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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小说】三叶草(还是长篇,爱看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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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0:5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叶草
  
  
  
  
  许侃
  
  序曲
  朋友,你认识三叶草吗?
  三叶草美丽清雅,透露着无限魅力。传说,一叶的三叶草是祈求,二叶的三叶草是希望,三叶的三叶草是爱情。只有十万分之一的机率,人们才会发现一株四叶的三叶草,而国际公认,那是幸福的象征。
  十八岁那年,我在河校后门外的江堤上徜徉,偶然发现了一株三叶草。让我激动不已的是,它竟然长着四片叶子。那时,我刚从河校毕业,分配在长江上一艘拖轮当水手。生活在我面前展现出一派铁灰色的暗淡景象。那样粗重,那样忧愁,那样令人心怀悱恻;而三叶草的发现却是如此明丽,如此欢愉,如此令人感动莫名。我小心地记住它的位置,决定要经常来看看它,观察它的生长变化。如果不能做到每星期都来,起码一个月要来一次。
  凡是多愁善感的青年,总怀抱着一份成就自我的梦想,这是亘古不变的人之常情。面对那株三叶草,我灵光乍现地相信自己的命运与它相连。
  
  一、奋斗
  多年以后,我与曹志高重逢在远离地面150米高的空中花园餐厅。
  餐厅里,内敛低调的欧洲装饰风格彰显传统的优雅气质。裹着辣酱的川味对虾个头饱满,肉质鲜美;澳大利亚最好的小牛肉让人回味无穷;国王岛的软壳蟹则是最受顾客喜爱的一道菜。新鲜的美食加上新鲜的空气——营造出宛如置身梦境一般的尊贵感觉。
  “曹局长,”志高带来的办公室主任说:“你的客人不大动筷子呀。”
  曹志高满面红光地笑着,说:“随意,随意。”
  我想起了马军。说:“唉,上个月在家乡遇见马军父亲了。八旬的老人头发全白,碰见我攥着手就不放,眼袋里汪着两泡泪水。”
  话一落地,现场的气氛陡然沉闷下来。
  曹志高叹了口气,说:“马军走了有二十多年了吧?”
  我说:“二十五年了。”
  曹志高说:“马军的事不赖别人,还是要怪他自己。”没容我插嘴,曹志高语调一转,换了话题:“哎,诗人,你这趟来,领的是什么奖?”
  我再一次告诉他是一个网络文学奖,虚名儿而已。
  曹志高把大耳垂子摇得扇风一般,不赞成我的谦虚,脸上又洋溢着宽厚的笑容。
  我的心随着目光飞越了落地长窗,跌下150米的高度,汇进夜色迷茫、车水马龙、流光溢彩的街道。街道上无数车灯移动的光线流淌着,流成一条大河,把我的思绪牵引到那条浑浑汤汤、一眼望不到头的真正的大河——长江上。
  
  十八岁,我从河校毕业,分配到长航南京分局的船上做一名水手。
  和我分到同一条船上的,是一个名叫曹志高的轮机班的学生。乱哄哄的分局大院里,开完分配会的同学们,根据带眼镜的人事股长宣读的名单相互找寻同伴。
  我和曹志高本来只是面熟,人名对不上。我们那一届驾驶和轮机各有三个班,二、三百号人。是大个子马军介绍我们认识了。马军初中和我同班,在河校与曹志高同班。此公外号“马脸”,人长脸也长。在他的示意下,我们同时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呵呵,你是曹志高。”
  “嘿嘿,你是杨光!”
  曹志高十分热情地和我拥抱,这个胖墩墩非常结实的家伙把我抱得很紧,让我感觉到自己瘦而硬的骨头。这么强烈的表示,让我有些不好意思。我是个腼腆木讷的人,但我马上就喜欢上了这个活泼快乐的伙伴,有这么一个人和我分到同一条船上,让我心里对陌生的前程有了一点儿底气。
  傍晚,我们三人到河校后门外的河漫滩去散步,沿着河堤信步走去,找寻青春易逝的感觉。
  江堤下的河漫滩里种着一些柳树,夏天柳树们泡在水里长出许多红色根须,到了冬天水退下去,那些根须暴露在空气里,好像柳树长出的红胡子。江水退了,通往码头的浮桥不再浮动,桥身下的浮鼓搁置在龟裂的黄泥地上,仿佛还梦幻着在水面上自由荡漾。眺望西天,太阳像一团咸鸭蛋的鲜红蛋黄,散发着氤氲热气,给水中的芦苇丛罩上一层红亮的纱幕。
  江堤上我们遇见四个戴校徽的大学生,两男两女,从三汊河汇入长江的河口埠头迎面走来。马军挨近他们,歪着头想认清他们戴的校徽上的字,结果却惹起误会。
  “看什么看?”一个女生娇气地睨视马军,以为他居心不良。
  马军拧起脖子,不屑地说:“神气得你!”
  一个男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你,干什么的?”
  马军说:“你不就是大学生吗?我们是船员,水手!”
  我和曹志高已经跟对方错过去好几步,回过身来拉马军走。马军犟着脾性不肯让步。
  另一个男生轻蔑地讥咕了一句:“嗬,原来是水和尚。”
  这句话引得四个大学生一齐轻声笑了起来。
  马军的性子一下子爆了。他伸手揪住说小话的那名大学生的衣领,把他推搡得连连倒退。
  一场打斗猝不及防地发生了。准确地说,是两名男生围殴马军。即使是二对一,对方也没占多少便宜。因为一来马军身高臂长,二来我和曹志高名义上是劝架,嘴里大声喝道:“住手,都住手。”在拉架上难免有所偏向。这一点比那两名光会喊“别打啦,别打啦。”的女生强多了。
  大学生毕竟意志薄弱,当我抱住马军,把他推开火线,对方也没再冲上来。只是嘴里依然不肯善罢甘休,骂个不停。
  曹志高心平气和地跟他们讲道理,说:“你们是有知识,有涵养的,大学生嘛,何必跟我们一般见识。”
  那两名女生应道:“哎,这话说得还差不离。”
  马军的拳头又捏紧了。我赶忙把他推得老远,说:“你不至于去打人家女生吧。”
  好不容易制止了这场斗殴。检点一下,双方除了衣衫不整,脸上有点儿挫伤,损失都不太大。双方分头走自己的路,我们回头看看那四名走远了的大学生,曹志高、马军和我一时间都陷入了沉默。
  “哎——水和尚。”曹志高叹息道。
  “和尚怎么啦?和尚的本意是师傅的意思。”我说。
  “你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了。”马军说。
  我们三人嘿嘿地皮笑肉不笑,自己摸摸脸都觉得笑得假。
  马军和我一同考入河校,原本也分在驾驶专业,可是他执意改学轮机。过后,马军曾眉飞色舞地跟我转述过一个笑话:轮机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发动机工作原理,说汽缸压缩到一定程度,火花塞就点火了。“这种过程就像你们的小钢炮,在梦里翘啊翘啊,翘到一定程度,就喷油了!”马军讲这笑话时,兴奋得抓耳挠腮,那种淋漓尽致的畅快,把他那张长满青春豆的马脸完全点亮了。
  很不幸,“马脸”没有像我和曹志高一样分配到拖轮上,而是被分配到了驳船上。
  “哎呀,马脸,驳船上人少,太寂寞了。” 我说。
  “无所谓。”马军说,把手里的烟头弹了出去。“反正我是要调回去的。”
  马军的父亲是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在我们那座江畔小城人武部当着官,好像是负责挖防空洞的,保持着很帅的军人风度。他受穿着洋气的女教师邀请,到我们班上来做过几次报告,是个很有办法的人。我认识马军父亲不仅因为他来我们班上做过报告,还因为那时我常到马军家做作业,到河校来上学,也是马军父亲陪送一道。
  “其实,驳船有驳船的好处。”曹志高说。
  他这样一说,马军的长脸变得短了一点。虽然马军对上哪条船无所谓,话还是顺耳的中听。我感到曹志高说话水平就是高。
  “你们那条船多少号来着?”马军问。
  “长江2057号——”我说。
  “别忘了跟我们通信。”曹志高说,他的语调真诚而热情。总是恰到好处地表示自己的亲善和友谊,这种能力让人暗生钦佩。
  第二天,马军先出发,前往仪征的驳船基地。我们与马军握手道别,看见马军扒上了卡车,挥手之间,有一种惜别的情意在年轻人的头顶盘旋。
  长江2057号还没有到港。我们住在分局大院的招待所。分局刚刚草创,大院是旧的汽车场改造的,所谓招待所只是几排红砖砌的平房宿舍。
  时令是一年的岁尾,等船期间我受了风寒。晚上一个人坐在宿舍里读书,到了九、十点钟,感觉头疼,嗓子发糇,人恹恹的,显然是要感冒了。这时,曹志高从外面串门回来,看见我打不起精神,浑身无力的样子,不知从哪里借来一只水桶,打来热水,又提来几只暖瓶,一并放在宿舍的床前,要我跟他一起烫脚。我觉得无功受禄,不肯听他的。曹志高逼着我非烫不可。我只好把脚伸进那只铁桶,让滚烫的热水漫过小腿肚子。
  我们叙了年齿,我是年终岁尾生日,曹志高是转过年来正月里出世,虽然相差不足二个月,我却比他大了一岁。但我这做哥的其实远不如老弟生活经验丰富。他跟我一边烫脚,一边絮叨:
  “我们家乡有句俗话,叫做:‘富人吃药,穷人烫脚。’伤风感冒什么的,没有条件买药,烫脚非常管用。”
  我时常记得他说这番话时的模样。他说 “脚”,不念“JIAO(角)”,念“JUE(橛)”;“药”字不念“YAO(要)”,念“YUE(阅)”。大概是他们老家的发音吧,听来别有一种特殊的味道。
  他又跟我说起他们家乡“赶肉”的情景。小时候他跟着大人们到山林里去围猎野猪,妇女和小孩把住山口只管敲盆打锣地起哄,不叫野猪从这边逃跑,寂静的那面埋伏着手持猎枪的山民。有一次他们打到了一头野猪,从野猪的胸腔里扒出来热乎乎的猪肝,父亲逼着他吃了一碗,闹得他从此以后看见猪肝就翻胃。我疑心那是极营养的东西,养成了曹志高小牛似的体格。
  我无以为继,便跟他讲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中的故事。书上看来的毕竟不如生活中的故事鲜活,可是曹志高依然听得很入味,静静地笑着。
  我们面对面坐在各自的床沿上,面前一只水桶。水温不够了,曹志高一遍遍地拎起暖瓶往桶里续水。直烫得我们从脚趾尖到小腿肚子都红彤彤的,额头上到脊背上都渗出一层细汗。说来还真灵验,烫了脚,睡醒一觉,我的身心豁然清爽了。
  在那个寒冷的冬夜,曹志高的形象就这样印在了我的记忆之中。他那张圆圆的脸上,左颊有一个酒窝与疤痕叠合着,我总疑心是先有那个疤,皮肤不够用才勼成了酒窝。他总是在笑,饱满的嘴头子翘起,露出两只整齐的板牙。头发一顺的朝前,像山坡上的茅草一样。他的个头比我矮一寸左右,体重却笃定比我重。因为他胸脯鼓鼓就像一枚铜光锃亮的小炮弹,而我却瘦得好像宿舍里竹制的撑衣架子。
  
  又过了一日,我和曹志高拎着领来的劳保用品,以及用网篮兜着的大大小小的杂物来到河校后门外的码头上。
  本来预报长江2057号早晨就到,可是迟迟等到中午也没看见船的影子。我留在码头上看管行李,曹志高又去分局大院询问,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冬季业务量少,我们的船开到梅子洲封航了。
  下午4点半钟,交通艇载着我们,离开了废弃在河岸边充当码头的一艘破客船,驶向我们要去的长江2057号。我站在艇外的舷栏边,看见交通艇轻快地逆流而上,渐渐接近了梅子洲。
  梅子洲上,满目萧瑟的芦苇,漫无边际地铺展在冬季的夕阳下。洲边的泥土被水冲塌了,留下一米多高的峭壁。站在峭壁边缘的一支特别修长的芦苇好像放哨的士兵注视着我们的经过。
  我站在交通艇外舷栏边,看着芦苇们在夕阳的红色光雾中缓缓地向长江下游移去。心里想:啊,生活,独立的生活,脱离了依赖的生活,令人憧憬和充满未知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我想像着上船以后的日子,又想起跟马军打架的大学生们,暗暗下定决心,要活出个人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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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6-2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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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30
    丨一朵丶紫紫 发表于 2009-5-18 23:13:25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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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4-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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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29
    丨一朵丶刀堂 发表于 2009-5-18 14:57: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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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一朵丶弼佑 发表于 2009-5-18 13:2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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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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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27
    丨一朵丶专属 发表于 2009-5-18 11:15: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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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4:31 | 只看该作者
    我在丁巴子的小屋里学会了抽烟。
      时常的,马军或者丁巴子丢一支香烟给我。我嘴上说“不抽不抽”,还是接过来,就着递上来的火,点燃了,陪伴他们一起吞云吐雾。烟这东西,男人一学就会。我并没有感到初吸时头昏、咳嗽、恶心等等人们说的那些症侯,也许是在丁巴子的小屋里醺得习惯了吧?从被动吸烟到主动吸烟,从吸人家“伸手牌”的,到自己买烟“打梭子”。就这么的,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升了一级。
      丁巴子烟瘾虽大,却并非痨病鬼子一般满面烟容。这得益于他天天锻炼身体。我们唠完嗑,常常已是夜深人静,丁巴子从沙发里站起来,把马军和我领到门外狭小的三角形空地上。这里有一棵香椿树,树丫上挂下来一副皮带,丁巴子抓住皮带两头,绷紧了,狠劲往后拉,拉得脖子里筋肉一条条地凸起。练完了拉皮带,还玩石锁。月光下,他把石锁悠起来,扔到空中翻几个跟斗,用打横的肘弯去接。练完石锁,他臭美地做健美运动员姿势,突显胸前和臂上一块块腱子肉,自嘲道:“瘦归瘦,筋骨肉。是啵?”
      说着咧开多肉的嘴唇,谦虚地笑一笑。只见他的被烟熏黑的牙齿在月光下竟然闪着幽幽的白光。
      
      丁巴子还喜欢打猎。有一回,我们到城外的佳山上去打兔子。空气清澈如洗,太阳明净灿烂,大地上升腾着一股勃勃生机。长满马尾松的山坡沐浴在温暖又靓丽的阳光中,林间空气被光线射透了,仿佛舞台上布景一样。
      丁巴子与我和马军散开来,在林间小径上搜寻着兔子的巢穴,嘴里发出长长的吆喝声:“哦——嘘!”
      整个下午,我们在山上游荡。从山前转到山后,山下绕到山上,几乎把佳山转遍了,连只兔子的影子也没有看见。阳光与干草的气味使我感觉浑身血脉贲张。我们在山坡上坐下来,美美地享受休憩的感觉。
      突然,丁巴子的枪响了,我看见一只美丽的长尾巴野鸡摇摇欲坠地一头钻进矮树丛里去了。丁巴子兴奋地跑过去,用枪拔拉着茂密的野刺窠子,企图找到那只受伤的野鸡。我和马军也跟过去,我们找啊找啊,三个人一直找到太阳落山,还是没有找到。
      那天我们虽然空手而归,却并不丧气,户外运动的健康属性使人很难发生晦暗的情绪。我们哼哼着《打靶归来》小调,就跟得胜凯旋的士兵差不多。
      回到丁巴子的小屋,发现陈容从门缝下塞进来的一个纸条。纸条上说,当晚车轮轮箍厂团委组织周末舞会。我们匆匆忙忙各自回家扒一口饭,七点钟不到,就骑上车赶到舞会现场了。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真是年轻人唱主角的时代,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
      “啊亲爱的朋友们
      让我们自豪地举起杯,
      挺胸膛,笑扬眉,
      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以这首歌为代表,青年的自信与热情极大地释放出来。在中国大地上,经历过“蓝蚂蚁、黑蚂蚁”时代,社会正迎来一场青春解放运动。之后,青年的声音就在社会上消失了。再之后,电脑与网络取代了录放机和喇叭裤,青年形象变成了“大虾”和“青蛙”……。如今四、五十岁的人,你问他青春在什么地方?他也许会说:就在郑绪岚的《太阳岛上》,叶佳修的《外婆的澎湖湾》。
      舞会是那个时代年轻人的一大盛事。舞会现场人潮如海,不仅有主办单位的青年,还有许多像我们一样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社会青年。大家不管相识或不相识,男女之间可以任意挑选,邀请作为舞伴。舞场成了一锅粘稠的稀粥,伴着音乐的节奏,缓慢地转动着一团人类的星云。
      我们好不容易在人群里找到了刘莉、陈容和赵小胖。大家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在人流里挤出缝来,相互交流刚刚学会的某个花步走法。也许主办者觉得人太多了,怕出乱子,九点刚过,就宣布舞会结束。大家都觉得不尽兴。跑了一下午我们身体很疲乏,可是精神很亢奋。
      马军建议转场,到工人文化宫收费的小舞厅去。陈容说,要去早点去还划算,这时候再跑去岂不是浪费!马军说:你不知道,早去不如晚去。这时候到那里,把门的放松了警惕,不严! 很容易混进去的。于是,我们一行六辆自行车挥师来到工人文化宫收费小舞厅。果然,原先把门两个人现在只剩下一个。马军殷勤地给那人敬烟,说了不少奉承话,到第二支烟点着时,那人就诡讥讥的做个莫要让人知道的表情,把我们放进去了。
      收费的舞厅人少多了,但也有几十对。一半在铺了木地板的舞池里跳舞,一半在旁边的长条靠椅上坐着,欣赏。音乐是伦巴舞曲,我们模仿别人的样子练习伦巴扭腰出胯。学会了基本舞步,就开始男女成双,捉对厮杀。踏着音乐的节奏,我们摇曳多姿、忽进忽退,那动作颇有几分挑逗的意思。
      曲子一换,风格骤变,音乐变得干净利落,节奏分明。这种舞曲会跳的人不多,场上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对在跳,其中一对跳的特别出色,渐渐吸引了全场目光,几乎变成了他俩的一场表演。
      “这是探戈舞。”陈容说。
      我看见那女的个子很高,脸上有一种欲望燃烧成烬的灰白。她的舞蹈动作夸张而做作。那个男的穿一条肥档的裤子,还是掩藏不住裤档里有把锤子似的东西像钟摆那样晃荡。马军凑近我的耳边说:“你看,这就是大鸟(diao)。有名得很!女人一般都喜欢跟他跳舞。”
      我们一直跳到夜半三更。走出舞场来到大街,感到夜深人静的清爽。路灯把我们的影子长长地拉伸在地上,大街上没有一辆车,我们可以径直骑在马路中央。因为跳得太累,大家都没有说话。这时候,我感到一种沁透人心的静谧,静得让人感觉灵魂出窍一般。
      送走三个女孩,与马军和丁巴子分手后,我独自骑车在马路上飞驰了一阵,我的心像仲夏夜的萤火虫一样在黑暗中快乐地闪耀着。当天的日记里,我曾意兴湍飞地写道:
      我骑一辆单车,
      在夜街市,飞驰
      晚风送来初夏迷人的芬芳
      沉醉的青春
      在《爱琴海的珍珠》上闪烁
      
      流漾的音乐
      挟着糖果奶糕店的甜味,
      飘起来啊,飘起来
      还有我西服敞襟
      还有我乌发蓬松
      还有我书包架上幻想的情人……
      除了笔迹确乎是熟悉的,所有那些记忆,就像日记本上泛黄的纸页一样变得松脆不再牢靠。当我读着它们的时候,有时会在心里问自己:这一切难道是生活中真的发生过的吗?或者只是我曾经做过的一个梦?
      休假结束回到船上,我听到一个令人震惊不已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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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4:13 | 只看该作者
    十九、八十年代
      有道是母子连心,感应这东西好像真有那么一点儿。事后翻查日记,发现母亲被锰铁崩了眼睛的时候,正是我想家的时候。
      锰铁是一种合金,整块的拉到母亲工作的铁道线上。因为太大,需要砸碎成大块,才能人工扛下来。母亲劳动上前,没等车上砸大锤的工人歇手,就站到车门旁,本来背着身体,偶一回头,正巧被一粒飞起的锰铁屑崩进了眼球。
      到医院看了,除了敷药打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几天之后,母亲的眼球肿得不像样子。白眼球变成了红的,黑眼球变成了白的——上面长了一层白膜。姐姐来信说:这样子下去非瞎了不可。装卸营的干部说了,不论花多少医药费,他们都给报销,她想带母亲到南京来治疗。
      接到这信,我立马回了家。我跟姐姐一道带母亲到南京的眼科医院求诊,结果他们使用一种磁吸附技术从母亲的眼球中吸出了那粒锰铁屑。医生对母亲说:“你还算幸运,眼球组织有三层,这片铁屑钻进了第二层,如果再深一点,那包晶体就淌掉了。”
      因为吸出了异物,母亲的眼睛后来竟奇迹般恢复了,只是需要不断地点眼药水,不敢吃某些被称之为“发物”的食品。我想到玉茭的母亲瞎掉了一只眼,也许跟我的母亲有类似的遭遇吧?
      在陪母亲去南京看病回来的列车上,竟然遇到了谢宛儿。她上南京买教辅材料,跟我们乘同一趟车回马鞍山。她对母亲非常亲热,跟我反倒没有多话。母亲对谢宛儿也很热情,忘了自己的病痛,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的。
      母亲跟我说:“你上次走,小谢同学来家找过你。我告诉她你坐船走了。”
      谢宛儿朝我一笑,眼睛硌了一下。我本来想说我们在码头上见着了,但是她这么一硌眼,我的话又咽了回去。下车的时候,谢宛儿跟姐姐一左一右夹持着母亲,我倒成了多余人儿似的。
      母亲对谢宛儿印象很好,不停地摸她的手,轻轻地叹息。她用那只没有包纱布的眼睛剜了我一下,嗔怪我何以剃了个和尚头?我其时走路脚还有点疼,虽竭力忍着,也叫母亲看出来了,她怀疑我做了什么恶事?我不得已把偷螃蟹的经历说了。谢宛儿夹在我和母亲中间笑道:
      “想不到书呆子还会做这种事,倒是有出息了。”
      母亲听她这样说,也就不好严厉地指责我了。倒是姐姐抿嘴一笑,意味深长,让我有些着恼。
      那天我们跟谢宛儿分手后,母亲问了我跟玉茭的事儿。她隐约感觉我们之间出了问题,只是从来没有当面问过。她说:“不谈就不谈了吧,我看你们两人的面相也不相合。这个小谢姑娘倒是非常不错,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福分。”
      我觉得我跟谢宛儿之间不是没有感情,而是缘分不到。
      
      还在上初中的时候,我经常负责在教室的后墙上出黑板报。因为我能写一笔好字,简笔画也能画两笔。有一回我心血来潮在黑板报上抄录了一首自己创作的小诗,有一点儿利用手中特权的意思,也有一点儿炫耀。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反响,因为大家都知道杨光语文好,写一首小诗当然不足为奇。
      过了一段时间,登有我的诗作的那期黑板报已经擦掉,更换了新的内容,我把这事已经忘在脑后了。忽然,一个发现让我激动了一阵子。这个发现是:在谢宛儿的美丽精致的笔记本扉页上,竟然工工整整地抄录了我在黑板报上发表的那首小诗。
      多年之后回想起来,这个发现貌似偶然,仔细想想则不然。谢宛儿的精致的笔记本怎么会恰巧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出现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条,那就是谢宛儿是有意让我看到的。其用心非常明显,只是那时自己不开窍罢了。
      她白白让我激动了一阵子,她在我心里引起的是对文学荣誉的渴求,而非爱情。所以当我打算坠入情网的时候,我主动选择的是玉茭,而非谢宛儿。当然,谢宛儿也是不错的,既然玉茭退出了,那么谢宛儿补上正好合式。可惜这是母亲的逻辑。在我心里,如果我二次选择了谢宛儿,那么我将愧对终生。
      
      与玉茭的爱情结束以后,我曾到照相馆去给自己照了一张肖像,背面题字“七日之禁”。照片上的我双眼炯炯如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傲慢。这张小像实在只宜自观,不宜示人。我却把它夹在给谢宛儿的信中寄给了她。
      谢宛儿给我一张她与玉茭两人的合影,这份情意我实在受之有愧。因而我回船以后就给她写了一封信,在那封信中,除了回赠给她一幅桀骜不驯的像片之外,我还抄了一首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给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谢宛儿给我回信,从语文教学角度讨论这首诗,说:“如果一条路走不通,看上去是一件坏事。但是让人回到两条路的出发点,又是一件好事。”
      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可是,那时候我觉得越是走不通的小路,越是充满了诱惑。而容易走下去的路反倒让人止步不前。
      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厘清自己的观念和立场,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迷,一团麻,说不清道不明。
      
      这次回来,在家乡遇到了马军。
      我以为他调动成功了,说:“好家伙,几时回来的?”
      马军说:“还没回来呢。”
      我问:“不是说都发调档函了吗?”
      马军叹了一口气,压低了嗓门说:“原来联系的那家单位,我爸找的那个老总因为贪污被请进宫了。他妈的,这一下全泡汤了。”
      我问:“那怎么办?”
      马军说:“怎么办?另找接收单位呗。”
      我鼓励他:“对,另找。”
      马军白了我一眼:“你当好找啊?全靠这个的干活。”他把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快速地捻动,那是点钞票的意思。
      我陪着他叹了一口气。
      马军突然拽了我一把说:“走,到丁巴子那儿去。”
      我小声嘀咕:“哪个丁巴子?”
      马军在我头上撸了一把:“丁宗强呗。”
      “哦,是他呀!”我想起来了。丁宗强初三上了半学期就提前退学,顶替他退休的父亲到工厂里去上班了。 “丁巴子”是我们当地土话,一般用来称呼在家里排行老小的人。丁宗强姓丁,排行老六最小,家里家外人人都叫他丁巴子。
      “丁巴子不上班吗?”我问。
      “他下夜班。这会应该在家里。”马军说。
      于是,我们就勾肩搭背地去到丁巴子的小屋去。
      
      一条上坡小街,一座临街楼房,中间开了一个门似的过道。穿过过道,后面是非常杂乱的民居。这里曾经是竹园大队的一个村庄,城市扩张把它圈了进来,原先的住宅临街部分变成了漂亮的楼房,楼房的后面还保留着一些原住户的房子,仿佛结茧的蚕儿萎缩蛹化后的模样。丁巴子一家原先是竹园大队菜农,土地征用光了,他家所有成员都成了工人。
      丁巴子的小屋就在那座临街楼房的背后。那是一座单间平房,门开在屋脊的山墙上,像童话里图片上画的那样。我们穿过那个门似的过道,来到丁巴子的小屋前,还没敲门,就听见里面传出曼妙的邓丽君歌声和女孩子清脆的笑声。
      “丁巴子!”马军在门口大声叫道。
      “哎,来啦!”一声粗里粗气的回答,开门的正是很久没见的丁宗强本人。他剃着长约半寸的板刷头,很短的前额上几条皱纹像刀刻上去似的。他这模样让我感觉亲切,起码我的光头不太孤独了。
      丁巴子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马军直接钻进屋去,他对这儿很熟,看来已经来过多次。他一进去就跟在场的女孩说得很热乎。
      屋里除了丁巴子,还有三个姑娘和一个男孩。丁巴子给我介绍说:三个姑娘都是他厂里的电焊工同事,那个男孩是家门口的。我看见这是一间约莫14平米的房间,顶上吊了天花,整个房间好像一只四四方方的盒子。房间里全部家当是一张床、一只床头柜,外加两只单人沙发。床头柜在角落里,却很醒目地放着一只手提式“三洋”牌录放机。这在当时是最时髦的玩艺儿,典型的浪当公子哥儿就是手提“三洋机”,眼戴“蛤蟆镜”,身穿“喇叭裤”的。
      邓丽君正在“三洋”录放机里唱着:
      “小城故事多,
      充满喜和乐,
      若是你到小城来,
      收获特别多。……”
      丁巴子对他的女同事们说:“你们跳不跳啊?跳不跳啊?不要扭扭捏捏的,好不好。”
      家门口的男孩邀请眼睛特别黑亮的刘莉和他跳舞。跳了几步,刘莉停下来说这支曲子不能跳三步,应该跳四步。两人争议不休。马军请个子最高、面颊儿最红的陈容跳,他们跳的是四步,而且踏准了节拍,好像很享受。这使邻家的男孩觉得很没面子,悻悻的起身走了。
      马军说:“哎,杨光,你别干站着啦。”
      丁巴子一边拉了刘莉蹀躞着,一边对我说:“对,你也跳吧。”
      三名女性中还有一个姓赵,大家管她叫赵小胖。赵小胖脸上有几粒雀斑,这使她有点儿自卑,但又不甘寂寞,眼神一波一波地会说话,显得特别善于风情。既然马军和脸蛋儿最艳的陈容跳上了,丁巴子找了眼睛最亮的刘莉,我就很自然地和赵小胖说话。
      “哎,”我说。“你怎么不跳啊?”
      “你不找我跳,我跟谁跳啊?”
      这倒是一句实话,我笑起来:“可是,我不会……”
      “谁不是从不会学会的呢?”
      赵小胖圆咕嘟的小嘴说出话来,好像鱼缸里金鱼冒出一串水泡,我有点儿惊讶。于是,我搂住她的腰肢,她把软乎乎的小手搭在我肩上,我们学跳华尔兹。
      仅用了五分钟,我就学会了华尔兹。无非是向后退一步,向横拉一步,然后再并步。跟着,她又教我“快三”转身旋转,这就有点难了。因为要把脚插进她的双腿之间,我有心理顾忌,老是插不到位,就总是旋转不成180度。她一遍遍地教训我:
      “往前插,你得往前插……”
      我就大起胆子,把腿插得深一些。这时,一旋转起来,我的大腿内侧和她的大腿内侧竟然贴到了一起。刹那间,我的心里窜起一股热浪,两腿之间“腾”地充电一般。赵小胖与我有同样的感受,表现为她把我的手攥得更紧,手心里潮乎乎的。我们谁也不敢看谁。虽然我们还随着音乐的节拍跳着,但是,她再也不说“往前插”了。
      一曲终了。大家放下各自的异性舞伴,同性之间凑到一起相互说些打趣和鼓励的话。马军对我挤眉弄眼地说:
      “想不到吧?丁巴子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说:“看不出来!丁巴子哪儿长得漂亮嘛?”
      陈容在一旁插话说:“你们没发现吧?丁巴子长得有点儿像杜丘!”
      马军说:“这我就更不懂了。要说漂亮,杜丘那点儿比得上达思常,为什么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杜丘?”
      刘莉笑道:“什么杜丘,是高仓健!”
      下一支舞曲丁巴子找赵小胖跳,把眼睛黑亮、睫毛很长的刘莉丢给我。说实话,赵小胖虽然逗人喜爱,比较之下,还是刘莉更让人有心灵触电的感觉。她的眼睛往上抬起的时候,我看见菲薄的上眼皮囫囵一转,仿佛一颗青黄半熟的杏儿摇曳在枝头。她说话的味道也有趣,好像嘴里含着一只毛桃,刺激得口腔痒痒的,合不严实,说出的声音毛沙沙的,有点自来嗲。我搂着她的时候,有一种生怕她化掉了似的担心。
      事隔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刘莉的一封信,末尾有一首小诗。诗云——
      信儿信儿快快跑,
      带给朋友问声好。
      小鱼苗,盼水清,
      我盼朋友快回信。
      刘莉在我的印象中就像诗中那尾清清亮亮的“小鱼苗”。
      三名女性中我唯一没有感觉的是陈容,觉得她脸模子虽然长得好,却没有特点;个子高,却不能说身材窈窕。有点大而无当的味道。马军总是跟她一个人跳,仿佛要把她承包了似的。可是,陈容并不买马军的账,她总是一口一个丁巴子,喊得又亲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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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3:25 | 只看该作者
    十八、剃了一个光头
      船到仪征赵庄沟,这里是鲁宁输油管道终点。码头上有高高的三个一组的黄色鹤颈式输油臂,它们就像骄傲而美丽的彩鹤,弯曲着长长的脖子,低下灵巧的长喙。当它把嘴与船上的油管口对接上,就开始装油了。
      水手们完成了任务,留下值班员,没事的就上岸去踏地气。船员们从来不说踏青,因为常年生活在钢铁的城堡,船员们更看重土地,讲究踩踩地气。
      油港的周围全是农村。筑成道路的江堤下是成片的农田、池塘和沼泽,零零星星有几户乡里人家。江堤临江的一边修了围墙,围墙里是油港作业区。作业区里也长满了草木,草木之间半露着水牛腰粗的油管。
      油港的上游有一个航修站。航修站规模不大,有一只船坞泊在江边,大小刚好对付得了“长江号”顶推船。但也不能大修,只能做些小打小敲修修补补什么的。除了工人技师,有一群南京城里的女孩子每天坐着交通车来到这里,干些除锈打油漆之类的活计。姑娘们的到来使这个冷冷清清的油港变得活了起来,仿佛焕发了生气。
      油港的下游有一个大湾。形状像一只猪肚子,江水回灌进来,使江堤成了一个半岛伸进江水和大湾之间。傍晚,西边的太阳照得水面白晃晃的耀眼。大湾里泊着无数的小船,有七八只连成一排,有二三条结成一伙,也有孤舟单泊着。船上的人有洗衣的,做饭的,在江水里敨洗拖把的。一个黝黑的莽汉站在船头冲澡,裤衩浇得透湿。另一条船上一个身段姣好的女子正在漱口,嗓子里咯咯咯咯一阵乱响,“呸”地吐在江里,也不知她睡什么觉这时才起。一只有篷的小船迎面划来,张开两只宽阔的黑船桨,一下一下的,远远看去活象一只奇怪的大乌龟。不知哪条船上养了狗,狺狺地吠了起来。
      曹志高喜欢邀我到上游的航修站去。汪汪喜欢拉我到下游的大湾边去。我则喜欢留在船上看书,但也经不住诱惑,时常陪他们下船逛逛。
      曹志高在航修站发展了好几个“把子”,我戏称她们是曹志高的“红颜知己”,曹志高摇手笑道:“知己谈不上,把子而已。”
      航修站除了有船坞,还办有一间小小的图书室。图书室便成了我们与南京小丫们的交际处。管图书的小丫姓芦,真是天巧地合,与我下面要讲的在大湾里认识的芦花一个字。不过一个是名,一个是姓。姓芦的图书管理员小丫睫毛长长的,双目弯弯的,象芦荡深处一汪秋水。尤其动人之处是她笑起来的嗓音,那个清亮,那个生脆,直搔得人心痒痒的,象有一条毛毛虫在爬。
      秋天,小芦从江滩上采回大把的芦花,插在汽水瓶中,放在图书室做成一道风景。她的笑声美,话也说的余韵悠长。有一回,她说另一条船上有一个水手给她写情书,错把她的姓“芦”写成了没有草字头的“卢”,小芦说:“本来我不想睬他,可是恨不过他改我的姓。哼!他改我的姓,我就换他的种。他不是姓朱吗?我给他写一封回信,就四个字:小猪,拜拜。”
      她的话惹得我和曹志高一面哈哈大笑,一面暗暗心惊:这种错误要是我等犯了,我岂不就成羊了?曹志高要变成糟子糕了吧?”
      小芦继续说:“他还不服气,来找我说理。我说,你再不走,偶用小指拇头带你勾到江里去洗把澡!”
      最后这句话她是用浓浓的南京口音说的,听上去特别带劲,我跟曹志高笑得连肚子都痛了。小芦则一本正经,丝毫没有说笑话的意思。
      跟小芦时常在一道的有小柴,小薛等人。一个有月亮的夜晚,通向船坞的栈桥在月光下显出钢铁的身姿。曹志高邀请小芦小柴还有小薛到船坞上去玩。我们走在栈桥上,沐浴着清风明月,看堤下芦花漫无际涯,大家情绪特别高涨。曹志高发明了一句口号,他说:
      “我说One two three,大家一齐喊‘爱情万岁!’好不好?”
      大家都说好。喊了一遍之后,发现这句话既押韵好听,朗朗上口,又符合特定的环境氛围。于是,不要曹志高领喊,大家一齐欢呼起来:
      “ One two three, 爱情万岁!”
      那青春洋溢的呼喊一遍遍回荡在夜色弥漫的芦苇丛中,与白色的芦花一同飘散在大江上下。
      通过小芦,我们在航修站图书室办到了借书证,这使我拥有的借书证达到三、四张之多。这地方偏僻寂寞,空虚无聊,听曹志高说航修站的姑娘们思想行为挺“前卫”的,究竟怎么个“前卫”呢?曹志高挺神秘的不肯说下去,我终究不胜了了。
      
      跟着汪汪到大湾那边去,是另一番景象。
      秋天的芦苇抽出白亮的穗子来,吐出毛绒线的芦花。我们从河滩上向前走着,看见白茫茫的芦花上面,是一线灰黑色的长堤,长堤上有一群更白的大鹅。芦花的白尚带点微微的麻灰色,白得柔和;白鹅张开硕大的翅膀嘎嘎地叫着,跑动着,那白是纯粹的,白得耀眼。赶着这群白鹅的是一个衣着单薄的少女,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挥一根长长的竹杆,竹竿头吊着根红布,不停地吆喝着:
      “噢——嘘……, 噢——嘘……,”
      她那件花布衬衫,已经被太阳爱抚得很旧了,看不出花色和质地。也许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她的身体没有得到充分发育,但是一双眸子却是又黑又亮,充满大自然朝晖夕阴的灵气。她那瘦小的身躯映在夕阳的余晖里,显得那样娇小动人,楚楚可怜。
      “喂,喂,”汪汪朝那小姑娘招手,掏出他在上海买的糖果。那是很有名的大白兔奶糖,三块奶糖顶一杯牛奶。汪汪说:“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芦花。”牧鹅的女孩答道。
      “呶,芦花,这些糖果是你的。”汪汪把糖果递过去。
      芦花说:“我不要。”
      汪汪说:“别不要。拿着!”他捉过芦花的手,把糖果硬塞给她。
      芦花握着那几粒糖果,好像它们是一群火碳。
      汪汪问:“你看这上面的大白兔可爱吗?”
      牧鹅女孩腼腆地点点头。
      汪汪说:“吃吧,吃吧。”
      牧鹅女孩终于剥了一块糖果填进嘴里,糖果化了,女孩芦花的脸上露出甜的笑容。
      
      我们翻过堤埂,走到农田里去。在收获后的土地上,我用脚去踩那些发硬的稻茬子玩。满是稻茬子的田野多么有出息啊!光是那些坑坑洼洼的水塘沟渠就滋生多少美味佳肴。黄鳝、泥鳅、甲鱼、龙虾、蛤蚌……,只要会动点子,肯下力气,总不会空手回来。汪汪喜欢大湾这边是物质功利主义,不像曹志高去航修站,纯粹为了取得精神满足。但是汪汪和我把目光盯进人家养殖的螃蟹塘里就不应该了。
      那是半亩大小的浅水塘。中间用土壅起好几垅“长岛”,以便螃蟹作穴。四周留出一米阔的滩涂,筑起高约五、六十公分的围墙,围墙的内侧镶着玻璃,以防螃蟹逃逸。入夜,螃蟹全都从水里爬出来,在滩涂上交配、栖息。人们只要一迈腿就可以跨入栏中……
      我和汪汪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池子边上走过。一只硕大的螃蟹映入眼帘,那只螃蟹竖起两只小棍子似的眼睛,从“长岛”上一只水穴里看着我们,啵啵地吐着泡沫。好像一眼看穿了我们不怀好意。我们正为它垂涎三尺,忽然身后晴空劈雳般一声炸雷:
      “干什么的?”
      一个老头五短身材,干巴黑瘦,额头上尽是五线谱一样的皱纹,小脑袋看上去又结实又圆,大概碰在花岗岩上也不服软的。他早早地披上了一件破旧的黑布老棉袄,站在池边的一座三角寮棚旁,手里拄着一支头上带铁挠的长竿。
      我还没有缓过神来,汪汪已经笑逐颜开:“哦,老大爷,你养得蟹子好肥呀!”
      老头脸上并不高兴,好像一位骄傲的父亲听见人家夸奖他的女儿长大了一样:“你们哪儿来的?”
      “我们是……”我指着港区围墙里依稀可以看见桅顶的轮船。没等说出来,汪汪抢过去说:“我们是油港做小工的。嘻嘻,修修桥铺铺路什么的……”
      老头狐疑地看了我们一眼;“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啊!”
      我从旁证实汪汪的话:“我们是从安徽来的。”
      老头应该知道油港有一个安徽施工队。因为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脸上的皱纹也舒展了。于是,我放心大胆地絮聒说“吃了饭,出来逛逛。顺便看看你怎样养蟹。”
      老头的脸上笑意更浓了,小眼睛里闪射出奇亮的光芒。
      这时一位胖胖的老妇人擓一蓝子煮熟的麦仁,从村子里走来。老头接过那篮香喷喷、红乎乎的麦仁,一把一把地洒进水里。老妇人跟我们絮叨说:养蟹不易。除了麦仁,还要喂它们青饲料,动物饲料,如小鱼小虾之类的等等。那话外音无疑是恐怕别人偷蟹的意思。汪汪怕我听多了老妇人的话,晚上不好意思下手,拉了我急忙走开了。
      秋夜的田野,到处是小虫们的吟唱,蟋蟀雄亮的叫声混杂着纺织娘勤苦的弹奏。一辆卡车从道路上驰过,雪亮的车灯把人吓一跳。我和汪汪悄悄摸到螃蟹池旁,在星光下窥伺黑老头的三角寮棚。没有任何响动,连一星火光也没有。奇怪!黑暗里我仿佛看见老头眨着小眼睛,露出狡猾的笑容。我说:“算了吧,别干了。”
      汪汪说:“怎么,熊啦?没事嘛。”
      既然来了,不干怕被人看不起,我说:“好吧,快一点,一人两只,不要贪。”
      我们迅速地挨近池边。突然打亮手电筒,几乎与此同时,听见一声狗吠。坏了!有狗。我和汪汪吓得夺路而逃。身后传来黑瘦老头的呵斥:“站住。哪里跑。”
      我的心砰砰跳。一只鞋踩在泥淖里被拔掉了,也顾不得拣。只听见身后的老头咚咚地追上来。手里一定拿着那竿双钩铁挠。我赤了一只脚,本来就跑不快,偏偏越咳嗽越加盐,脚下忽然踩着一只尖尖的铁藜蒺,我痛得哎哟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我捧着脚,手上立时沾满了粘糊糊的血。
      老头子赶上来,提溜着我的耳朵:“看你往那儿跑。”
      他恶狠狠地拽着我的耳朵,我只有踮起一只脚,一跳一跳地像只大袋鼠,跟着老头走回寮棚。老头把我扔在寮棚里的一堆稻草上,点亮了棚架上的马灯。
      不一会儿,已经跑掉的汪汪又回来了。他向老头子求情,说我们什么也没偷到,只是动了贼心而已。老头看我被他布下的那种四只尖脚总有一只朝上的铁藜蒺扎了脚,深得很,血流个不住,一点儿也不同情,坚持要送我们到村委会去。
      正百般哀求,无济于事,忽然来了救星,不是别人,正是芦花。
      芦花是这老头的孙女,给爷爷送开水来,听说有偷螃蟹贼,提着马灯往我们脸上一照。不看还好,这一看令我们羞愧得恨不能地上裂条缝钻下去。
      芦花拉着她爷爷出去了。他们在寮棚外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本地土话,没听明白芦花是怎么说的,反正老头再进来不那么凶了。他递了一条干毛巾让我缠了脚,说:“年纪轻轻不学好。下回可不敢了。”
      我连声说:是是是。汪汪一个劲的说:谢谢啊,谢谢啊。
      老头就这么把我们放了。我搭着汪汪的肩膀往回走,觉得脸上臊得不行。这件事原有的那点儿刺激和趣味一点儿也没有了。
      第二天,我们到油港医务室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回来时经过油港大门外的理发铺子,就进去理发。说来也是一时冲动,我觉得剃个光头才能舒发此时心中的愤懑,就对汪汪说:“你敢不敢剃光头?”
      汪汪说:“这有什么不敢的。”
      听他回答的这么坚决,我又转念了。没想到汪汪自己拿起一把电动剃刀,像开拖拉机似的在自己的脑袋上犁出一道豁子。我一看傻眼了。这下可不能食言。只得任由理发店的老师傅支使他新招的女徒弟拿我的脑袋做试验田,正好练一练她的手艺。
      那女徒弟是个爽朗的丫头,一边给我剃光葫芦头,一边开玩笑说:“你这脑袋最适宜做和尚。剃光了一点儿不丑。……”
      我不知道她这是安慰我,还是讽刺我。谁不知道我们船员是水和尚么!但是也只能装呆卖傻,咧嘴傻笑:“嘿嘿嘿。”
      大江上日出日落,芦花依然。看不出江水渐瘦,芦花渐丰,只看见一群群江鸥飞旋着,叫声轻轻袅袅,似乎在说:欧,欧,好没羞……。太阳涨红了脸,好像一位割草的妇人躲在树丛中向我们的船儿张望。
      我有点想家了。但是剃了光头,我起码近两个月不能回去。
      越是不能回家,越是有事。姐姐忽然来信:妈妈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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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3:07 | 只看该作者
    船到武汉,靠泊在武昌一纱码头,我独自上岸到东湖公园玩。乘公交车下车时,我用身体抵住后面拥挤的人群,给身前的老人留出一个空间,使其免遭推搡跌撞之苦。这行为纯属天性使然,并非存了做好事的用心。然而,车下等着上车的一双水莹莹的蓝眼睛正仰视着我,使我砰然心动。那眼神里有一股让我心奇痒的东西,是惊奇?赞许?还是钦佩?……最重要的,那是一道年轻姑娘的秋波。我心里立时有一块软软的东西漾化开来。
      老人在我身前举步维艰地蹒跚下车,身后有我抗住了拥挤,从容多了。我也跟着下了车。和那上车的姑娘擦身而过时,她的马尾辫竟在我的肩上扫了一下。接着,姑娘回过头来——回眸一瞬!这一瞬有如滚地惊雷,在我心里掀起巨大的波澜。
      呵,可怜的青春,飘泊的岁月,伤情的游子何曾有过这样的幸运?是缘份还是撞了桃花运?追上去,也许……
      我从前门下车,一转眼又从后门上来了。售票员奇怪地看着我靠着关上的车门,目光里充满询问。我连忙掏出钱来,说:
      “补票,到底。”
      乘着开车后人群的松动,我试着往上挤了一步,这样就可以看见前面的马尾辫了。透过晃来晃去的人缝,马尾辫在我的眼里那样特殊,那样醒目,具有非凡的价值。
      汽车开过几站,下去一些人,上来一些人。慢慢地,我挪动到车箱中部,位置离马尾辫越来越近。马尾辫偶尔回头,漫不经心的瞟过我的脸,也许是我的眼神过于紧张,让她突然认出了我。这回惊奇的表情里再也没有钦佩的成份了,只见她的眉峰骤然一跳,桃红的脸色在我眼里变得铅灰一般铁青了。她愤愤地用眼角剜了我一眼,似乎洞穿了我的五脏六腑,把我看得原形毕露。
      我突然感到无地自容,心脏突突狂跳,好像一只眼看接近了航标灯的机帆船却撞坏在礁石上。我感到一片幻想慢慢沉入冰凉的湖底。哼!自做多情,什么东西……
      马尾辫到了站,我也不由自主地跟下车去。我又一次看见那双水蓝蓝的大眼睛回头警惕地一瞥,把马尾辫高傲地一甩,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冷笑姿态,直直地向前走了。我的心里万分懊恼,只觉得无聊极了,早知如此,何必自讨没趣……
      在晚风中,我走过“八七会议”旧址。若不是墙壁上的纪念牌,根本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却是决定一个党的命运的关键处所。我顺着马路信步走去,夕阳的红光透过婆娑的树影,照临街市一段白色的花墙,墙顶是起伏卧龙状琉璃瓦。一阵微风,送来茉莉花的清香。历史和现实在微风习习中氤氲成一种幽邃的意境。
      前面是一个热闹的去处,只是这里还冷清。一家小饭铺的墙角下挤着一老一少两个乞丐。他们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是父子抑或爷孙,依偎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破棉絮上。老的胡子拉楂,眼睛半睁半闭地躺着,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小的约莫八九岁的样子,怕冷似的伏在老的身上,伸出黑乎乎的小手去揪扯老乞丐花白的胡子。老乞丐慈祥地躲让着,伸出古铜色青筋涨凸的手,去捉小乞丐的手。他们嬉戏耍闹着,忽然咯咯地笑起来,流露出一种无与伦比的亲情。
      我看着眼热,忽然有一种叫做移情的东西占据了我的心胸。我觉得任何自高自大的怜悯都显得浅薄。那怕再穷困潦倒,人心依然可以这样活泼泼的,天趣盎然。恐怕没有人体会我此时的心情。只有我这样一个少小离家、四处飘泊的水手才会这么想吧?
      街市上华灯初上,我来到武昌工人文化宫附近。武昌工人文化宫好像一个公园,大门里有假山喷泉什么的。推拉式铁栅栏大门给人一种从来就没有关闭过的印象。门前的马路在高高的灯柱投射下来的光亮里,呈现出舞台一般的效果。那是一片黄色的由近而远逐渐暗淡的亮场,仿佛平地搭起的一个背景深暗的舞台。估计夜晚没有多少过往车辆,一些出来做小生意的摊贩占居了小半边路面。穿着趿鞋的武汉人,在各个摊点间闲逛。
      我在一个三轮车前,看见车斗里堆着卖剩下的新鲜荔枝。零碎的从枝条上脱落下来的荔枝堆起一个小丘。我长这么大,还从没有吃过新鲜荔枝。我花二角钱买了一大捧荔枝。新鲜荔枝的滋味给我造成极其甘美的印象,在饱尝那种美妙滋味之余,漫无边际的思绪让我想起了杨贵妃。
      杨玉环,做为贵妃也算古代顶尖级人物了,所享受的乐趣不过如此……。现实生活除开那些名分上的光耀,最高层面人物与普通老百姓在基本人生趣味上的差别,并不像社会地位差别彰显得那般巨大。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最基本的人生需要,诸如一碗白米饭、一捧鲜荔枝上,放弃那些奢华的、更多是由观念或意念引起的情感,就会体验到最纯正的快乐。
      思辩是苍白的,哪怕是对生活本质的思辩。而享受新鲜荔枝的感觉是那样美妙,以至于令我至今忘不了那样一个夜晚,在武汉街头黄色的路灯下,度过的那样一种令人咂摸不已的蕴籍时刻。
      忘不了的,除了在武汉的街市上我吃到第一枚鲜荔枝,还有在江苏仪征那个叫作赵庄沟的荒凉的油港码头,我剃了有生以来唯一的一个光头。光头就好像剥了皮的鲜荔枝,乃至于我总是把它们联想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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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赟赟 发表于 2009-5-18 11:02:53 | 只看该作者
    十七、无非寻花问柳
      小学语文课本上有个“披着羊皮的狼”的故事。长大了发现有时候羊更需要披上狼皮。一个老实善良之辈如果过分流露出自己的本质,恶人就会明目张胆地欺负你,环境会把你活生生地撕吃掉。为了取得与环境相近的保护色,人往往要伪装得凶一点、坏一点儿才成。这种发现让我悲哀,仿佛心上长了一层硬壳,有一种与稚嫩恍如隔世的感觉。
      电视上热播连续剧《武松》的时候,我迷上了打虎英雄。我一集不落地看完了那部电视连续剧,为武松的豪侠之气所感动。尤其是武 二郎精彩的醉拳功夫,看得我如痴如迷。武松醉打蒋门神那场戏酣畅淋漓,简直太痛快了,那才叫解气过瘾。
      有一天在书店里偶尔发现了一本叫《初级醉拳》的小书,我翻了翻,里面有图有文,非常适合对照学习。我当即萌发了习武的念头。我买下那本小书,回到船上对照着拳谱,一招一式的勤学苦练。
      醉拳里有许多倒地动作需要在柔软的草地上练习,甲板是钢铁的,人的皮肉吃不消。于是,我从物料舱找来几只草包铺在天篷下的甲板上,做成一个垫子,就像我在上海五角场,体育学院体操房里看见过的那样。只不过没那么高级罢了。
      通过刻苦磨练,摔得屁股生疼,我终于练成了“鲤鱼打挺”。但是要练“前栽碑”之类的高难度动作,甲板上再铺草垫子也还是太硬,只有在真正的草地上才敢直着身子往前扑下去。就那样也难免摔得眼冒金星。
      有一天,船到安庆,我在码头堤坝下的草地上练完一趟醉拳。这是我第一次能够把初级醉拳套路完整地练下来。正有几分得意,身后忽然响起拍掌声。我回头一看,一株柳树后头转出了曹志高。他鼓着掌,哈哈笑道:“好家伙,总算被我逮到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擓了擓头皮,说:“志高,你吓我一跳!”
      “想不到你竟会打醉拳。你才是黑鬼跨栏——赫(黑)老子一跳。”
      “才学的,练得不好。”
      “好,好,好。”
      曹志高要我再打一遍醉拳给他看,无奈,我又打了一遍。曹志高从草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说:“我要是会这么一套醉拳,该多好啊!我就可以在酒席上趁着酒意,装出喝醉的样子,给挖走我女朋友的家伙不真不假地来这么一下。”
      原来曹志高在家休假期间也遭遇了失恋。
      我们爬上堤坝的坡顶坐下来,面对着空旷的大江,和江上来来往往的船舶,体验到一种“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悲哀。我在草坡上四仰八叉地斜躺下来,嘴里嚼着一根巴根草的梗茎。曹志高坐在我的身旁,慢慢地讲他的恋爱故事。巴根草茎有点儿甜,嚼着嚼着就感觉到苦味。
      曹志高在家乡的恋人叫小雅,像我和玉茭一样,他们也是初中同班同学。曹志高考上河校,小雅考上池州地区一所卫生学校。学校放假的时候,曹志高乘船取道池州回家。下船时是冬天的早晨五点来钟,曹志高摸黑来到小雅的卫校,天才蒙蒙亮。
      卫校的操场上朦胧着淡淡的薄雾。因为临近放假,学生们都不出早操了,操场上显得有些冷清。曹志高背着挎包,心中忐忑, 踯躅在操场上,不知道能不能见着小雅。她会不会已经放假走了呢?天气有点冷,曹志高穿着棉袄,因为走路的关系虽不感到冷,但还是把两只手揣进袖筒里,至于脸暴露在空气里那就没办法了。他盼着天早点大亮,同学们都起床吃早饭了,他才好去找小雅。
      操场上有零零星星的同学早锻炼。忽然有一个人影,穿过朦胧的雾汽,跑进了曹志高的视野。那是一个小鹿般青春灵活的身影,她跑动的姿态跳跃着一种令人心喜的韵律,活泼得像一条从山上跌落下来的叮咚作响的小溪。她照直向曹志高跑来,一头扎在离曹志高不足一米远的地方,立¬¬——定!
      曹志高打眼一瞧,不是别人,正是他心中思慕的小雅!
      小雅穿一套蓝色的球衣球裤,白田径鞋。与穿棉袄的曹志高一比,突显出玲珑娇美的身材。她浑身上下一团热气,洋溢着迷人的芬芳。更让曹志高怦然心跳的是小雅脸上的潮红,因为运动的刺激,因为青春的天赋,她的娇艳像早春怒放的腊梅。
      小雅高兴地说:“曹志高,你怎么在这儿呀?”
      曹志高的心都快溶化了,他兴奋得有点大喘气:“我,我来看看你走了没有。”
      小雅说:“我们要等明天才正式放假。”
      曹志高说:“哎,我们要能一起回青阳多好。”
      小雅说:“你能等我一天吗?”
      曹志高忙不迭地说:“能,当然能。”
      小雅一阵风地走在前面,说:“走,吃早饭去。”
      曹志高在小雅的卫校过了一天尊贵的“娇客”日子。卫校与河校截然相反,这里是女性包打天下的地方。小雅的同学们对嘴巴子特甜的曹志高表现了极大的友好和热情。吃饭时,她们把曹志高包围在中间,好像众星捧月一般。到了晚上,把他安排在极少数的男生宿舍。
      就这样,曹志高与小雅萌发了爱情的初恋。曹志高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我完全被那种情景打动了,它们在我的脑海里像一幅画那样徐徐展开。
      小雅毕业后回到青阳,在镇卫生院工作。又是一年放寒假的日子,曹志高从船上休假回家过年,遇到上了大学的同学范剑。范剑因为体育运动成绩出色,成为他们初中那个班里唯一上了大学的佼佼者,他回家过年期间的一大任务就是要组织同学会。范剑邀请曹志高届时参加,曹志高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在同学会上,曹志高发现情况不对。小雅有点躲着他,而范剑俨然成了小雅的所有者和保护人。小雅不是那种势利眼的小人呀,她怎么会背叛了自己纯真的初恋?曹志高不甘心,他一定要弄个明白。
      在餐桌上,趁着众人闹酒的混乱,曹志高问小雅为什么躲着他?小雅瞟了一眼正在大声嚷嚷的范剑,花容失色地说:“志高,我对不起你。你就忘了我,把我当成范剑吧。”
      曹志高明白自己回来晚了,他到了年边上才回来,而范剑比他早回来十几天。十几天说长不长,可是在年轻人之间可以发生多么重大的变化呀。曹志高不肯承认心中模糊的判断,他还想打听仔细,小雅却再也不肯回答他的问题了。
      江堤上,我听着曹志高缓慢的像呜咽的江水一般流淌的讲述,听着听着,我再也躺不住,从草坡上爬起来,和他并排坐着。曹志高说到痛心处,义愤填膺。我想起玉茭,心里一酸,忍不住红了眼圈。
      为了缓解激动的情绪,我们又站起来,向江堤下的河漫滩走去。因为动了真情,我们两个人仿佛都有点不好意思,谁也不敢看对方的眼睛,胡乱趟着步子,话题又转移到醉拳上来。
      曹志高很热心地要求学一招“童子敬酒”。他说:“我学会了这招,就像你刚才做的那样,假装敬酒,摇摇晃晃地把杯子伸过去,突然给他一击,再一个侧仆,把他压在身下。”
      我的三脚猫醉拳功夫,不过是花拳绣腿,摆摆样子而已,根本谈不上实战搏击,用于打架是不造气的。我这样跟他说,曹志高不相信,以为我保守,不肯教他,甚至有点儿生气了。
      看见曹志高沉浸在复仇的幻想中,我觉察出曹志高已经变了,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失恋的打击使他变得完全不同于早先那个和蔼可亲的小伙子,他的模样离我们刚刚结识那阵子越来越远了。
      曹志高近来留起了三七开的分头,原来那种山坡上的茅草般一顺的头发养长了,在两鬓呈波浪状,梳得溜光水滑,连苍蝇都站不住脚。人也变得油滑起来,有点玩世不恭,又有点狡黠。看人的目光里多了一种令人猜不透的东西。笑起来的时候,嘴唇又好像抹了油一样,有一种成熟的小男人味道。有一次,我们走在街上,看见一个胸脯饱满的少妇抱着一只小狗,曹志高用伤感的口吻对我说:
      “嗨,我真羡慕那只小狗。……”
      我问他近来一靠码头就上岸到城里去,在忙些什么?他忽然有点扭捏起来,掏出一张纸片来说:“哎,诗人。我最近也作了一首诗。你看看?”
      我看见这纸片上写有一首歪诗,那种心理描写实在逼真。歪诗写道:
      这边走,那边走,
      无非寻花问柳。
      跟你走,跟她走,
      顶多走到门口。
      姑娘叫声“妈也!”
      我在门外摇头。
      这首诗据曹志高自己讲,是他进城“钓鱼”生活的真实写照。那时候,在街上轧女朋友谓之“钓鱼”。构成这样一种情景的生活内容比诗更令我怦然心动。虽然水手进城“钓鱼”,多半是没有结果的,只能是像曹志高在诗中叙述的那个样子。
      老实说,曹志高的行为对我诱惑很大。他一直是我爱戴的一个朋友,这个朋友的所作所为一直被我嘉许,心向往之。现在他变得这个样子,我是追还是不追,我又怎么才能追得上呢?
      我既不愿意像一个街头“小痞子”似的行事,又想如他那样,享受一点,洒脱一点。如何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既品味生活,又不至于堕落?我的心在矛盾中犹疑、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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