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3-5-30 0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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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78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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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中国学生难以磨灭的记忆。过去的磨难现在回忆都是最充实的财富。在全世界的人都对我绝望的时候,在高考还有半个月的时候,我盼来的“媳妇”高考前的最后一封信,信的大意是你即将进入冲刺阶段,我是在老家给你写的信,我已经回来了。希望你全力高考,我在家等你。
我“媳妇”的信中有一段话,让我终身难忘:我知道你的摸底考试不理想,但高考不是摸底。在我心目中,你就如同那些电视电影里的男主角,虽然表面平静,但终究会一鸣惊人。
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我每天5点准时起床,去操场上大声背诵单词,7点半早餐只用五分钟时间,去教室接着背诵历史和政治,吃饭前看一篇高考高分作文,吃过午饭,接着念英文课本。下午是固定的数学课,我主动要求站起来听课,防止自己犯困。篮球也不打了,也不**。晚上熄灯后,点上蜡烛继续演算几何体,一直到凌晨一点。
也就是说,高考前的15天,我每天几乎只有4个小时的睡眠。但是我精力充沛,心无旁骛。一直到高考来临。我在高考前三天把能找到的高考试题全部做了一遍,那时候,我连去厕所都步带弹簧,觉得自己真的是高大全的男主角,走路都有雄壮的音乐配音。
1999年。先考试再填志愿。我在重点大学那一栏,义无反顾地填上了“媳妇”学校的名字。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复读班一共120名学生,我的名次一般在90名左右徘徊。当年我考了全班第一名。
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关键是你想不想做。 一段小插曲:我叔叔“疯了”。
叔叔其实是远亲,他姓刘。王家和刘家在祖上估计血缘上有深厚关系,所以远亲却走得近。他是鲤鱼跳龙门的鲜活案例。十村八村的美名远扬,总之就是抓住恢复高考的机会,考取了示范大学,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后来混得风生水起,但也就做到副校长,成为自己人生的最高峰。
他的两个儿子其实学习也不咋地,加上我,三个篮球疯子让他抓狂。我叔叔当年据说也是篮球疯子,刚分配到学校的时候,因为太穷,怕磨破皮鞋,光脚上阵,和学生们在操场上疯跑。当时被老领导认为太不稳重,
因为学生送他外号:“赤脚大仙”。
“赤脚大仙”对我们三个打篮球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抵触,他先后扎破六个篮球,让我们写了无数保证书:从 此不再打球。他对我其实期望很高,认为我可能会有出息。但是我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打台球看录像,交结狐朋狗友,比他的两个儿子更加不堪。他在高中三年级放弃了我,对我妈说:这孩子完了。
转折点是一次桃色事件。还记得我说过,有个女生开始脱衣服,我掉头逃跑的事儿吗?
我说过,我对性知识的了解已经足够全面,好的知识都是要实践的,于是跟着人渣们,我也想来一次真枪实弹的演练。在高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恋爱,不代表我对“媳妇”百分百的忠诚,她有没有被人家“占便宜 ”我不知道,但我却占了人家的便宜。
在街头混的不光是男生,还有女生。青春期其实就是那样,除了挥霍荷尔蒙就是读书,有些女生其实是心甘情愿地堕落的,男生的勾引只是导火线。有些女生学习一般,姿色上乘,男生一追求,脑子就乱了,跟着我 们骑车到处逛荡,还有好酒好菜,那么逍遥的日子,太有诱惑力了。
有个女生不同班,甚至不同级,但混到我们中间了。她对我从一开始就面带桃花,当时流行男生自行车后面都驮一个女生,那是身份的象征,我和她就是一对。我们在录像厅里偷偷摸摸地拉手,在城墙上甚至敢在脸 颊上飞快地亲一下。我的第二性征出现得晚,性冲动也来得晚,当时只是觉得这样做好玩。她以前是跟另一 个男生混的,据说已经睡过了。从言行举止看,估计还真是的,放得特别开。
最大胆的一次,是我拿了叔叔办公室的钥匙,偷偷带她进去。同学都在上晚自习,我们就在副校长办公室的沙发上摸黑坐着。三言两语,她主动贴上来,还一手抓住了我的JJ。那海绵体如同得到命令般迅速变大变粗 ,我前所未有地感觉酥麻,心跳得快要炸开了。
跟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关键时刻,突然门锁转动起来,那咔咔的声响吓得那女生一声尖叫。门开了一条大缝
,我已经看到叔叔灰色中山装的前襟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一个箭步从沙发上蹿过去,把门挤住了。
外面的叔叔愤怒地撞门,我当时觉得这扇门就是保护一切的屏障,死死抵住。
叔叔放弃了,我清晰地听到一声绝望悠长的叹息声,然后是沉重的脚步声。
女生逃走后,在同学的出租房又一次得到独处的机会,她很突然地把T恤脱掉,只穿着胸罩,我很怂地跑路了,荒唐的一切终于结束了。
叔叔没有和任何人讲这件丑事,包括我妈。我家风严璞,放旧社会,我妈估计是烈女那级别的。这么丢人的
事情,叔叔估计不是怕我脸上挂不住,是怕我妈自杀。
复读创造奇迹,我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我叔叔的症状跟疯子没什么区别。他满脸红光,和喝了酒一样,带 着我去五个代课老师家里轮番造访,提着点心,一家一家地感谢,还去了揍我的胖子班主任家。其实这些老
师也感觉挺意外的,但是能让副校长开心,自己就顺水人情了,虚伪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只有数学老师,
似乎意料之中般,热情地倒茶递烟,最后说,这小子本来就有这能量,挺好。
这不算完,我叔叔在校门口,带着我站着,像傻瓜一样乐。逢人就说:这孩子啊,在这里给我丢了四年的人,你猜怎么着,考了第一名啊。
我不知道该自豪还是该惭愧,觉得自己是个小丑。在他的大嘴巴下,我的事迹广为传播,和以前带着“媳妇 ”上学,被女同桌胖揍一样,这消息也传得很快,不同的是,我在成为风云人物的时候,就是告别学校的时刻。
高考的狂喜淹没了一切,老王家和老梁家都沉浸在一种梦幻的气氛中。
我和“媳妇”却在工厂的车间里相对无语。我当时正在帮爸爸赶一批轴承,戴着早已看不出白色的油光发亮
的工作手套,裸着上身,车床停止了轰鸣,我从工作裤里摸出一盒皱巴巴的红塔山,掏出一颗点上。
“媳妇”说,一年中,她已经换了两个男朋友。
拉过手,亲过嘴,还被摸过胸。
她坚持说没有XXOO。
操!老子不信!!!
她的解释是:大学的生活很无聊。
无聊就和人家亲嘴啊,无聊就被人家摸MIMI啊?**觉得这解释根本就不算解释。老子为了你连脱了衣服 的女生都不要,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一晚一晚打飞机。忙完了左手忙右手。你TMD倒好,让别人爽去了。在信里还写什么社团很好玩啊,图书馆很多书啊,原来你丫入社团就是搞对象去了。
话说回来,很想问一下,社团是个神马东西。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装做很懂。我觉得社团就是有男有女,
看对眼了就摸MIMI。
妈的,大学真是大染缸。一个村姑都发展成汤妇了。
卫校那个贼心不死的“娘娘腔”动作神速,因为是同系同专业,俩人又是旧相好,大学里面气氛估计超级好,都是双双对对的,“娘娘腔”很快就得手了。根据“媳妇”的讲述,同宿舍的六个女的,有两个在军训结
束的汇演后就被人追求到手了,还有一个和另一所大学的高中同学火速勾搭上,她也不甘落后,身为“梁老 四”,第四个举起“告别单身”的伟大旗帜,跟人家花前月下去了。
我“媳妇”说,大学的课程不紧张,除了上课和吃饭,几乎没事情做。“娘娘腔”和她一起上课,一起打饭 ,一起去溜达。经常去一个叫“北京路”的地方逛街,买衣服。还一起坐船,国庆长假,还一起去爬白云山,他们一起去吃“麦当劳”,一起吃煲仔饭,吃大排档……
“麦当劳”?老子只知道麦当娜。改一个字就可以吃了?为了维持老子的尊严,还是不问。
我说过了, 梁家闺女是个实诚人,不用别人问,就老实交代那种。丫说的这些细节搞得我更加光火。
“那除了这个‘娘娘腔’,还有谁呢?”我忍不住打断了,受不了了,这个SB再不制止,就该跟我说亲嘴的 事情了,我不想听。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显得喜气洋洋,包括我俩。其实我们都是纯朴的孩子,孝顺是第一位的,我们自己的不愉快,不想让大人知道。两人强颜欢笑,神经大条的家长们居然毫无察觉。她妈妈注意到我小腿上的创可贴快掉了,还屁颠屁颠跑去找纱布给我包扎。她低头时我看到她花白的头发,相当内疚,我不应该因为自己不爽就把人家当成风骚的人。梁阿姨人挺好的,对我跟对她的孩子一样好。
送走梁家,我回车间继续干活。其实车工也是个无聊的行当。把原料和模板固定好,调好尺寸,保证车刀锋利且不会打滑,开动机器,然后就是死等了。等完成后再卸货,加工另一件。我的习惯是在这过程中看书抽烟。我家人没反对我抽烟,这一点比较开明。男人嘛,烟酒是免不了的。
实在是心乱如麻,我站起身,一脚把机器踹停了,出去洗手洗脸,换衣服。“你要干嘛去?”我妈在屋外探头探脑。“去玻璃厂找朋友去,约了今天,过生日。”“晚上还回来吗?”“不一定,不回来我就打电话。”
我去车库推出我的野狼125摩托,一溜烟出厂房,奔玻璃厂去了。都是刘德华惹得祸,在我那个年纪,几乎人人都想搞一辆摩托,很拉风,很危险。
我们那个地方玻璃器皿产业很有规模,劳动力需求量大,本地都不够用,河南四川的民工也来打工。我的初中许多同学读书读不出个名堂来,第一选择都是玻璃厂。做吹杯子的技师。说是技师,其实就是流水工。年纪小的就送货,推着小车装运,年纪大的就吹杯子。我们用的玻璃杯,都是人工吹出来的,这个工种待遇不错,但是对人的身体伤害大,肺病就是职业病。
年轻哪知道那么多。我有同村的三个好友都在同一家工厂,且都混到工头级别了。19岁的工头,让人羡慕。他们初中毕业就干这个,四年下来,咳嗽连连,真TM惨。不好好读书,只能去赚血汗钱。
上菜上酒,开吃开喝。我也不瞒他们,说了我“媳妇”跟别人搞对象的事情。哥儿几个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一听就炸了锅了。“就是那个人妖吧?我早就说了,上卫校的不是好东西。今天晚上咱就去他们家,老子给他放血。”冬生的仗义没得说,且深得我心。我知道他家的地址,我也想过去揍着小子一顿。
“本来是他,后来换人了,换了个广州仔。”我咕嘟嘟喝了一大杯啤酒,说出更丢人的事情。
“哦……操TMB的广州仔,生个孩子没**……*&&……%%¥”冬生不敢再放豪言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去广州揍人,丫活这么大只去过临近的几个县,连省会都没去过,更别说广州了。不能帮忙揍人,只能帮忙骂人。
哥儿几个一看帮不上忙,只能不停地劝酒。“别在意,真的,你那‘媳妇’算什么。你现在是高材生。去了广州,睡两个广州妞就赚回来了。”朋友的开导是那样的脚踏实地。我趁着清醒,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今晚就睡他们宿舍了。
几个醉鬼去了一家小歌厅,开始唱歌。冬生和歌厅的老板娘有一腿不是秘密,他们去另外一间屋子XXOO去了。我们五音不全鬼哭狼嚎。“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我边唱边哭,今晚那些庸俗的流行歌曲每一句都像给我写的,越唱越伤心。
晚上在宿舍,并排躺下抽烟,像小时候一样。冬生醉得舌头直打结,还是坚持跟我说:“兄弟啊,我其实有句话想说,但怕你揍我。其实吧,女人这东西,就那么回事。被亲两口摸两把又不是什么大事。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也别想不开。我觉得你‘媳妇’其实和你挺情长的。背着你,这几年老是打听你的事情,还不让我们告诉你。人家其实知道你是什么货色,但也没退亲啊,是不是。你还是得找她说说。”
这些话我真的听进去了,默不作声地抽烟。
“你再去问问清楚,要是还没人睡过,你赶紧睡了她,这人还是跑不了!”冬生虽然出的是馊主意,但也算是个主意。
对,老子睡了她!反正不吃亏!
去睡一个女人,是我19岁中除了高考外最重大的决定。又有了新目标,我连悲伤都没有了,只有莫名的兴奋。
XXOO的过程不用细想了,我在高中宿舍那张嘎吱嘎吱乱响的破床上已经演练了无数遍。对象也还是她,所以这根本不是问题。
难点是地点。
她家?不可能,她爸要知道了,肯定把我JB剁下来喂了他们家二黑。二黑是她爸搞来的黑背,牙尖嘴利,咬起我那根小**,估计三口两口的事儿。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裆部,打了个冷战。
酒店?有可能,但希望不大。即使我能约到她到城里,她一般都直接到我家,一去酒店,什么都明白了。她是被人摸过奶的人,不至于智商低到连这点防护意识都没有。
我家?我都让人家以后别来了。出于自尊,我再约她都不可能来。
奶奶这几天在城里住,村里的那个小四合院没人住了。我刚回去过一次,奶奶让我把院子里她种的西红柿黄瓜什么的收一下。左邻右舍都搬走了,这几年农村变化大,都盖新房的盖新房,外出打工的外出打工。
靠谱!!那真是XXOO的好地方。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回村里约她出来,村民看见了都没关系,反正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两口子。然后带到老家的院子里,把时间磨到天黑。晚上家家户户都在家看电视,街上就是几个屁孩子疯玩。然后……
然后……我就把她办了!!!太简单了!!!
我想得天衣无缝,只漏了一点:她不愿意。
在我潇洒地骑着野狼125,迎着风哼着歌回家准备操“媳妇”的时候,完全没意识到——
我即将成为一个强奸犯。
我家原来很穷,只有一溜正面的青砖瓦房,后来因为爸爸不做技工做**,赚了点钱,这才有钱修围墙,修街门。厨房是后来盖的,地上的大方砖都是我和哥哥亲手铺的。我们不敢用小土砖,怕砖缝变大后,把奶奶绊倒。
大方砖平整,但是大方砖粗糙,硌得老子膝盖生疼。我“媳妇”不敢大声喊,但却吓得六神无主,嘴里一口一个“你要干嘛”“你要干嘛”,手上玩儿命地推搡,梁家果然品种优良,出产的儿女都力大如牛,幸亏我虽然从小体弱,但后来在机械厂磨练一身肌肉,否则还真弄不住她。
我的嘴就跟老母猪拱食一样,在她身上乱嗅乱亲,她的纽扣太难解,我早一使劲全部撕开了,白色的文胸下看到了幻想已久的胸脯,我腾出一只手想脱她的裤子,却被她顺势左右开弓扇了七八个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也打出了我的怒气。
你TMD,你是我的“媳妇”,你却被别人亲,被别人摸,还不让我搞。我一怒之下,顺手给她一记耳光,然后把她裤子给脱了。我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的裤子也蹬掉,手持钢枪,就要一挺而入。
她呜咽地哭了,停止了挣扎。我倒一下愣住了。一种罪恶感突然袭来,夜风一吹,脑子清醒了。瘫坐在一旁,低头看着自己丑陋的老二,觉得自己在干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儿。
我放弃了。
当天晚上,我噩梦连连。回到城里已经是晚上十点了,连东西也没吃,回到房间就躺下了。强奸是个体力活,比干车工还累,因为事情太多太刺激,我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起来两三次,抽烟定神。老是梦见二黑咬我的JB。我看了下立在衣柜侧面的猎枪——要不一枪把这狗崽子轰了算了。
我“媳妇”在地上躺了许久,哭累了,一翻身起来,把裤子提上,然后趴在地上东瞅西瞄,我马上反应过来,她是在找纽扣。我穿上裤子,帮她找到四颗纽扣,有一颗估计蹦到灶台里烧掉了。我去以前父母的卧室翻出来针线盒,她一言不发,把纽扣一颗一颗很仔细地钉好,系上。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去院子里的水缸洗了个脸。然后就一动不动了,如同一座石雕。
我说我送你回家吧,她不说话。我往出走,她就跟着走,我停下脚步一回头,她也停下,把脸别到一旁,不看我。在我的摩托后座上,她不搂着我的腰,也没有任何动作,我感觉像拉着一袋面粉什么的,反正那不是个活人。
到了她家街门口,她下来,扭头就走。阿姨听到摩托发动机的声音,出来迎接,她和她妈妈打个照面,一言不发地进正门了。阿姨热情地招呼我进去吃了饭再走。我赶忙推辞,告别,掉头逃也似地走了。夜空中除了摩托的轰鸣声,还有二黑愤怒的吼声,传出了很远。
第二天我起床继续在车间干活,工人们看我脸色不好看,也不敢惹厂长的二公子,连递烟都不敢。我也落个清净。我妈问我回去梁家怎么样,我说没什么,挺好的。她说那闺女借了你的一本书,我说我知道,只是低头扒饭。
大概是第四天还是第五天,我心情有所好转,正在车间里和工人们打趣。厂院里传来警车的警报声。我已经对这声音免疫了,我爸以前的同事,总是到厂子里来找他下棋什么的,要么就喝酒打屁,每次来都拉警报,搞得鸡犬不宁。
因为我所在的车间是第一间,警车停下后,几个人下来,直接就进来了。都是生面孔,还没穿警服。一个方脸胖子看起来是领头的,进来后把每个人都扫一眼,那眼神让我有点心慌了。“找谁啊?”工人们都有点虚了,我是厂子的主人,自然有义务去搭腔。
“这里有一个叫王XX的人吗?”
“我就是。”
几个人对望一眼,胖子掏出警徽:“我们是便衣,有人告你强奸,跟我们走一趟。”几个人上来二话不说把我胳膊扭起来,戴上手铐,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推上车了。警车迅速地掉头,开了警报,开动了。
我家里的人都在上面几间房,机械厂机器轰鸣,估计都不知情,我慌乱中把脑袋伸出车窗,对那几个吓傻了的工人喊了一嗓子:快去找我爸!!
其实我不是第一次到号子里来,蹲号子倒是第一次。我的狐朋狗友到处闯祸,进号子是迟早的事情。我属于跑得快那种,且打群架一般都不会被关,顶多被**吓唬几句。你想啊,一场群架百十来号人,真要都抓的话,那**还不得累死啊。
我也很少单挑,不是不敢,是找不到单挑的理由。另外我为人还算和善,下手狠,但在人渣堆里,算宅心仁厚的那种,一般都不动刀子。朋友却有动刀子的,捅伤人的事情屡屡发生。我有时候会去号子里看望被关的兄弟。当时才十五六岁,一般都选择私了,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少教所,这么小的孩子还不到法定成年的年龄,**都不知道怎么处置。
我们当地的号子我第二次来。我高中在外地读书,在本地反而算是外地人,因为是农村上来的。唯一一次去号子里是跟着我爸捞我哥。我哥老牛逼了,和一帮兄弟喝大了,和当地驻扎的士兵给干仗了。当兵的一天到晚没事做,就知道锻炼身体,一身的倒三角肌肉,我哥他们就吃亏了。一天晚上我哥他们腰里别着铁棍,翻兵营进去寻仇。被人发现后军号一吹,一群大兵把几个倒霉蛋围住一顿胖揍,打开大门直接丢出去了。
我哥太嘴欠了,那时候打架输人不能输面子,他就撂狠话,说你们等着,下次在城里碰到你们,见一个弄死一个。哨兵耳朵尖,啪一个立正:报告连长,外面那人说要弄死你!连长也是极要面子之人,一听这TM要被人知道了,以后怎么管兵啊。一开大门,把几个人甩上军车,直接拉到县公安局了。
我爸是**,跟人家不是一个系统的,虽然都穿虎皮,要办事却要求人。不过认识的人倒不少,去了以后打几个哈哈,就能领人了。我哥挨了我爸一个耳光,就没事了。回来的车上,我一擦鼻涕,从兜里掏出个馒头,哥,我给你带吃的了。我哥没好气,你那馒头上鼻涕都干成锅巴了,谁敢吃啊。真是好心没好报,我一张嘴,自己连鼻涕带馒头地啃起来。
我蹲在地上,居然想起这事儿来,还嘿嘿笑了两声。同间看守房里还有俩人,估计是认识,一张口就知道四川人。但我听不大懂,俩人叽里呱啦地聊天。看见我笑了,其中一个瘦巴巴的小胡子就跟我搭腔:
“大哥,你也偷自行车啦?”
“偷你妈,滚一边去。”我又好气又好笑。我是堂堂的重点大学大学生,还有不到30天的时间,就要进象牙塔了,怎么会跟这帮没长进的玩意儿关在一起。我当时其实非常害怕,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始终觉得,我应该不会被判刑啊什么的。你想啊,老子就是摸了两把,也没插进去,也没射出来,这算什么强奸啊。
一个大盖帽盛气凌人地出现,打开房间的铁栅栏,跟我说:你,出来。
出来就出来,老子见过的**多了,你一个牢警,算根鸡毛啊。我被直接带进一间办公室,我爸一见我,两眼冒火,冲上来就打。梁叔蹲在沙发旁,吧嗒吧嗒抽烟,一句话不说。我没见到我“媳妇”,农村出了事情,一般让家里的当家的出面。女人一般都不出现的,哪怕是当事人。
“我没搞成!”趁着挨打的间隙,我逮住机会为自己辩解。我这句话点燃了老梁的怒火,他突然蹿起来,过来就一拳。
我生生给砸晕过去!
在公安局的会见室。两人。看守警被领导叫走了,我爸没办法弄我出去,给点空间还是可以的。
“你想明白了吗?”她像换了一个人,沉着冷静,甚至带几分威严,我都有点怕她了。
“什么事儿我就想明白了。”
“你这么做对吗?”
“哦……不对。”
“我本来不想这么做,”她叹口气,身体一松弛,靠在椅背上,神色上又回到我熟悉的那个“媳妇”,可爱,质朴,却带了一些哀伤,“只不过你说的话太难听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一切都明白了。我在号子里虽然只蹲了四天,却感觉时间漫长得让人窒息,偷自行车那俩SB早被放了,牢房里的人进进出出,我却一直注意精神想这回事。按道理,我最后放弃了,而且也向她道歉了,不应该导致这么惨烈的后果啊,她又不是不知道我还想去上大学呢。
那天,我在扇了她一个耳光后,恶狠狠地骂:J人,我为了你当一个处男,被我兄弟看不起,你却被别人搞!!!
她辩解的方式如此惨烈——报案。她不怕自己被人误会为被人强奸的破鞋,不怕梁家和王家从此结怨,不怕从此以后两人结仇生恨,也要还自己一个清白。
“对不起。”这次我是诚心的。
“我不知道自己是做对了还是错了。”她突然哭了,那样熟悉的无助,如同当年在我们学校的宿舍楼下,两只肩膀上下抽动。
我终于也忍不住,眼泪刷刷地往下流。
我被放出来后,距离上学时没几天了。两家冰释前嫌,又是相亲相爱的大家庭。虽然大家心里都有一个疙瘩,但没人再提这回事。
就这样,我再次成为风云人物,整个县城都知道,机械厂老王家的二公子强奸自己的“媳妇”,后来又被放出来了。有的说强奸了,甚至梁家闺女都做人流了,有的说没成功,因为二公子是阳痿,或者包皮过长。
如同高考成为创造奇迹的明星,我再一次受万众瞩目,然后我又一次要离开这个地方
广州,下一站。
我始终记得,有一个妈妈当医生的广州仔,他亲我“媳妇”,拉她的小手,摸她的咪咪。我一定让他付出意想不到的代价。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小结:告别青春期
玩过弹珠,跳过皮筋,摔过元宝,捡过烟盒;被女生揍过,和流氓混过,耕过田,打过铁,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台球录像赌钱泡妞,眼看青春期进入尾声,我还蹲过号子。
其实我很少回首往事。有时候喝酒,有人会问,你后悔吗?
后悔个鸡毛,老子这辈子做的任何事情,都没后悔过!要付出的代价,都是自己活该,所得到的幸福,都是自己创造。我磕磕绊绊地长大,无忧无虑地成长,所有的人和事,都成为时间长河中的沙砾,我绝对不会因为某颗沙砾而悔不当初。
我记得有一次群殴,本来是个看客,却被一个二B五挥刀追杀。当年16岁,我从吵杂的群架现场仓皇逃出,那孙子挥舞着三棱刀,非要扎我一下。我当时特别绝望,从东城门跑出,感觉风声嗖嗖,冬夜里那凄凉的灯光飞快地被我甩到身后。
我玩儿命地奔跑,只有自己的喘息声,还有后面那SB同样沉重的脚步声。眼看要被追上,丫一声怪叫,挥刀一砍,我用手一挡,觉得手腕一紧,鲜血在月夜下喷薄而出。当时保命要紧,转身接着跑,心脏快要炸开了,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我仰天长啸,我命休矣!今天不是被扎死,就是活活跑死。
不行了,我实在跑不动了,突然停下转身,一个飞踹,把那哥们踹倒在地。他挣扎着起来,居然还要扎我。我当时终于绝望了——“哥们,你捅我也可以,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一边的吗?”
“老子跟铁雄的。”
“我靠,我和李大个是把兄弟,李大个和铁雄是一伙的。”
“哦……”二B五终于搞明白了,转身收刀走人,居然不跟我打个招呼。
我在1996年的冬夜,捂着受伤的手腕,慢慢往回走,估计能有跑出五里地去,因为我走到头晕目眩,感觉回学校的路漫长得没有尽头。终于走到南门,我坚持不住,一头栽倒。我的伤势比电视剧里那些割腕自杀的更加严重,直接给砍到动脉,失血过多,差点送命。
我在医院醒来,是卖豆腐 5脑的好心老头救了我。那是我活到现在最 接近死 亡的一次。三棱
刀是当时比较歹毒的凶器,能砍能捅,要是被扎个正着,甭管多厚的衣服,直接穿透,一个透心凉,扎进去后,不是心脏就是肺叶,要不就是脾和胃的位置。在我的青春期,三棱
刀致死的案例屡见不鲜,我是个幸运的人。
在自己的房间,我赤身裸体,用手摸着身上的伤痕,壮志凌云,我已经死过了,也毁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我过不去的。
我要抢回我的“媳妇”,读完我的大学,还要赚很多钱,孝敬老人,养育儿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高考不是喊口号,混生活更加不是。我的豪言壮语在广州火车站就破灭了,原来,
真正凶险的东西,根本不是一把三棱刀
又是聚餐,老梁家和老王家。看来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吃饭。
原因有二:第一,恭喜我考上了大学,其实这饭吃过了,这次是送行。第二,恭喜我的案底被销了,我爸挺能折腾的。老梁家闺女要提前走,因为她有欢迎新生的任务,我还要迟一星期,两个娃的送行宴并一起了。
生活不是演戏。我和我“媳妇”要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她是个有男朋友的人,现在我也要杀到广州了,这样的局面该怎么办?实在不行就凉拌,我大口大口地嚼着凉拌黄瓜,一点也不想这事儿。全家人频频举杯。事情才过去半个月,当时满城风雨,但是老梁确实是个汉子,他还是光明正大地和我家交往,用他的逻辑,没有的事儿,再传也是假的。再说了,两家说不定哪天就办婚事了,哪有老公强奸老婆的道理。
喝酒,喝他娘的!
饭后女人洗碗,男人聊天。她在厨房帮忙,抢着干活,让我妈和她妈聊天,和我姐姐一起刷锅洗碗,抹灶台扫垃圾,我奶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美得裂开掉光了牙齿的嘴不停地笑。
“梁叔跟你说个事情。”他爸红光满面,还不至于舌头打结,“我比你爸年纪轻,要真论起来,都能跟你称兄道弟。”我赶忙推辞,说您可不能这样说,辈分怎么能乱呢。接下来我才知道他的用意,因为有些话,确实兄弟之间才好意思说。
“我家闺女呢,现在也不大,还不满20岁,所以呢。你也别着急……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觉得吧,你们什么时候办婚事了,你再……”梁叔这辈子估计没红过几次脸,借着酒劲,他才敢跟我这么说。我觉得脸上直发烧,很想跟他解释,我不是那样的人,那次事出有因。但是一想这事情越描越黑,就没吭气,频频点头。
梁叔出去走肾,我爸接茬说话:“二子,我跟你说啊,你得听梁叔的。”“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知道了。”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善茬,梁叔是外人,我敬他三分,面对自家老头子,我没那么好脾气。“你急什么呀,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妈让我转告你的。不光是你不能动她,你还得保证别人不动她的心思,动手就不行了。她要有个什么闪失,我和梁叔都饶不了你。”
废话,谁愿意自家“媳妇”被人搞啊。我懒得理他,也频频点头。
搞笑的是,梁家两口子临走,意味深长拐弯抹角地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我妈给我收拾行李的时候也说这个。我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告别的时刻到了,除了奶奶,举家送我去火车站。我坚持不要家长去送,所以算是独自闯广州,妈妈在站台和姐姐哭成一团。我也鼻子一酸,但一想,男人嘛,跟娘们比什么泪腺。火车开动,终于不用伤离别了。
38个小时,我在卧铺也受不了,基本吃不下东西,绿皮火车没有空调,闷热憋屈,我呈现出脱水的状态,还好到了。
一下站台,我也有点发虚。这么远的地方,我也没来过。我摸摸小腹,妈妈缝在裤衩里的5000块钱还在,那是我的学费。当时我们那里连个取款机都没有,农村人没见过世面,也没想用存折,直接就是现金。
再检查一下行李,妈妈给带的煮鸡蛋只吃了两个,她老人家给我带了20个,都臭了,直接扔了。拖着皮箱,随着滚滚人流,走到臭名昭著的广州火车站广场。
按照通知书上说,有人会接站的,我东张西望,也不知道哪个是我们学校来接新生的,心里焦急万分。一个瘦到皮包骨的中年人走过来,给我一张A4纸,接过来一看,火车时刻表。
我一乐,广州人民太热情了,一下火车就给你这待遇。操着普通话说一声谢谢。对方也一笑。
“二百。”
“啥意思?”
“我卖你火车时刻表,一张二百。”
“你开玩笑的吧。”
“没有,快给我钱。”
“去你大爷的。”我当时就怒了,什么玩意儿,就这小鸡子身板儿,老子一个打七个,跑这儿敲诈爷来了。对方却不着急,从兜里掏出个针管,左右看看,晃了晃针管里的液体。
“不给钱,我就拿艾滋针扎你。”
“什么玩意儿?”
“艾滋针,扎下去,你就得艾滋病了。”
我看到欢迎新生的横幅时,拿针管的哥们已经看不见了。我被吓得差点小便失禁,拖着行李箱在车站疯跑,背上还有个大包一下一下砸我的脊梁。我以前最怕的是三棱刀,一到广州就见识了新式武器。原来不是身体壮就能打遍天下,关键要看你有什么装备。
“同学,你的录取通知书给我看一下。”
“好的。”
“哇,原来你就是行政学专业的师弟啊,可把你盼来了,你们火车晚点了,我们一直在广场等。”
师弟?这是的新名词,我看着眼前这个矮我半头,圆胖圆胖的半大小子,“你的意思是,我应该称呼你师兄?”
“没错啊,咱们是直系师兄弟。喏,这个是嫡系的。”他伸手拉过一个黑大个,对方热情地和我握手:“欢迎师弟入学。”
我根本搞不懂什么是直系什么是嫡系,莫名其妙多了俩师兄,加上艾滋针的事儿,我一直在大巴上都惊魂未定。我特别期待见到我“媳妇”,她提前到了学校,但是我该怎么找她呢?犯愁。
我在路上胡思乱想,一边贪婪地看着一排排高楼大厦,高架桥,人行道,乡巴佬终于进城了,满心期待,满心喜悦。
我却不知道,我“媳妇”早已在报到处等着我。我马上就能见到她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也同时将见到广州仔,我的情敌
下了大巴,就是签到处,人声鼎沸。父母送儿女的居多,像我这种单枪匹马的SB挺少的,所以当我大包小包叮叮当当地行进的时候,二位师兄开道,所有的人都向我行注目礼。我“媳妇”就在报到处和人聊天,一见我就两眼放光。大方地用方言招呼我:“二公子,您终于到了。”
她帮我把背包拿下来,领我去方桌前,报姓名,出证据,领宿舍用的凉席脸盆毛巾棉胎什么的,签字,开银行卡,饭卡……我什么都不懂,人家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感觉前所未有地SB。办完手续,她向我的二位师兄道谢,领我去宿舍楼。进了宿舍,毫不避讳地帮我铺床,安置,看得我同宿舍的已经先到的同学瞠目结舌。
嘿嘿,老子是带着“媳妇”来上学的,厉害吧。我心里别提多美了。
“一宿舍十个人啊,没想到。”
“学校正在扩建宿舍楼,现在确实条件一般。我们的宿舍比你们的还破。”
“就这还TM重点大学啊,骗人的吧。”
“你说话能不能不带脏字啊,多难听。”
“我在火车站遇到个人要扎我艾滋针。”
“什么针?”
“艾滋针。”
“别胡说,我怎么没碰到过。”
“我饿了。”
“我知道,我这是带你吃饭去,你真是的,一见我就说饿,就知道吃。”
我和她有说有笑,一起去食堂吃饭,我这个时候才真的感觉饿了,还有点虚脱,不过看到她,我心情还是大好。对面跑来一个男生,边挥手边叫她的名字。唇红齿白,身高一米八多,比我高,比我瘦,穿着一件白色T恤,深蓝色短裤,一双篮球鞋。
乔丹10代!!我顿生敬仰之情,枉我纵横球场多年,不是回力就是双星,最牛B也只穿过安踏。这位仁兄全身的装备都是耐克,都是我梦寐以求的。
“这是陈志明,我师兄。”我“媳妇”赶紧介绍。
“师兄好。”我老老实实地叫人。
“师弟好,欢迎入学。”他热情地握我的手,柔若无骨,像女人的手,还挺滑。
“我到处找你,听政法学院的人说你在这边。”这话不是跟我说的。他很自然地走在我和我“媳妇”中间,我还能闻到他身上阵阵沐浴露的味道。我两天两夜没洗澡了,也没换衣服,身上一股馊味,加上广州天气闷热,把我长期在车间留下的机油味也挥发出来了。我低头看看自己脚上早已磨旧的安踏,顿生自卑感。
突然,我看到他伸手去拉我媳妇的手,我媳妇用一个非常隐蔽的动作甩开。电光火石间,我有点懂了。师兄不就是高年级的么。
“你是广州人?”
“对啊,你怎么知道。师弟你可真神啊。”
神你MA DE
B,老子真后悔叫他师兄,我是复读了一年才上大学,轮年龄估计比这孙子都大。现在还来占我的便宜。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人吧。”我用家乡话质问“媳妇”。
“先吃饭好吧,等下再说。”她用家乡话回答我。
“你们的家乡话吗?我一句都听不懂哦。”那SB还搭腔。我“媳妇”对我太了解了,她知道我现在怒火中烧双拳紧握,再这样下去,估计很快就要发生血案了,她编个理由让她那个“师兄”先走了。和我一起去食堂。
她用自己的饭卡给我买了煲仔饭,烧鹅,叉烧,肠粉。说这些都是广州特有的。
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斯文地吃东西。故意吃慢点,再吃慢点。因为我不知道吃完饭该怎么和她说这件事。她显然也很紧张,用牙轻轻地咬着饮料的吸管,若有所思。
我本来想先熟悉了环境再做打算的,没想到一切来得太快。入学第一天,就遭受如此打击。
我的心情比当年被女同桌胖揍过还难受!!
“你还是处女吧?”
“什么????”我“媳妇”下意识地惊呼一声,搞得食堂的其他同学都看我们。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在煲仔饭里,万万没想到,我居然如此单刀直入一针见血直达终点没有铺垫。
“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也不怕人家听见。”她咬牙切齿。
“怕什么,这个学校咱村儿的就咱俩,我们这土话,谁听得懂啊。”
“我才比你早到学校半个月,你说呢?”
虽然没有明说,但我算是放下心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那小子长得跟大姑娘一样俊,我要是个女的,我也愿意被他睡。我能不担心么。”
“你除了睡觉还知道什么?”
“吃饭啊。”
“你……”她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
“我现在有点同情卫校那‘娘娘腔’了,果然不是人家的对手啊。”我这话倒是真的,我和他现在的处境同样尴尬了,连吐痰带吐血地追着姑娘到了广州,姑娘却跟别人好上了。我衷心祝福他已经找到对象,告别处男,“他现在怎样。”
“人家现在也有女朋友了,你可不要乱说。”
难道大学除了TM搞对象都没别的事情做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当年我们生理卫生课也上得不好,没人灌输这些知识啊,我觉得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在毛片的熏陶中长大吧,怎么一个个一进校园就这么猴急呢?尤其是我“媳妇”,难道因为她读的是卫校,所以在这方面格外开窍?
有可能,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应该让她去读那破学校。但是没有早知,只有当初,我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我脑子挺乱的,你让我想想行吗?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吧。”她看来今天不想解决任何问题。
听到累字,我终于撑不住了,在火车上几乎没睡觉,加上饮食也不好,铁人也受不了。她带我回宿舍,我是路盲,不带路估计都找不回去。
“这校园真TM大!”我衷心感叹。校园里绿树幽幽芳草萋萋鲜花怒放,我还是挺满意这地方的。
“我警告你啊,以后还是脏话连篇,我就不理你了,另外,多说普通话。别那么土。”
这么快就嫌我土了?真是。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几个口头禅也应该改一下了,从人渣堆里混出来,确实本性难移,自己也觉得不雅。
“明天还找我吃饭不?”
“不知道,你估计也没时间。你们要军训了,你估计得脱层皮。”她把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留给我,就要转身走了。
“哎……你钱够不够用啊,我刚来,带了不少呢,都在裤衩里缝着呢。”
她扑哧一笑,“你明天还要交学费呢,先顾自己吧,再说了,你那钱都臭了,我才不用。”
1999年,澳门回归,我上大学。
依稀记得那年还有场中韩奥运预选赛赛,和同学们一起去校门外的小电影院看球。如同之前无数次杯具一样,中国队坚持了90分钟,在补时阶段被人家搞进一球。小电影院全体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一声:
丢~~~~
丢是广东话,也就是我当时觉得莫名其妙的白话,要学白话先学脏话。我改掉了自己的口头禅,染上了这个毛病。上课迟到,丢!忘带钥匙,丢!投篮不进,丢!突然停电,丢!
“媳妇”被抢,我丢丢丢!!!
新鲜事物太多,我居然不像别人那么无聊,我先去校门口把金庸足本王小波全集什么的买回来,搞了个台灯,买了个随声听,耐克鞋也穿上了,生活费挥霍得很快。我和“媳妇”见面的机会挺多的,我们都避而不谈那个陈志明。
而我也迟迟没有去寻仇!
自卑,强烈的自卑。
我从小到大,在家耍横,出去撒野,除了有限的几次觉得确实人外有人外,几乎没把谁放在眼里。但是到了广州我真正意识到差距了。人家从小就弹钢琴玩电脑什么的,素质确实比咱高,另外家境比我好的多了去了,我那点钱根本就不够折腾的。还有,肯德基麦当劳耐克阿迪班尼路(那时候确实是个牌子啊)佐丹奴,除了这些,街机也比我们那时候先进,还有满街好吃的,满街好玩的。我一时觉得眼花缭乱。
越玩越觉得自卑。尤其是双手抬着保龄球往球道上砸都要滚地沟,自己还要摔个狗吃屎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和陈志明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回首过去,我对这个“媳妇”根本就没有过呵护啊,照顾啊,什么浪漫的花前月下,感人的海誓山盟,我们都没有过。海誓山盟梁叔和我爸都替我们说过了,且都随着酒杯喝在肚子里了。我们其实并没有感情基础,我根本就没有主动说过喜欢她,她也没有说过喜欢我。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下雨不知道给人撑伞,刮风不知道给人添衣,从小就是公子哥一个。
还是土财主家的那种公子哥——陈志明是大城市的公子哥。像打架一样,没有必胜的把握其实我不会挥出第一拳的。我暂时根本不敢和这个广州仔撕破脸。到时候难堪的肯定是我。我“媳妇”和他站在一起,我很难过地说句实话,真正的男才女貌。我这样的,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了。更杯具的是,我发现快到20岁了,我的身高定格在了一米七六,我估计这辈子都没陈志明那样玉树临风的翩翩风采了。因为长期劳作,反而肌肉盘结,长期喝啤酒,身材不是倒三角,倒像是一块方疙瘩。
比钱,不行,比帅,不行。难道比拳头啊?我是个很快就觉悟的人,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惑仔已经混不开了。这个学校有严格的规定,打架直接开除,没有二话。我的血液也早已不再沸腾,书包里再也不揣防身武器了。
最TM好笑的是,我是我“媳妇”的师弟。每次我打电话到她们宿舍,都很有礼貌地说“您好,我是王XXX,我找梁XX。”那边的三八就扯着嗓子喊:“老四,你师弟找你!”
论年月,我知道她比我小三个月。我们俩的生辰八字是找人算过的,我知道她比我小。但是她比我早进大学,处处透着成熟稳重,反而是我显得小屁孩了。
跟自己的“媳妇”差了辈分,还没有她的现任男朋友帅,我怎么搞?
广州不比家乡,真出了事情没人帮我销案底。这是我真正顾虑的地方。我说过,我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也很会审时度势,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我才不干那赔本的勾当。
其实我“媳妇”现在的情况类似于脚踩两条船,她估计有那么一点喜欢我,但是更多的是喜欢陈志明。她的时间表估计排得满满当当,那时候已经是2000年上旬了,大一第二学期,我们寒假回了一趟家,回来后,陈志明送她一个BP机。当时BP机可是个新鲜玩意,她的还是中文显示的。我有她的号码,但是很少CALL她,因为CALL台小姐总是问我,请问您有什么留言要给梁小姐?我就会脑子空白,支支吾吾半天,说就说姓王的找她。
等到她复机了,我当时可能正在冲凉,要不就是和人锄大地,要找她说什么全忘光了,接完电话回来一看,有大老二都没来得及出。三次两次,她总觉得我是在耍她,有一次还挺生气地说,我正在参加一个诗歌会,以后没重要的事情别找我。
气得老子眼冒金星,没重要的事?老子一见不着你,就幻想陈志明那小子亲你的嘴唇,摸你的咪咪,你这个风骚的师姐娇喘连连,双目带星,一边半推半就地说不,一边很享受。
老婆被人搞,是头等大事!!
其实我没那么着急也另有原因。过完第一个学期,我明白了大学生活的关键词:空虚!
莫名的空虚,课程不紧,管教不严。我们如同被放养的浪子,无所事事。我有点明白我“媳妇”为什么要搞对象了。在这里,除了搞对象,就是玩。
有个女孩追求我,广州人。
冬生的话犹在耳边:你睡两个广州妞,不就赚回来了?
我也想恋爱了。
广州妹是生物系的,和我风马牛不相及。老子就是撞桃花运,居然就认识了。
怎么认识的呢?有次晚上去听讲座,以为和上一次美学赏析那样可以看到裸体大咪咪,去了以后却发现是关于生物的,主题叫“大自然的美”,真是TM的标题党,害惨老子了,上次有大咪咪看的时候没占到好座位,这次我很SB地和同学坐在第一排。
世界上最杯具的事情,就是文科生去听生物学术研究。幻灯片上那些草履虫差点没把我看吐了,实在不知道美在哪里,顺便同情一下生物系的同学。
趁老师转身写板书的间隙,同学说你赶紧跑,出去以后去后门等我,一个一个跑不会被怀疑。
我绕到后门,在栏杆边点上一根烟,刚长长地吐了一口烟,后面有女生说话:“可唔可以卑我一支烟吸?”
“你说啥?”我知道是广东话,却听不大懂。
“可以给我抽支烟吗?”
“可以啊,给你。”
我抽出一支烟递给她,用火机给她点上,她熟练地倒吸一口,然后很享受地吐出来。
“你北方人啊?”
“嗯”
“难怪听不懂我说话。”
“我说家乡话你也听不懂。”
她咯咯笑起来,很好听。小细胳膊小细腿的,皮肤白皙,身材修长,谁说广东人就不出美女的。标准的美女来的。而且还很酷,我对她的第一印象超级好。
“你是生物系的?没见过你。”
“行政系的。”
“怎么来听这个。”
我实话实说,笑得她花枝乱颤,教室后排的同学都齐刷刷地转身看她。我们赶紧换个地方,我都忘了我在后门是有原因的,我同学说那天找了我好久。
我们在校园里边走边聊。她也大一,家在二沙岛那边,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富人区。她是理科生,本来想上医学院,后来没考上,就来这里了。广州人考这个学校,比我们容易多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初二。”
“那么早,骗人的吧?”
“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有什么好骗你的。”
“那么小,你哪来的钱买烟。”
“抽我爸的。”
哈哈哈……又一阵银铃声。这女生怪怪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有那么好笑吗?走到女生宿舍区,她说要回去冲凉了。
“我给你留个CALL机号,我叫阿MAY。怎么称呼你。”
“王XX。”
“你不给我CALL机号?”
“我没有。”我决定第二天就去搞一个,这玩意对泡妞有好处,“我给你宿舍的电话吧。”
“哦,对哦,我宿舍的电话也给你。”
她有时候约我一起吃饭,有时候去看我打球。我“媳妇”很少看我打球,她喜欢看足球。陈志明就喜欢踢球
,踢球的穿什么乔10代?我也踢球,但那运动量太大
篮球可以偷懒。阿MAY带我去吃一些广州的小吃,和我一起坐船,还去买贴画——她以为我会反感,谁知道我很喜欢。我说过,我很喜欢动画片,现在有这么多电视里的动画人物做成的贴画公仔什么的,我很开心
这个事情我没和“媳妇”说过。如果她心血来潮约我吃饭什么的,哪怕我和阿MAY有约,也会推了后者、
坐船,逛街,吃饭,看电影。这其实就是拍拖的人们干的事情,也是我“媳妇”当时在复读班的我写信时说的那些事情。而我却并无这个意识。
这样对阿MAY很不公平。我想和她确定关系了。她总是主动约我,还会出席我同学的饭局。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还一起抽烟。
我“媳妇”没有这些优点。要不,我也先跟阿MAY处着?
其实我老早就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和我“媳妇”的沟通好像有点问题。她总是说我脏话连篇,粗鲁直接,太过土气,不懂风情,……总之,自从我正儿八经地和她相处后,她不断地批评我。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她现在眼里只有陈志明,总是用他的标准来衡量我。说实话,陈志明确实优秀,他身上的儒雅和谦和,是我这辈子都学不来的。这样一来二去,我确实心里很窝火。
阿MAY不一样,她很欣赏我,只要我一说话,她就开怀大笑,她曾经说过,这辈子就没见过我这么有意思的人。她还说过,她没见过哪个男生像我身上的伤疤那么多。她还说,我身上有种感觉,很倔,和她以前认识的人都不一样。
阿MAY很喜欢我,等公车的时候,人来人往,她会装作不经意地很靠近我,靠近得我从后面能看到她脖子上的小痣。在阿MAY眼里,我“媳妇”认为的缺点,统统都是闪光点。她说我不做作,很真实。人生难得有知音。这样懂我的女人,第一次遇到。我也喜欢她爽朗的性格,抽烟时那拽拽的样子,还喜欢她讲广东话,因为陈志明,我曾经很讨厌这种鸟语,但是她讲的时候,抑扬顿挫,虽然听不懂在说什么,但是很好听。
她教我去网吧上网,告诉我聊天不光可以在聊天室,还可以申请一个QQ。我当时几乎是网盲。每次申请完QQ,满头大汗地登陆,加好友,聊天。等到走的时候,找张纸把好友的QQ号码都抄下来,下次去网吧,申请QQ,加好友,自报家门:我是上次跟你聊QQ那个谁谁谁啊。对方问我,你怎么老换QQ啊。我抱歉地说,是啊,我没占上网吧那台电脑……阿MAY开始以为我拿笔记的是网上的有用的网址什么的,后来才发现我蠢到如此地步,直接从椅子上笑得跌坐在地上,一边哈哈大笑,还一边双脚乱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孩子突然羊角风了。
她教我打保龄球,告诉我什么叫三步出球。每当我刷一次地沟,她就又是疯了一样笑。阿MAY说,以后要少和我在一起,每次都笑个不停,晚上睡觉都肚子疼。一次去图书馆看小电影,我和她站着居然从头到尾看完《风流医生俏护士》,她是个多动症,一会扭扭腰,一会甩甩手,一会转转颈,我被她搞得极不耐烦,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你能不能不要动啊。”
她抓住我的手,就让我的手搭在她肩膀上,一动也没再动过。我们的手再也没松开。电影散场,我们手拉着手往宿舍走。到了分手的地方,她转身用热辣辣的眼神看着我,我低头不敢看她,她在我嘴角飞快地亲了一下:“我喜欢你。”转身走了。
我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听见有人叮叮咚咚弹着吉他,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发现,这一整天,我都没有想起过我的“媳妇”。
我的英语很烂,表现在我需要哪个单词的时候,它就从我脑海里瞬间消失了。有一次在校园里走路,过来一个女留学生,一看就是欧美国家的大妞。大咧咧地穿着一身泳衣,扛着个救生圈。她用英文问我游泳池怎么走,她好像lost了。
“哦……这个……那个……you.....turn left,then turn right,then....right again,go go go !!”大妞被我超级牛逼的英语水平雷得目瞠口呆,不过显然也知道怎么走了,连忙跟我说thanks,转身走了。我看着她一扭一扭的屁股,抹去脸上急出来的汗水,脸不红心不跳地找阿AMY去了,她今天安排的节目是去海印二手市场看电脑,光看不买,急死小贩。有阿MAY的日子,就不缺节目,她总能找到好玩的事情做。
在女生宿舍楼下,我却遇到了我“媳妇”,她似乎早就在那里等我了。
“听说你认识生物系的一个女孩子叫阿MAY?”
“是啊。”
“怎么认识的。”
“这个……说来话长了。”
“你在拍拖?”
“不算是吧……应该是没有。”
“什么叫应该是没有。”
“那就没有。”
“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
“你……”
她再一次语塞。阿MAY戴一只大大的太阳镜,耳朵里塞着耳塞,边哼歌边过来了。
“咱们走吧。”她心情显然超级好,“这位是你同学吗?”她问的是我“媳妇”。
“这是……我师姐。”
“你说什么??”她戴着耳塞,我说得又很小声,她大声反问。
“我师姐!”我堂堂正正,用喊的。我让阿MAY先去大门口等我,我过会就来。
我“媳妇”怒气冲冲地看着我,突然一转身回宿舍了。
靠!!还生气啊?这叫什么事儿,只许你找陈志明,就不许我找阿MAY啊??当时电光火石间,我突然想到一个单词:bitch!!
真是J人啊。
我“媳妇”的愤怒没能阻止我的新恋情,反而促进了我们的关系。我一转身,拉起阿MAY就走。在海印逛街的时候,她给我CALL了个信息:晚上10点回我电话。
行啊,别藏着掖着了,早就该摊牌了
一年的时间,不长不短。
我用一年的时间长身体,打赢了女同桌。我用一年的时间刻苦读书,考上了大学。转眼,我在大学也一年了。我在这一年里,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明白当初“媳妇”为什么会和陈
志明恋爱,也明白我为什么会不知不觉地喜欢阿MAY。恋爱这个东西根本就不是说来就来说去就去的,娃娃亲从一开始就是件荒唐事,人的感情,怎么可以是几个响头就能决定的呢
?如果磕头能决定一生的命运,那么我宁愿以后走路都一步三叩首,我的生命里,就再也不会有意外了。
原来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那么小,诱惑太多,选择太多。在那偏僻的乡村,我的妈妈可选择的范围很小,老梁家的闺女不一定是最好的,她却感觉是最合适的。而在生机勃勃的校
园,大把的美女,大把的好媳妇,如果让我妈妈来到校园重新做一次选择,她估计也会看花了眼。
但是人和畜生的区别是,人得生而有信。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订了亲事,就得当真。老梁家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陈志明,老王家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人叫阿MAY。
这两个人似乎是来搅局的,但事实却是,他们都是无意的,怎样的故事,都是我们自己选择的。
晚上10点钟,学校食堂,她喝鱼片粥,我喝皮蛋瘦肉粥。两人再一次相对无语。正好粥是滚烫的,我们可以慢慢地喝,慢慢地喝,酝酿着如何开口。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破天荒,这次她先开口。
“你既然和陈志明拍拖,为什么又不允许我和阿MAY好呢?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的性格还是没有改变,不喜欢绕弯子。
“……”她长时间的沉默。显然自己也没想好,这么重要的问题,居然没有答案,显然她光顾着生气了,根本没有为谈话做好准备。和她不一样,我已经想好了,我是个没有主见
的人,如果不是阿MAY追求我,我也不会移情别恋,但我又是个专注的人,只要我认准了一件事,我就一定要持续地做下去,“我和阿MAY认识了才两个月,如果拖手算是确定关系
,那么只有一星期。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没结果,我已经决定和她恋爱了。”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她眼圈一红,就要哭了。
“你为什么不想一下,你和陈志明谈恋爱,为什么不先和我说。我考大学的分数根本不止上这个学校,你也明白。我是因为听了你说和陈志明的事情,那天才……冲动的。我还被
你搞进了号子里……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是你要想一下,为什么一出事情责任就在我。你现在这个状态和脚踏两条船有什么区别?”我头脑非常清醒,说话有理有据,她是个
浪漫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诗社,我是个严谨的人,参加了学校的辩论队。我的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都突飞猛进。
她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娃娃亲不是我们的错误,但却是根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门亲事是不是合适,反正我觉得挺不靠谱的,咱们没什么感情基础,说实话,都没认真地恋爱过。除了在学校食
堂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些恋人该做的事情我们一样都没做。你觉得这样下去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不吐不快了。
她彻底不行了,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哽咽着说。
无论想好了没有,已经晚了,我三番五次找她,每次都单刀直入地要求给个说法,她一拖再拖。无论如何,我要和阿MAY正式确立关系了。
这就是我们在大一结束前的最后一次谈话。她说自己想清楚了还找我谈,我点头同意。裤兜里CALL机震动了好几次,我知道阿MAY打电话到宿舍没找到我,急了。
2000年,我有了女朋友,不是我“媳妇”。以前预想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在当时,我深深地内疚,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拼死抗争娃娃亲。
进入大二,我和我“媳妇”将正式分道扬镳,两不相欠。
暑假回到家乡,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我感觉很陌生。我家已经搬离了农村,我再回去,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去镇上?初中同学早没联系了。这就是在外地读高中的坏处,特别孤独。
我的暑期和高中一样,就在机械厂里埋头干活,要不就穿上衬衫,打上领带,跟着我爸去煤矿上要活儿干,要拖欠的款子。老梁家也安上了电话,我和我“媳妇”只有在电话里互相告知一声到家了,就再也没联系。倒是我和阿MAY的电话通得勤快。她和父母去了泰国旅游一次,回来后绘声绘色地跟我讲人妖的故事,讲大象的故事,讲竹筒饭的故事,她就是那样的人,屁大的事情也能讲出故事,害得我好几次差点忘了车间的机器还开着呢。
“你怎么老是干活啊,不出去玩啊。”
我刚开始还解释说没什么好玩的,反正干活也挺有意思,后来干脆就说我正在玩,她又会追着问正在玩什么,搞得我哭笑不得。姐姐最先发现了苗头不对,问我和谁打电话,我说同学,她问男的女的,我说有男有女。姐姐负责厂里的财务,她去完电话局回来后,发现我打进打出都是一个号码,于是郑重其事地问我:“你是不是和别的女孩子谈恋爱了。”
“嗯。”
我当时很不会撒谎,一口就承认了。事情大条了,消息迅速从她嘴里传播开来,不过也就局限于老王家。
全家又开大会。我发现我们家一般开会的议题都与我有关,真是见了鬼了。难道他们就没有自己的生活吗?整天盯着这门娃娃亲有意思吗?
和谁谈恋爱,哪里人,多大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一五一十地老实交代。谈恋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我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姐姐几次欲言又止,我是何等聪明啊,大大方方地说:“你们别想多了,就吃吃饭看看电影什么的,没到那一步。”“噢……”我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以及奶奶居然同时松了一口气,我当时差点笑出来。我们农村人判断事情严重性的标准,就是睡没睡觉。在他们看来,没睡觉,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
于是全家老少开始跟我说老梁家和我们家的亲事多么多么重要,一旦退亲是多么多么可怕。梁家闺女又多么多么乖巧,亲家又是多么多么和睦。我顿时又上火了:“你们别说了,为什么一出了事情都怪我呀,跟她一样的。就算我想娶她,估计她都不同意,事情没你们想得那么简单。”
我的话虽然含蓄,但连我奶奶都听到了。现在的问题不是我另找对象的问题,梁家闺女也出事了。和谁谈恋爱,哪里人,多大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一一回答完后,我姐姐又出现那古怪的表情了。“她有没有怎样我不清楚啊,我判断是没有。”
“噢……”我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以及奶奶居然同时又松了一口气。
我为什么要说又呢。
实在受不了这帮自以为是的家长,我点根烟,去车间干活了。我爸二话不说抄起电话打给老梁:家族扩大化会议即将开始,请全席参加。
我盯着铣刀一点点地将模具下的原料表面打磨光滑,铁屑一点点散落在车间的地上,心里竟然有些放松:
说出来对大家都好。
其实面对这样的倔强的刚烈女子,这种会议完全没有开的必要。一年前大家就知道,老王家和老梁家,挑不出一个人是这闺女对手的。这孩子是顺毛驴,你要哄着顺着,就万事大吉。一旦违背了她的意愿,你改变不了她,只能改变自己。
“我说没想好,就是没想好。想好了我自然会做决定,”她的语气越来越平稳,“我还有两年才大学毕业,他还有三年。即使要结婚,也不可能是学业没完成的时候吧。请给我们一年时间,处理这件事情,好吗?”
烈女说好,谁敢说个不啊。大家不欢而散。我心中有数,自顾自去车间干活了,中午老梁和老王喝得大醉,直说养了两个白眼狼,根本管不住。我妈和她妈则在厨房里絮絮叨叨。她压根就没在我家多呆,说是看同学去,骑车走人了。
马上开学了,我很想见到阿MAY。
陈志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一年了,我应该揭开这个谜底。
我和阿MAY一见面就又啃又咬,好不开心。她嫌弃我嘴里一股怪味,又是烟味又是酒味,废话,你坐38个小时的火车试一试。你干嘛不坐飞机啊。去你大爷的,老子吃不起饭了,你问怎么不吃猪肉啊,有你这样的吗。打是亲骂是爱,我们俩很恩爱。
阿MAY又是怎样的人呢?如果你爱一个人,就会想知道她的一切。阿MAY对我最大的意见,就是我好奇心不强,她对我问东问西,问我什么时候弄的这个伤疤,什么时候又为什么弄伤了那里,什么时候第一次亲女生,什么时候去弄的纹身。我却从来不问。阿MAY说,新学期新开始,明天,要干一件新鲜事。地点,校园外仙踪林。
去仙踪林能干嘛?我觉得毫无新意,但阿MAY是个能给人惊喜的人,所以我很期待。我是提前返校,所以休息一晚后,精神抖擞,前去赴会。
“今天我们玩的是,你必须问我10个问题,关于我的,我的家人的,我全部回答完毕。”
“就这个呀。”
“嗯,快点问。”
我冥思苦想,搜肠刮肚,觉得真没什么好问的,就随口问:“你为什么抽烟?”她反问,那你又是为什么抽烟呢?我说我是被流氓教会的,上瘾了就开始抽。
她在秋千上一荡一荡的,开始说自己抽烟的原因:“我高二开始抽烟。那一年,我爸正式向我妈提出了离婚,我爸的新女朋友才23岁,大学刚毕业。我妈坚决不同意,他们就每天在家里吵架,后来就开始打架。我爸和我妈的打架是真正的搏击。我妈打不过的时候就用指甲挠人,专门挠脸,说是让我爸没脸见人。我爸对她是恶狠狠的打,有几次都打休克了。我没有爷爷奶奶,也没有外公外婆,在家里也没有兄弟姐妹,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就在自己的房间听音乐,看电影。我看电影里女的抽烟的样子很好看,就学着吸,后来就学会了。好啦,我的回答结束啦。”
我听得百感交集,阿MAY却还是一荡一荡的,像是在说另外一个倒霉的小女孩家里的事情。果然,每个人光鲜的背后,都有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苦衷。阿MAY冷静的反应,让我在喜欢她之余,多了一份同情。
我谨慎地发问,她愉快地回答。我知道她爸好像很有钱,也知道她现在跟爸爸住,妈妈离婚后就搬走了。我还知道她第一次kiss是高三,对象是个女孩。用她的话说:不亲一回,怎么知道自己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
那天我们在餐厅呆了一天,服务员一个白眼接一个白眼。晚上在幽静的校园,我和她长长地接吻,她的呼吸急促,不自觉地哼了一声。我顺势就摸到她的胸口,气喘吁吁,几欲把持不住。要不是有人路过,我差点就变理论为实践了。
躺在宿舍的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任何正常的男人,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有把持不住的时候。我对阿MAY是这样。那陈志明怎么可能没想过睡我“媳妇”呢?
调查陈志明,我给自己明确了二年级的新目标。
陈志明当年风流倜傥,专门秒杀小师妹。我“媳妇”宿舍的几个骚包早就口水直流了,其中有两位很有城府,得不到他,又不得其解,于是开始深入分析。论姿色,也算不赖,比不上老四也差不多哪去,何况罩杯上还能加分呢。我很同意这一点,我很喜欢大咪咪。论家境,也比老四好,论学习,大学谁看学习啊。论气质,论见识,论这论那,怎么都不应该是老四得到陈志明,况且,陈志明是主动追求,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我“媳妇”性子刚烈,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但我觉得陈志明估计领教过,说不让搞就是不让搞。陈志明估计也想霸王强上弓过,但遭遇惨烈反抗后,估计也放弃了。这孙子先后睡过四五个师妹,有两个居然是和我“媳妇”拍拖期间。
我在学校外的小酒吧里,看着“媳妇”宿舍的老三饱满的,胸,脯,听着老二的滔滔不绝,感觉这真是我上大学以来最开心的时刻。其喜悦程度甚至超过了和阿MAY拍拖。上大学后,我就活在陈志明的阴影下,这个“完美男朋友”的形象压得我有苦说不出,生活虽然精彩,却也伴随着阴霾。老二和老三对我“媳妇”都是面和心不和,那为什么对我说呢?我问完就后悔了。我狂追求老四他们是知道的,她们期待看一场好戏上演
两个JR,老子捏,爆你们的MM!
我单约了陈志明,2000年后半年,校园里开始有人别着手机了,是超级大块那种,有人别一块BP机一块手机,众人居然超羡慕。我直接打陈志明的手机,约他出来坐坐。一年多了,我终于出手了,不过现在的目的不一样了,当初是为了战胜他,现在是为了赶走他。
这个W君子!
“我先和你说清楚,我这个人说话直来直去,我也不希望别人跟我绕弯子,否则……不信你试试。”
“这是怎么啦?我最近找工作很忙,有事你快说吧。”
“你上大学睡过几个了?”
“什么?”
“你聋子啊。”
“我干嘛跟你说这个?”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我不希望别人绕弯子。”
“我睡过谁关你屁事,丢你老母啊。”
我突然扑上去,连人带桌子一起翻倒,压在他身上,眼睛上先赏他一拳,让他眼冒金星。然后赶紧掐住脖子,防止他上半身起来,但是我没挡住他长长的胳膊,他胡乱出拳,居然打得我嘴唇发厚,鼻子发酸,挂彩了。
打架是个熟练工,长期不练,生疏不少,我是有预谋的约在离学校很远的酒吧。一帮醉鬼给我们起哄,等我回过神来,用两腿卡住他的下半身,腾出右手,一拳一拳砸在那张伪君子的脸上。直到打到他停止抵抗。
“继续说,睡过几个。”
“三个。”
“……好吧,就算是三个,和梁 X X好上后,你有没有睡G过别人。”
“没有。”
“要不咱再打一次?是不是打到你服气了才有实话。”
“……”
“有吗?”
“有。”
我不想跟这个人渣再废话了。我当混混的时候,虽然那帮狐朋狗友敢作敢当,但至少都说实话。我的生命里,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JR。我告诉他,明天去和她分手,否则我不会放过他。
第二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见面后看得出她哭过,双眼红肿。
“这就是你蓄谋已久,最期待的结果吗?”
“不是这样的。”
“我告诉你,这些事情我都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分手?”
她再也不能坚持,蹲在地上哭了。这是我第三次看到她哭。在我心目中,她的形象和前英国首相铁娘子类似。我总是忽略她内心的最深处,这个女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学生,户口农转非,落在了广州。但如果在广州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得迁回原籍。陈志明给她描绘了近乎完美的前景,如果跟他结婚,她就能留在大城市,家里有用作结婚的房子,将来,还可以把梁爸和梁妈也接出来住。两个人一起经营家园,家里有多少债,陈志明都承诺还清。他不要求现在就发生性关系,也不像传说中的那样,霸王强上弓,还遭遇过强烈的抵抗。陈志明的风流事,和自己的未来,梁家的未来比起来,微不足道。她努力经营两个人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放弃。
我听得心中一阵阵地悲凉。物质的诱惑,家庭的重压,让一个刚烈的女人,从没有结婚起,就要忍受另一半出轨的屈辱。
“陈志明和我分手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呜呜呜……”她彻底崩溃了,哭成一团。我第一次面对她的时候柔情似水,过去扶她起来,抱住她,任她的泪水打湿我的肩头。
“现在谁要我啊……”
“我要你。”我脱口而出。
更加热烈的拥抱,悲情突然转化为暧昧的气氛。我和她开始接吻。
那年我20岁。妈妈说,20岁我就可以离婚了。但是,一直到20岁,我和自己的“媳妇”才有了第一次亲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缠绵。
我C,阿MAY怎么办?
陈志明实在是卑鄙,他想找一个农村的朴实的刚烈的肯死心塌地为他守身如玉的老婆,自己又管不住自己的JB。娶个处女老婆,自己却不做处男,这也太TM无耻了,好事都被你占了。我越想越恼火,想一下自己忙完左手忙右手,真是太不公平了。
“你在想什么呢?”阿MAY问我。
“突然想起来,今天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可以啊。”
“你会实话实说吗?”
“肯定。”
“你是处女吗?”
“不是啊,怎么了。”
“嗯……没什么。”
“操,你是处男啊?”
我本来一直不觉得处男是丢人的事情,但是被她这样一问,我尴尬到想死。
“难怪了……”
“难怪什么?”
“难怪你每次只摸我的胸,没有进一步行动。”
靠,那是因为我不是随便的人,不代表我不会好不好?我随便起来可不是人。我又羞又恼,点上一根烟,坐在河边生闷气。莲花山的空气很好,今天郊游又是阿MAY的主意。她是个不错的玩伴,不错的女友,不错的导游,但她是不是一个不错的老婆呢?我没有答案。
“你不会有处女情结吧?”
“噢,那倒没有。”
“那就好。”
老子没有处女情结,老子有娃娃亲情结。我开始思考了,一直没有把娃娃亲这回事跟阿MAY讲,是不是不道德。“阿MAY啊,你知道什么是娃娃亲么?”“娃娃亲?咩也来噶?是不是两个娃娃亲嘴啊?这么恶心的事情你也干?”
得,一无所知,我最好还是别提这个了。
我过上了我“师姐”、我“媳妇”曾经过的那种双面生活。把时间排得满满的,给阿MAY一三五,给“媳妇”二四六,周末就对半分,一人一天。我“媳妇”自然知道原因,阿MAY却一无所知。她只是奇怪行政学怎么那么多社会实践,我忙进忙出的。很佩服那种享齐人之福的牛人,我只坚持了两个月,就快精神分裂了。还好,只有阿MAY那边有肌肤之亲,“媳妇”这边倒相敬如宾了,也只是拖拖手而已。良心上受到谴责,我越来越对两人都有罪责感。本着虚心请教的精神,一天晚上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我“媳妇”,当时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她苦笑,你是娃娃亲,又为了我来了广州,他能给我理想中的未来,我每天也只能强颜欢笑了。
“你居然能做一个双面人?”我很奇怪还有这样的人。
她幽幽地说:“你是公子哥,还是男人,不能理解我们这种穷人家的姑娘,我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弟弟妹妹,我们全家的希望现在都在我身上。每次回家父母都在耳朵边说供我上大学多么不容易。我这种人啊,从一出生,这条命就有一半不是自己的了,是我父母的。他们要,我就得给。他们订的娃娃亲我早就想退了,但是我怎么敢说不呢。”
我听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那你到底喜欢不喜欢我?”
“喜欢。”
“什么时候开始的?”
“你的头包成印度阿三的样子,还能吃得狼吞虎咽。”
情种从男孩为女孩打架开始埋下,她一直防止它萌芽。现在,既然无所顾忌了,她对我开始柔情似水,“别人乱讲我什么,我都能忍受,我们宿舍的同学传了我很多闲话,我都不理,你要误会我,我就不干,你懂吗?”
懂倒是懂,但是我的手机在裤兜里不停地震动。阿MAY找不到我挺着急的。
“我们吧。”
我一口水差点喷到对面桌子上去。阿MAY笑眯眯地看着我,把玩着手机,那句话就像不是她说的。
“今天不行。”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反正就是不行。”
“你大姨妈来了?”
“丢你啊。”
“你来呀……”
阿MAY在我面前无所顾忌。自从知道我是处子之身后,她就开始调戏我。我看着餐厅外一张张青春的脸,一对对如胶似漆的身影,十分悲凉。想我一世英明,面对这样大好的机会,如花似玉的姑娘都愿意献身了,我却不能接受。
我“媳妇”最近对我越来越好,她甚至还有兴致给我朗诵诗歌,还去看我打球。我面对她的时候,从她眼里再也看不到那种坚毅,更多的是对我的依赖。她说过,给她一年的时间,她会处理好我们之间的事情。陈志明和她分手虽然不是她主动的,但事实就是那样。按照当初家族大会上我妈的那番慷慨陈词,接下来,轮到我行动了。
但是,我有太多的不确定。我不确定她和陈志明之间的情感纠葛是否就那么简单。他们的过去是一段悬案,现在因为分手,这段悬案没有破解的必要,但不代表它不存在。另外,我总觉得,我是我“媳妇”在走投无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如果再出现一个条件优异的男人,同样会给她描绘美好的蓝图,而那蓝图是确实能实现的。她又会选择谁呢?另外,我守身如玉是信守娃娃亲的承诺,带着全家人的重托,她的刚烈,现在看来,说得难听些,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身价。
越想越害怕。我觉得和这个心机重重的女孩子谈恋爱,压力太大。
且在当时,我深深地爱着阿MAY。
阿MAY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在她之前,我喜欢上一个高中女同学,但那只是单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后来还有一个愿意献身给我的女混混,但是那不叫爱情。阿MAY是我生命里最贴近我的女生,她了解我的脾气,对我温柔又体贴。
换句话说,我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和阿MAY分手。
仿佛回到了幼儿园的我,我多么希望自己没有“媳妇”。那样自己就不必承担强加于自己的责任。但是现在的事情显然更加严重。我失去的不再是弹珠,而是我的初恋。
娃娃亲终于要让我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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