瘦,筋骨肉。是啵?”
  说着咧开多肉的嘴唇,谦虚地笑一笑。只见他的被烟熏黑的牙齿在月光下竟然闪着幽幽的白光。
  
  丁巴子还喜欢打猎。有一回,我们到城外的佳山上去打兔子。空气清澈如洗,太阳明净灿烂,大地上升腾着一股勃勃生机。长满马尾松的山坡沐浴在温暖又靓丽的阳光中,林间空气被光线射透了,仿佛舞台上布景一样。
  丁巴子与我和马军散开来,在林间小径上搜寻着兔子的巢穴,嘴里发出长长的吆喝声:“哦——嘘!”
  整个下午,我们在山上游荡。从山前转到山后,山下绕到山上,几乎把佳山转遍了,连只兔子的影子也没有看见。阳光与干草的气味使我感觉浑身血脉贲张。我们在山坡上坐下来,美美地享受休憩的感觉。
  突然,丁巴子的枪响了,我看见一只美丽的长尾巴野鸡摇摇欲坠地一头钻进矮树丛里去了。丁巴子兴奋地跑过去,用枪拔拉着茂密的野刺窠子,企图找到那只受伤的野鸡。我和马军也跟过去,我们找啊找啊,三个人一直找到太阳落山,还是没有找到。
  那天我们虽然空手而归,却并不丧气,户外运动的健康属性使人很难发生晦暗的情绪。我们哼哼着《打靶归来》小调,就跟得胜凯旋的士兵差不多。
  回到丁巴子的小屋,发现陈容从门缝下塞进来的一个纸条。纸条上说,当晚车轮轮箍厂团委组织周末舞会。我们匆匆忙忙各自回家扒一口饭,七点钟不到,就骑上车赶到舞会现场了。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真是年轻人唱主角的时代,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
  “啊亲爱的朋友们
  让我们自豪地举起杯,
  挺胸膛,笑扬眉,
  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以这首歌为代表,青年的自信与热情极大地释放出来。在中国大地上,经历过“蓝蚂蚁、黑蚂蚁”时代,社会正迎来一场青春解放运动。之后,青年的声音就在社会上消失了。再之后,电脑与网络取代了录放机和喇叭裤,青年形象变成了“大虾”和“青蛙”……。如今四、五十岁的人,你问他青春在什么地方?他也许会说:就在郑绪岚的《太阳岛上》,叶佳修的《外婆的澎湖湾》。
  舞会是那个时代年轻人的一大盛事。舞会现场人潮如海,不仅有主办单位的青年,还有许多像我们一样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社会青年。大家不管相识或不相识,男女之间可以任意挑选,邀请作为舞伴。舞场成了一锅粘稠的稀粥,伴着音乐的节奏,缓慢地转动着一团人类的星云。
  我们好不容易在人群里找到了刘莉、陈容和赵小胖。大家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在人流里挤出缝来,相互交流刚刚学会的某个花步走法。也许主办者觉得人太多了,怕出乱子,九点刚过,就宣布舞会结束。大家都觉得不尽兴。跑了一下午我们身体很疲乏,可是精神很亢奋。
  马军建议转场,到工人文化宫收费的小舞厅去。陈容说,要去早点去还划算,这时候再跑去岂不是浪费!马军说:你不知道,早去不如晚去。这时候到那里,把门的放松了警惕,不严! 很容易混进去的。于是,我们一行六辆自行车挥师来到工人文化宫收费小舞厅。果然,原先把门两个人现在只剩下一个。马军殷勤地给那人敬烟,说了不少奉承话,到第二支烟点着时,那人就诡讥讥的做个莫要让人知道的表情,把我们放进去了。
  收费的舞厅人少多了,但也有几十对。一半在铺了木地板的舞池里跳舞,一半在旁边的长条靠椅上坐着,欣赏。音乐是伦巴舞曲,我们模仿别人的样子练习伦巴扭腰出胯。学会了基本舞步,就开始男女成双,捉对厮杀。踏着音乐的节奏,我们摇曳多姿、忽进忽退,那动作颇有几分挑逗的意思。
  曲子一换,风格骤变,音乐变得干净利落,节奏分明。这种舞曲会跳的人不多,场上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对在跳,其中一对跳的特别出色,渐渐吸引了全场目光,几乎变成了他俩的一场表演。
  “这是探戈舞。”陈容说。
  我看见那女的个子很高,脸上有一种欲望燃烧成烬的灰白。她的舞蹈动作夸张而做作。那个男的穿一条肥档的裤子,还是掩藏不住裤档里有把锤子似的东西像钟摆那样晃荡。马军凑近我的耳边说:“你看,这就是大鸟(diao)。有名得很!女人一般都喜欢跟他跳舞。”
  我们一直跳到夜半三更。走出舞场来到大街,感到夜深人静的清爽。路灯把我们的影子长长地拉伸在地上,大街上没有一辆车,我们可以径直骑在马路中央。因为跳得太累,大家都没有说话。这时候,我感到一种沁透人心的静谧,静得让人感觉灵魂出窍一般。
  送走三个女孩,与马军和丁巴子分手后,我独自骑车在马路上飞驰了一阵,我的心像仲夏夜的萤火虫一样在黑暗中快乐地闪耀着。当天的日记里,我曾意兴湍飞地写道:
  我骑一辆单车,
  在夜街市,飞驰
  晚风送来初夏迷人的芬芳
  沉醉的青春
  在《爱琴海的珍珠》上闪烁
  
  流漾的音乐
  挟着糖果奶糕店的甜味,
  飘起来啊,飘起来
  还有我西服敞襟
  还有我乌发蓬松
  还有我书包架上幻想的情人……
  除了笔迹确乎是熟悉的,所有那些记忆,就像日记本上泛黄的纸页一样变得松脆不再牢靠。当我读着它们的时候,有时会在心里问自己:这一切难道是生活中真的发生过的吗?或者只是我曾经做过的一个梦?
  休假结束回到船上,我听到一个令人震惊不已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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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一朵丶专属 发表于 2009-5-18 11:15: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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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一朵丶弼佑 发表于 2009-5-18 13:2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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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一朵丶刀堂 发表于 2009-5-18 14:57: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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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一朵丶紫紫 发表于 2009-5-18 23:13:25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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