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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六扇门系列之八方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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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1-30 12:3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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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帖最后由 丨一朵丶龍逍遥 于 2009-7-10 08:41 编辑

    作者:水晴儿
    (注:未征得我和作者同意,谢绝转载,谢谢合作!)

    第一回     回家


          四十一座山,十七条河,三十二个昼夜,六匹快马,七十九条人命。
          半个山头。
          唐六心里反复地念着这几个数字。也就是说,为了躲避这个人,他己经爬过了四十一座山,涉过了十七条河,没命地飞奔了三十二个昼夜,累死了六匹快马,沿途杀死了七十九个阻止他的捕头。不过还好,还有半个山头,就安全了。
          半个山头。
          他离安全只有半个山头,只要他能过去,其它的一切就好了。
          好的意思就是说,无论他犯了什么天大的事,只要过了这半个山头,就有人会替他做余下的事。
          十四岁那年,他偷看"威风镖局"总镖头十八岁的女儿洗澡,被二十多个镖师赶到了那里,结果这二十三个镖师一个都没能回来。
          十七岁时,他赌博输完后,一气之下杀死了五个赢钱的混混,逃到那里后,几十名捕快没有一个人能完整地回去。
          二十三岁,他逞强杀死了锦衣帮帮主的大公子"玉成游龙"李龙,锦衣帮几百名帮众赶到那里追杀他时,只来得及替帮主"求败剑客"李玉堂收尸。
          他从来没有害怕过,不仅仅因为他是唐门最有前途的杀手,更重要的是,"那里"有一个人,他称为"大哥"的人。
          他有时有些忿忿不平,凭什么抢来的银子他只能分到可怜的一分,凭什么抓来的姑娘他只能在别人玩过之后才能快活一下,凭什么他只能向几个武功最差的喽罗发号施令,他现在己经完全不计较了。
          其实"大哥"对自己己经不错了。
          因为他只是"唐六"。排在他前面的还有"大哥"和四个"兄长"。
          而他们的剑都比他快,刀都比他利,心比他更毒。
          更重要的是,他做了大事后,"大哥"总能替他摆平。
          他从没象今天这样想过"大哥"。以至于"大哥"那张张满了青春痘的脸在他心里都变得比每个大姑娘更迷人。
          就快见到"大哥"了。可是他的心里还是有点他也说不清是什么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不是人们常说的"怕"?
          这天底下还有唐六怕的事吗?
          这三十二个昼夜,他始终觉得"那个人"的就在他身后。他看不见。可是能清楚地感觉到。
      象鬼魅?
      天不怕地不怕的唐六打了个颤,寒风起,叶落。
          无边落木萧萧下。
      唐六不是诗人,他也能感到发自内心的寒冷,唐六的身体忽然停下!
      前面有一个人,白衣胜雪,人脸赛衣,削瘦,古意的长衫,落叶中无比的憔悴与落寂。
      唐六笑了,他己经安全。
          唐六:"大哥。"白衣人挥手,硬生生地把唐五的话挡在胸中。
      "回家。"白衣人没有多说一个字。
      不知多少江湖人,在梦里念着这两个字,今宵酒醒何处?
      人们只看到江湖人快马鲜衣,锦衣玉食,又有谁会知道这两个字,对于一个江湖人是多么重要。
      比如说唐六。
      他的家只是一个洞,山洞,床上只有稻草,里面甚至没有一件象样的家俱,再也多不出一个人的碗。可是,毕竟,到家后能洗一个痛快的热水澡,把自己以最舒服的姿态放在温暖的稻草里,这何尝不是最大的幸福。
      唐六加快了脚步,因为他的家就在前面,这次是真的不远了,甚至比他逃跑时还要快上好多倍,因为他完全放松了。这时候,一声叹息,不是叹息,是有剑出鞘。不是剑出鞘,是剑掠过。更准确的说,是有人叹息,有剑出鞘,剑光掠过。没有人能形容剑的速度,因为这三个动作本身就完整的连在一起,仿佛桓古以来就是如此。
      唐六的身体还在向前飞奔,七步后,唐六的身体从中间断开。血标出。唐六的脸上还带着回家的幸福。他的眼看到自己的下半身时,还来不及惊讶,因为他己经断气。
      当西风吹尽官道的黄沙以后,路尽头走来一个人一个女人。
          漂亮的女人。
      可是你仔细地看她,直到你看到她眉宇间的英气,看到她一举手,一投足的潇洒,你会觉得她比手握千军万马的将军还要神气。               
      可是她性格中的威要远远少于她的“柔”,她会在半夜无人的时候起床,只为看流星寂寞地划过天际;她会在下雪的日子里绕过几里路去喝酒,只为了不踏坏一小片洁白的积雪;她会在三更敲开神医胡先生的门,而原因仅仅是因为她想救活一只断翅的小鸟;她会在起风的黄昏独坐在山头,只为看到秋天的第一片落叶。
      她当然就是柒玥。
      六扇门诸葛先生座下二弟子。
          为了追唐六,她己经走破了七双布鞋。
      有三次都差点追到唐六了,可就是每次都差一点。
      第一次是他的手己经抓到了唐六胸襟,不料在唐六胸前出现了唐门最可怕的暗器。第二次就在他隔唐六只有三尺,唐六把二个小孩掷向了他。第三次更离谱,唐六向他丢出的暗器竟然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大姑娘。
      这一路上又让唐六做了不少坏事,杀了不少无故的人。想起这些,柒玥就有说不出的自责。
      幸好她还能跟着唐六。
      这世上能跟着唐六三十二个昼夜而不丢失的人,绝对不会超过二个。
      柒玥绝对是其中的一个。
      这次再不能让他逃走。
      柒玥象个资深的猎人,一路追着唐六的蛛丝马迹。
      她觉得唐六象是有意地给他留下一些线索,有时是一只袜子,有时是一缕头发,有时是一堆大便……尽管这些线索即使不存在也不能妨碍她找到唐六,可是她隐隐约约有些不对劲。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自己又说不出来。
      象她这样的人本来对危险就有着天生的嗅觉。
      就象现在,她觉得唐六好象不见了。
      又好象自己是一个饥饿的厨师,己经准备好一切,却发现灶里没有一根柴。
      甚至,自己就是灶里的一根火柴。
                     
      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唐六怎么会不见呢?难道他会自杀?象唐六这样的人,即使你许诺在他死后封他当阎王,他也舍不得死的。
      一进这座山就有这种感觉。自己好象猎人,进山之后才发觉自己带得弹药远远不够杀死这群狼。如果你是这样的猎人,这场猎你还打不打?
      柒玥的哲理是,弹药不够,我可以用刀,用石头,用手,用牙,用一切能用的东西。既然选择当猎人,就没有理由放弃猎物,即使猎物能吃掉自己。就这样想着,柒玥的己经翻过了这座山,来到一条小河边,准备用冰凉的河水清醒自己的头脑。就在她抬起头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好象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然后是发自最深处的最原始的撕裂的感觉。
      她知道,这种感觉通常叫心痛。
                     
      剑南!
      柒玥在心里一声长长的呻吟。就象暗夜中的闪电,划破沉睡己久的回忆。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鱼舟。
      柒玥看着那河边的男子。
      口里也喃喃地念着,剑南。
      剑南?
      剑南!
      柒玥内心深处永远无法忘记的一个男子。她在不被人了解的梦中,也曾把自己想象成“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小姑娘——这何尝又不是每个少女做过的最绮丽最难以对人说起的梦想呢?
      在她内心的最深处,最清晰的永远是那个眉眼如剑的男子,游侠司徒剑南。
      她有情,剑南亦有意,可是他们偏偏不能在一起。有情人不能成眷宿,这岂非是人生最大的无奈?有时候,人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尽管这不是人自己的本意,所以柒玥尽量地去忘记。
      忘记剑南,忘记那个眉眼如剑的男子。她做得一直都不错,只是没人知道,从这以后她的酒量大了不止一倍。
      直到今天,她终于喊出来,剑南!
      男子抬头,用手擦汗,看柒玥笑了笑。
      渔舟上的老汉也哈哈大笑起来:“姑娘,你认错人了,他叫小叶,不叫什么剑南。”
          他并不是剑南,只是一个象剑南男子。
      他比剑南多了几份忧郁,眉宇之间也少了些许英气。
          可是他的脸,他的发,他的唇,还有他的笑,他擦汗的姿势,怎么都跟剑南一个样?心痛。为何每次想起剑南都会有这种感觉?
      只是,小叶,他是小叶,不是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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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1-30 12:31
  • 签到天数: 1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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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2:1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回     劫杀  


          不巧,就在这时小叶的书掉进了河中,他用手去捡书,脚下一溜,还来不及惊呼,人也到了河里。河水很急,小叶在河中半沉半浮,向下流去,打渔的老汉伸出手中的长篙让他接住。
      可能是水流太快,可能是老汉自己也手忙脚乱了,小叶竟真的象一叶浮萍,离岸边越来越远。这一切发生都只在瞬间,追命从自己的记忆中醒来时,叶子己将被水吞没!柒玥来不及思索,她只是下意识地掠向出事的水面。掠到一半的时候,她才想到一件最重要的事,非常重要而且要命的事。
      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事比救人命更重要呢?
      有。
      原因就是,柒玥根本不会水,这世上,有些人,做事是永远不会想到自己的。明明知道要做一些事,远比飞蛾扑火更危险,他认为值得,他还是要做的。这也是这个残酷的世界之所以还有一丝人情味的很重要的原因,有所为,有所不为。
      柒玥当然是这样的人,她可以死去,不过她不会在自己的死前留下一点的遗憾。她不会水,她会轻功,她的轻功放眼江湖只有三个人能与她比肩,她对自己的轻功一直都很骄傲。
      只是一个起落,柒玥己经在水中抱起来小叶,她甚至还来得及向船上的老汉喊了声“竹篙”。
      老汉伸出了竹篙。
      他的手很快就会抓住竹篙,上岸。就当柒玥的手将要抓住竹篙的时候,一切都变了。竹篙一抖,节节裂开,里面竟是一柄铁枪。
      铁枪在手,刚才那个笨手笨脚的老汉也变了,他大喝一声:“着!”这一枪至少有三十年的浸淫!枪如毒蛇,刺向柒玥。柒玥人在半空,无处借力。人没有力量又怎么能改变身体的姿势呢?
          不能改变身体的姿势,她又怎么能避开这一枪?
      怀中的小叶也动了,他睁开眼,一个行将淹死的人怎么能睁开眼呢?刚才被水淹当然是装的。他一伸手,手指如飞,小叶手中出现一支棒槌,就在他在伸手的瞬间,棒槌己完成了两个变化,由棒槌变成零件,由零件变成一柄利刃,利刃当然刺向柒玥的胸膛。柒玥在空中,正是旧力己尽,新力未生之时。
      她脚下是水,她正巧是个旱鸭子。她怀中所救的落水人正用刀刺向他的胸,前面还有一柄要命的铁枪!
      这根本就是一个局。
      如果柒玥见到这种事不理,不问,这件事不会发生。如果柒玥会水,她至少还能往水里跑。如果不是特别关心的人,她不会抱在怀里,当然就没有从怀里刺出来的刀。
      柒玥不理这件事,她就不是柒玥。柒玥不会水。柒玥怀中的人正好与她魂牵梦绕的男子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柒玥就落入了局中,天时地利人和,没有一样对她有利。
      所以,她必败无疑。使枪的老汉似乎己经感受到了铁枪刺入柒玥肉体中的快感,他的目光血红,越发显得疯狂!
      枪如毒蛇,取喉。刀在怀中,刺心。柒玥己经感到枪夺人心魄的寒气,更要命的当然是刀,因为刀来自胸口。
      人往往能击退比自己强大二十倍的敌人,却往往被“自己”和自己人最相信最爱的人伤害得体无完肤。
      就如林仙儿之于阿飞,龙啸云之于李寻欢……
      自古英雄多寂寞,哪一个英雄不是因自己最亲最爱的人而遍体鳞伤?
      柒玥看着小叶,眼神中有着无限的悲悯与无助,最爱的人,却伤我最深。
      小叶己经感到刀刺穿了柒月的衣服,刀锋对着柒玥三四两根肋骨中最软最弱的空间。这个动作,他一百四十三次的演习。就算她闭着眼也能准确地让手中的刀沾上敌人的鲜血。
      他看着她的眼神,忽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在心头乏起。这一刀我该刺下去吗?
          他很奇怪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他就在她的怀中,她能感到这个女人娇软的身躯。
      他也能看到这个女人的忧伤与寂寞。可是他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眼神中的悲悯。他见到过很多垂死的人,看到过无数人临死着的眼神。只是没有一个垂死的人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眼神。
      仿佛在柒玥的眼中,将死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别人。我是不是在做错事?多年以后我会不会为这件事而后悔?
      有些事,僻如覆水,永远没有收回的可能。就在这一犹豫间,小叶己经永远没有后悔的可能。
      柒玥的脚从最不可思议的角度踢出,在枪尖上一点,枪立刻象被踩中了七寸的蛇,枪还在前进,只是再不能咬人致命的一口。柒玥借着这一点,身体猛向上拔起丈余。在小叶的刀与柒玥的胸膛间,也忽然多了一件东西。
      酒葫芦,柒玥的酒葫芦。人们都知道柒玥的腿法与轻功天下无双,却很少有人知道,她的酒量,更远在她的武功之上。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酒能伤身,亦能救人。柒玥的手抚着酒葫芦,葫芦上多了一个洞,刀洞。
      这是剑南留给她的唯一信物,这也是剑南在她心中存在的唯一理由,现在己毁。她抬头时,小叶和老汉只能看到她朦胧的泪眼!“黑面蔡家?那你就是蔡四了?”柒玥的眼看着小叶。
      小叶尽量不去看柒玥的眼:“不错。”
          除了以打造兵器闻名天下的蔡家,没有人能把一只棒槌变成最利的刀。
      “山东神枪孙家?”
        “在下孙三。”柒玥的眼扫向老汉的时候,老汉挺直了自己的腰。
      他当然不是捕鱼的老汉,他就是孙三。山东只有一个孙家,孙家只有一个孙三。十一岁时就连续打败江湖中二十二位以枪称名的高手,十七岁时孙家没有一个人愿意他留下来,没有人愿意身边有一只老虎,二十三岁不知所踪。
      “好!”柒玥一仰脖,喝下一大口酒。
      小叶和孙三齐变色。
      江湖中有一个传说,柒玥不喝酒的时候,她的脚能拿起最细的绣花针。她喝醉以后,她的脚绣出的花绝对比最手巧的大姑娘鲜艳十倍!
      当柒月听诸葛先生下达命令的时候,觉得有十成把握能完成任务。当她遇到唐六,蔡四,孙三的时候,开始觉得任务的艰巨。
    等到她真正的和蔡四,孙三交手的时候,头比平时大了三倍还不止!
      因为她不是仅仅跟两个人在交手,她要面对的至少有七个人。
      江湖上提起蔡四的时候,总是要想起另外六个女人。
      彭艳,五虎断门刀传人。七岁以刀斩杀山东第一快刀手欧阳春,后死于其刀下的用刀高手四十五人。二十岁时弃掌门位而遍寻四方用刀高手,决斗四十六胜无败迹,二十七岁无疾暴毙。
      顾小美,巴山顾道人唯一传人,号“拂柳剑客”,十七岁把顾道人“七七四十九回风拂柳剑”拓为五十一招,当年败其师于巴山。与人交手三次,二胜一和。和的一场是对中原第一镖局总镖师风长清。二十四岁无疾暴毙。
      这六个女人,无论哪一个放到江湖上,都是一方豪杰。
      这六个女人,都是江湖中的一代高手,出身显赫,更重要的一点是英年早逝。
      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丈夫。
      蔡三十六岁娶彭艳,彭艳死后,娶顾小美……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人倒也罢了,更可怕的是,他出自黑面蔡家。黑面蔡家并不是指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都是黑脸。比如蔡四,十四岁的时候,己经有五个女人因为他而彼此相残。黑面是因为他们家族的职业,这个家族从事的本就是世上最古老的职业的一种,打造兵器。靠制作兵器出名的家族在江湖中有四大家族,蜀中唐门,洛阳温家,山东孙家,黑面蔡家。
      唐门以制毒为主,温家以解毒为主,相生相克,互为唇齿。孙家造枪,是当今朝庭兵器库的主要供应者。蔡家的专业是研究所有的兵器并扩大它们的杀伤力。江湖中见到蔡家的人除了脸变得黑以外还有什么办法?
      蔡四无疑是其中最优秀的高手。
      这是因为他六个优秀的妻子。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六个妻子是怎么死的,诸葛先生曾经派出朝庭最优秀的杵作去检查其中五个人的死因,结果都只有四个字,正常死亡。
        有些男人,就如来自遥远的国度的一种花。在它盛开的花季,每个人都会住足而陶醉于它的美色,而它的果实,也是世上最令人着迷的药品之一。谁也不知道,当你享受它的花它的果的时候,它会吸干你的血和精髓!这种花叫罂栗。
           孙三的枪虽然够猛够快,柒玥的腿还能应付得过来。柒玥要面对蔡四的时候,要面对至少六种兵器。它们是五虎断门刀,回风拂柳剑,秋风伶丁棍,七杀情人箭,唐门千色雨,还有一种是江湖中极少见的流星镗。蔡四手中的兵器仿佛有种某种噬血的魔力,能够在他的手中变化无穷。如果一定要给江湖中最历害的“器官”排个名,柒玥的腿无疑会排在前四位,柒玥的腿踢,踹,跺,勾,撩,刺,板……
      柒玥的腿从任何不可思异的角度出来,如刀,如枪,如棍,如箭……蔡四手中的兵器总能变成腿某个姿式的克星。
      柒玥的腿踢如灵蛇,蔡四的兵器就变成棍,击向蛇的七寸。柒玥的腿刺如快枪,蔡四的兵器就幻为刀,斩向棍的弱点。柒玥的腿射如箭,蔡四的兵器就变成了盾,总能把柒玥的腿拦于外。柒玥一招流星赶月踢向蔡四,蔡四的兵器变为五虎断门刀斩向她的脚,柒玥一转,身体如天上的浮云,却发现蔡四的兵器变为回风拂柳剑,软软的刺向她风中的身形,柒玥正刚看到孙三的身形中稍有破绽,却发现蔡四的兵器己变成唐门千色雨等她入网。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兵器?没人知道。柒玥只是知道,这些变化己经是变化中的极限。
      蔡四和他手中的“兵器”己经到了“人器合一”。他的兵器己不仅仅是兵器,已是魔。
      柒玥曾听诸葛先生说起起过,有一种螳螂,睢的会在新婚之夜杀死雄螳螂,然后吸取雄螳螂的精华,得以活下去,睢的就有了雄螳螂的力量。
      蔡四是不是也是如此?他身上充满了六个高手的武功与精华。他随心所欲地让手中的兵器分解,再组合成刚好克制柒玥的刀,剑,棍,箭,镗……
      然后用手中的兵器的挥每一个妻子兵器中最毒的招式,攻向柒玥。每一招都是精华中的精华,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柒玥的情况己经十分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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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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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2:5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回    蓝二   


          退。
        柒玥的一只脚己将踏空,而她的身后就是一条河。
      一条并不大的河。河不大,却足以致命。或者说,致命的不是河,而是一个事实:柒玥是只鸭子,旱鸭子。
      有时候,真正要你命的并不是因为一个很重大很显而易见的理由,而是一个看似极小的细节。
          柒玥的脚边己是流水,打着急旋的水向下流,逝者如斯。
      蔡四手中的兵器己幻为剑,剑花一挽,竟是巴山顾成权的七七四十九回风拂柳剑第五十一招天地尽柳!剑气大作,河边柳叶尽摧。河边有多少柳树?柳树上有几千几万片叶子?被剑气带动,每一片柳叶都如剑,剑剑刺向柒玥。
      千万片柳叶中,还有一枪猛击,如毒蛇般噬向柒玥的喉。
      柒玥的身体被千万片柳叶剑刺成蜂窝,毒枪也如愿吻上柒玥的喉!如果此时没发生一件事的话,事情就会是这样的结局。
      这件事发生了,这件事就是起风了。
      风起,叶落。枪折,人立。
      诸葛不止一次地说柒玥的腿过刚过猛,而柔不足。过刚易折,过猛易燥。这都不是武学的至高境界,刚柔并济才能无坚不摧。    比如这脚下的水,僻如这身边的风。岩石够坚吧?你怎么不见江边尽是无棱无角的鹅卵石?春风够柔吧?天地间万物谁能拒绝她的柔情?
      刚才她在生命垂于一线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诸葛先生的这一番话,脑子里如闪电划过。佛语把这种现象称为一个字,悟。
      大悟。
      她想起了风,风能吹落柳叶剑。怎么会忽然起风呢?她的脚,她在当时只做了一件事。她的脚旋转,她还有一只脚在岸上。她以岸上的一只脚为轴心,另一腿旋转。没有人能形容脚的速度。
      旋转生风,旋风。她的轴心脚就是旋风的中心。
      春风够柔吧?天地间万物谁能拒绝她的柔情?蔡四不能,孙三也不能。风眼中,两人都产生了幻觉,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蔡四看到了十四岁那年,继母狞笑着爬上他的小床。孙三看到的是痛苦的童年,七岁的他用仇恨的目光看着堂哥们吃大白馒头,他的手里却不曾握有半枚铜板。
      梦醒时,剑己落,枪己折。柒玥含笑,在风中而立。风也吹动她洗得发白的蓝衫,柒玥屹然而立,就在竦竦风中。梦己醒,枪己折,剑己落,蔡四和和孙三鄂然。柒玥含笑,她的身子在风中如标枪般挺立。
      有的人往往会在最危险的时候激发出自己的潜能。传说汉代将军李广,带醉夜巡,风吹草动,以为虎,大骇,引弓而遁。及次日晨,众将齐往山头看,见箭己没石中三寸余。再试,不复能。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相信这己是人体潜能所能发挥的极限,这个故事己成传奇。
      刚才柒玥的处境,远比李广当时的处境更为危险。
          李广要面对的仅仅是一只虚无的虎,而柒玥要面对的是两个比老虎更可怕的动物,两个人。还有什么动物比人更可怕呢?她就在生死存亡的瞬间,竟然自创了一套腿法,后来好事者为红颜六捕立传时称为风腿。
      微风拂面的时候,你能拒绝她的柔情吗?
      有的人一生都在羡慕一夜成名的英雄,就如柒玥刚才一样。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人生处处都是机会,刚才有两点很重要。    其一是生死一瞬间,柒玥保持了冷静。二是柒玥的腿本来就有这个基础,才能在这危险的关头根据自己的特点独创破敌绝招。
      正如这样的机会给一个己引颈待毙的人或者是根本就和蔡四孙三武功差别极大的人,她同样没有生的机会一样。当你的人生面临这样的机会时,你做好了准备吗?
      柒玥抓住了,所以这一战己成江湖中的传奇。
      孙三忍不住胃一阵痉挛,呕吐,蔡四也无奈地看着她。从来等待失败者的命运都一样。“两位请跟我到衙门一趟。”柒玥尽量不让自己的眼去触到蔡四的人。这个蔡四勾起她太多痛苦的回忆。
      “柒玥姑娘,请问我这两个不成器的兄弟犯了什么事?竟劳姑娘亲自动手?”
      柒玥抬头,四顾无人。
      良久,路尽头一顶其色如雪的纱轿遍然而至。轿中人所用的竟然是“千里传音”的功法!
      柒玥追唐六己经用了三十二个昼夜。刚才一战己耗尽了她的体力,她的身上还有四处刀伤,一处枪伤,其中一个伤口还在血流不止。而且她知道,轿中人的武功还在刚才两人之上。
      她当然还有跑得力气,因为她是柒玥。
      轻功天下第一的柒玥
      可是她不能逃,因为她是红颜六捕中的老二,皇上御笔亲封的御前西北总捕!
      转瞬间小轿己至。抬轿的四个小童都是白衣如雪,个个唇红齿白,大约十五六岁,竟是俊美无比。只是,这四个人加起来还比不上一个东西。
      一只手,轿上的白纱被轻轻撩起,一只手从轿中伸出,如玉。轿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仅仅一只手伸出,己让四个俊美的小童黯然失色?
      蓝衫,他的蓝衫比最遥无的海水还要蓝,他的脸苍白。他的脸白的己不是正常的颜色,而是那种久居深院的贵族才有的发蓝的,最高贵的白,苍白。
      他还在不停的咳嗽,以至脸上起了一种病态的红晕,好象一个久冶不愈的病人,他本来就是一个病人,他的右腿明显地比左腿要短很多。
      柒玥第一眼看到他,只有一个感觉。
      妖艳。妖艳的男人,妖艳的病男人。可是,柒玥知道,这个病人远比一百个健康的人更危险!
      柒玥皱眉:“蓝二先生?”病人眉一扬,柒钥感到被他注视的额头一热,然后就是灼痛感。这被灼痛的感觉竟然比身上五处伤口还要痛二十倍!
      “想不到姑娘还记得我这个废人。”咳嗽,似乎要把心肝胃都要咳出来一样。
      “侍琴!”年龄稍显大的男童递上一条洁白的手巾,蓝二用白巾拭着嘴角,嘴角有血迹。
      于是他不再说话,他只看天,仿佛苍天才是唯一值得他注意的地方。
      天阴沉,无云。有时他也看一下自己的手,他的手线条很美,比少女的手还要柔和。
      有的人还活着的时候己是江湖中的传奇,如蓝二。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伏虎山都不应该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地方。春无花,夏无荷,秋无枫,冬无雪。
      甚至没有象神女石,望夫岩这样能引人暇想的地名。当地人最有得一说的仅仅是六十五年前村头王老爹的大儿子在山上放牛时看到山腰伏着一只老虎,伏虎山也因而得名,是没有别人见过。如果一个地方用这样一件典故来命名的话,就表明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物了。
      可是近十年来,这个地方变得十分的有名。
          因为六个人。
      唐六,秦五,蔡四,孙三,蓝二,老大。
      有人说这里己成为除京城百忍堂和烟雨楼之外的江湖重地之一。
      老大?对,是老大。没有人知道“老大”姓什么,叫什么。就连秦六唐五蔡四孙三跺跺脚地皮也要抖一下的人物说起“老大”,也是噤若寒蝉。
      当地人也常提起“老大”。小孩夜啼的时候,父母会说:“你再哭老大来了!”这是当地对小孩最有效的止哭方法之一。
      蓝二则不一样,蓝二在当地人缘极好,他的出现本就是一个迷。
      某年冬,唐六蔡四孙三和老大围炉豪饮,当时他们还是唐五蔡三孙二,门开处,蓝二入。
      伴随他的是腊月的寒风,他憔悴而伤感,他满面愁容。他风尘扑扑,似乎赶了八千里路,伴随着风和月。他好象流浪了二十多年。他寂寞而消瘦。
      唐六以为他是个要饭的,摸出半角碎银就要打发他,他开口说了一句,众人大笑不止,他说的是:“我做老二好吗?”
      唐六酒从口里喷出,蔡三笑弯了腰,孙二说这句话是今天最好的下酒菜。“老大”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他一仰颈,一大口酒己下肚,己微醉。他从地下捡起一枝断剑,十指弹!剑竟有丝竹之声!他醉眼微眯,长叹,吟!
      好酒!好酒怎能无花伴?
      玉楼明月长相忆,柳丝袅娜春无力。
      门外草萋萋,送君闻马嘶。
      画罗金翡翠,香烛销成泪。
      花落子归啼,绿窗残梦迷。
      烟花,江南。

      吟咏如梦呓,在这遥远寂寞的伏牛山。弹铗有清远之声。
      春闺,佳人,座中人己醉,“老大”不醉。眼光暴长:“好指法!”
      口中漫和:“立春,雨水,惊蜇,春分,清明,谷雨!”
      当时墙角有数根枯枝。就在蓝二弹铗吟词之时,指风有触及,枯枝竟泛绿,继而发芽,芽开处花蕾初现,花开!不过半盏茶时间!枯枝竟然开花,花香弥漫于室,若有若无。众人醉!众人惊!
      铮!一声后,铗断,呤咏声绝。鲜花也在刹那枯萎,还是那根枯枝。
      花开花谢,仅在一瞬。
      人来人往,恍如一梦。人生不过是一场春梦。
      梦醒时,人己天涯。
      在这寒冬中,蓝二以一手“乾坤二十四指”前六指使花开花谢,仅在一瞬,这己不仅仅是武功。
                     
      至此,伏牛山有了六位大王。老大,蓝二,孙三,蔡四,秦五,唐六。蓝二不象其它几个寨主一样好酒,好女人。
      他喜欢赏花,他喜欢观云。他会在大雨来的时候倚在芭蕉树下,看雨滴怎样流过叶子。他喜欢在秋风起的日子呆立风口,看秋风如何拂过树梢。
      他不象打家劫舍的强盗,他更象一个诗人,他是伏牛山最有人缘的寨主。
      唐六知道江湖上有个雷损,以指法闻名,“临兵斗者皆裂于阵前”八字决纵横天下,有一次他悄悄问蓝二是否与雷损师出同门,蓝二含笑不语,他的笑意中布满苍桑。
      没有人见过他杀人,从那以后没人见过他用任何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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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3:35 | 只看该作者
    第四回    心结


          咳嗽,他似乎要把五脏六腑全都咳出来。
      蓝二苍白的脸上红晕更深,仿佛是雪后一望无垠的原野上的早梅,鲜艳而惨烈。
      柒玥看着眼前这个仿佛风一吹就要倒的病人,脸上充满了敬意。她看着蓝二的手,柒玥一直以为,她曾经看到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手,小师妹落花的手。                 
      眼前这双手洁白如雪,温润似玉。
      百晓生后无人再继兵器谱。
      可是诸葛先生曾对红颜六捕说过,如果一定要给如今的江湖再排个座次,至少还有两只手的排名绝对不在落花之下。一是雷损的手,临兵斗者皆裂于阵前,九字决风云色变,能接下来的人江湖中不会超过六人。
      再就是蓝二的手,举手间花开花谢,云卷去舒,这己不仅是武功。是神,要不就是魔。神与魔本来就在一念之间。
      柒玥敬的是蓝二的手。刚才一战己耗尽了她的体力,她的身上还有四处刀伤,一处枪伤,其中一个伤口还在血流不止。
      诸葛先生的话在她耳边响起:“此去伏虎山可说是危机重重,唐六等人没一个等闲之辈,加上老大和蓝二,你的胜算不大。老大如神龙见尾不见首,对你而言,最可怕的可能是蓝二。如果你一人对蓝二,正常情况下你和他的胜机只能是五五分,在你最危险的时候,就打开我给你的锦囊。”
      锦囊就放在帖身肚兜的口袋里。
      蓝二的咳嗽终于短时间的停了下来。秋风吹起他的蓝袍,就好象是无边的海水被轻风吹起了阵阵涟漪,他的语言中有无限的憔悴:“秋风起兮云飞扬,秋风又起了。”
      柒玥:“江湖何处不秋风?”
      蓝二仿佛是在对柒玥说话,又好象是在喃喃自语,“这样的天气,我这样一个废人,实在是不应该出来的。”
      柒玥朗声大笑:“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在风中端一盏菊花酿成的好酒,把酒临风,这才是蓝先生这样的雅人做的事。”
      蓝二有些伤感,“早就听说柒玥姑娘的轻功和腿功天下无双,今日不领教一下岂不是终生遗憾?”
      柒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蓝二眉一挑:“哦?”
      柒玥哈哈大笑:“我的腿只是浪得虚名,其实我的酒量最历害,我们斗酒如何?”
      蓝二闻言亦笑:“姑娘此言正合我意。待琴,上菜。”
      四个如玉的俊童变魔术般地从轿中拿出一张有几份古意的桌子,居然还有酒菜。
      两荤两素,杭洲天香楼的糖醋鱼,凉拌粉丝,扬洲奎元馆的五香牛肉丝,清炒笋丁,最妙的是还有天津八仙楼的狗不理包子,竟然还冒着热气。
      柒玥不禁大笑,“蓝先生真是个妙人,不知道这轿中还藏着什么好酒?”
      蓝二也笑:“侍棋,上酒!”他的笑如恒古不化的雪忽然被春风吹融。
      西风,古道。
      路边有菊,野菊,杯中有酒,好酒。
      柒玥仰脖一饮而尽,“好酒,这至少是一二十年陈酿的女儿红。”
      蓝二:“姑娘果然是妙人,这酒就叫十八女儿红,除了珍藏十八载外,更加入虎骨,枸杞,七叶一枝花,灵芝,熊胆等十八味疗伤圣药,饮后姑娘的伤口可愈八成,你多饮几杯,还可以增强你的内力,我不会占你多少便宜了。”
      柒玥半晌无言。
      良久,柒玥举杯:“无论你我今日一战孰赢,我都不会忘了先生的女儿红!”
      “姑娘言重了。”
      两人丝毫不似将要生死之战,谈笑自如,只有蔡四和孙三面面相觑,一时之间很是无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他们又怎能舍得离开?
      柒玥的腿是天下最历害的腿,蓝二的手又何尝不是?只要是江湖人就不会放过眼前这一战。
          最锋历的矛遇上最坚硬的盾。
      是矛折,还是盾破?
      本来柒玥尽占下风,喝完蓝二精心酿制的十八女儿红,功力也大致可复原,两人旗鼓相当。相信就算有人拿着刀逼蔡四两人走,他们也不会舍得挪开半步。
      古道菊花酒,天涯浪子血。
      这一战,谁会流血?
      菊花会被谁的酒染红?
      谁的身体会倒在秋风中的古道上?
      谁也预料不到,不过,无论谁输谁赢,这一战都将名垂青史!
      蓝二终于动手了。
      食指,中指,小指三指微屈,三缕指风若有若无地射向柒玥!立春、雨水、惊蜇,三指弹出,无论是蔡四,孙三还是柒玥,都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其时正是深秋。
      秋风,野菊,黄沙,落叶。
      三人的感觉却不是秋。
          春。
          烟雨,江南,是谁在深闺中深深的叹息?
      达达的马蹄只是个美丽的错误,马上的人是过客,不是归人。
      蔡四:在那个柳丝如烟的日子,爱人啊,你何不抱紧我?我的爱人骑着白马而来,她的眼神忧郁而多情。你就这样坐在我的窗下,吹着你忧伤的短笛。满天飞着的柳絮,莫不是爱人火热的锦书?
      孙三:这的确是个思春的季节,我的十六岁就在燥热中度过。猫儿一个劲地在我的屋顶上叫。前面有哗哗的水声,我用口水沾湿了窗纸,表姐的身材丰满而洁白,她的骄傲的双峰竖挺,不知道我的手能不能握下?她的皮肤比堂兄的那件缎子还光滑,她的腰肢柔软,我实在是控制不了自己,我要不要推开眼前这薄薄的小扉?
      柒玥:你的白马经过我的窗前,马上坐着那个眉眼如剑的男子,你的笑容是我最温柔的陷井。剑南,这些年来你可曾把我忘记?不不,眼前都是幻觉,我要对付眼前的这个人,蓝二。
        哞吗里嘛里哞,柒玥终于把这六个字从喉咙最深处喊出,一切平静,秋还是秋。
      秋风,古道,蓝二的眼中似乎还有几分惆怅,指风己经袭至胸前。
      柒玥大梦初醒,他己不能躲过,指风如刀,却远强过刀的飘逸。指风如剑,却远多于剑的萧杀,如电,比电多几分灵气。如风,远多于风的温柔。
      这样三指,带着一分飘逸二分萧杀三分灵气四分温柔,射向柒玥。柒玥己不能躲过,她己经错过躲的最佳时机。柒玥也不能接下。谁能接下刀剑的杀气与电风的速度?
          没有人,柒玥也是人。幸好她还有腿,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腿。
      柒玥右脚跺,己陷半尺深,左腿转。扑扑,立春,雨水两指打在柒玥左腿上,一转之下,这两指的力量己经御下大半。
      还有第三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惊蜇。这一指在立春雨水两指之后,不但未成强弩之末,反而象吸收了前两指的力道,隐有破空之声,击在柒玥左腿。
      柒玥的身躯摇了摇,撑着没倒下,只是面如紫金。蓝二的的眼中寂寞在加深,是那种高处不胜寒的寂寞。第四指己出,春分。
    刹那竟是阳光明媚,春意十分,这一指仿佛己没有力量,软软的指向柒玥,柒玥面色一紧,这一指远比前面三指更难接下。
          前三指尚有破空之声,这一指竟无迹可寻,如羚羊挂角。
      蓝二完全激起了她的斗志,如果说有的人有最危险的时候能够发挥十三分的功力,柒玥绝对是这种人。蓝二的指力无处可寻,柒玥根本就不寻了,她用腿。前三腿,后三腿,左三腿,右三腿,上三腿,下三腿,十八腿同时踢出!这一指的力量竟然在柒玥的腿风下,反刺蓝二。
      蓝二脸一沉,双手推出,硬生生接下自己的指风,他又咳嗽。似乎接下自己的这一招也费了不小的力量。拇指屈,又是一指,清明,蓝二不停的咳嗽,他的脸更白,苍白。
      口中吟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诗本是“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蓝二似乎是用尽了力量,诗句断断续续吟出,把一首诗吟成了词。
      清明,天真的阴了,有雨落下,如丝。
      柒玥痴痴的在雨中,任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
      剑南,你在哪里?你可是在黄泉路上等着我?
      柒玥欲断魂,她己经不能克制自己,她心中只有一个人,那个眉眼如剑的男子。
      雨己经打她全身打湿,她身上的几处刀伤己裂开。刚才蓝二的前三指也伤到了她,血流出。雨顺着他的额头流下,和着的是她的清泪吗?
      黄昏。
      京城,神候府。
      昏黄的灯。
      诸葛逍遥,凝夜,落花,御风四人,风吹过,灯花摇。
      诸葛先生忽然有种莫名的心痛,心痛就如闪电划过沉睡的夜,心口隐隐作痛。
      诸葛神色一凛:“柒玥遇险了。”
      凝夜:“您不是说老大己经到了京城,难道伏虎山还有二师妹都对付不了的能人?”
      “我昨晚夜观星相,柒玥的主星被乌云所盖,周围却无克星,柒玥此行不应该遇到更历害的对手。”
      御风的眸比跳跃的灯光还亮:“那是?”诸葛随手拿起一束花,踱到一张桌前,桌前有瓶,瓶中还有花。
      诸葛把花分成三枝,“你们把花放到瓶中。”
      落花拈花,沉思良久:“世叔,花己令瓶满,我放不下了。”
      诸葛先生笑:“还有那么多的空白,怎么会满了呢?”
      落花皱眉:“花未满,花意己满。”
      插花如写意功,留白处怎能有花?诸葛微笑,含首。
      凝夜拿着花,苦思良入,终于找了个地方插下。
      诸葛眼一亮,“凝夜,你的悟性又提高了一层。”
      敢情是凝夜发现了一处小小的破绽?
      御风皱眉,“你们说的我都不懂,不过我有办法。”
      御风拔剑,剑光闪。
      瓶中花己落,御风把手中的花插入瓶中。诸葛大笑,这又何尝不是最好的办法?
      “在遥远的地方有个神奇的国度,传说有人能解开一个绳结就能成就伟业。可惜千百年来无人能解,这结是死结。终于有一天,有个叫亚历山大的勇士想也不想,挥刀就断绳,结己解。此人终成霸业。”诸葛委委道来“你们姐妹六人,以凝夜悟性为最高,落花最为善良,御风什么事都放得开,只是柒玥,怕是为情所困。”
      凝夜:“这么说,柒玥的结是心结?”
      “是,解铃还须系铃人,谁也帮不了她。”
      “不过,伏虎山如今牵一发而动全身,京城最近有新动作,只怕蔡京不会袖手。御风,你必须上山去帮柒玥。”
      “我现在去还来得及吗?”
      “柒玥的命就在他自己手上,只要她及时解开自己的心结,没有人能战胜她!”
      只是,柒玥能解开自己的心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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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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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4:07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回  暗夜的歌者

                  
      她是暗夜里的歌者,她的剑就是她的喉。
      她给人的感觉就是黑,黑不是她的脸色,是指她给绝大多数人的印象。即使是象现在这样,阳光就这样照着她苍白的脸颊,秋天七分凉意的风分明地拂过她的额,吹起几络懒散而忧伤的发,灰尘沾上她光洁而坚韧的额,你还是看不清她的样子。可你又很强烈地感觉到她的存在。
      剑。
      她因她的剑而存在,事实上,她爱剑远甚于她爱自己。其实这根本就是很普通的一柄剑。只是剑在她的腰间,剑鞘仿佛都被神祗下了魔咒一样,成为她整个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传说剑在杀了太多的人之后,会吸咐鬼的阴气而成为真正的凶器。在无数个雷雨交加的暗夜里,她自己都会感到剑有某种蠢蠢欲动,她有一夜甚至听到了剑上亡灵的哀鸣。
      她不怕,因为她知道,死在她剑下的都是该死的人。她只是担心,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要多久。
      当她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的苦难就远比别人要多。甚至到现在,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到底是谁。
      别的女孩子喜欢喜欢琴棋书画,喜欢梅兰竹菊,她知道她这生注定与这些无关。
      她只爱唱歌,她在黑暗中拨剑,她用剑唱歌。
      她的剑忧伤地掠过敌人,坏人,仇人,可杀之人的喉,她知道,她也在唱歌。
      她用她的剑唱歌,她是暗夜的歌者。
      就在昨夜,她的剑划过最后一个剑手的喉时,她还能感到敌人眼中那种灵魂忽然离天躯体时的最后一缕微笑。她能想象出死者看到她的剑光时满足多于恐惧,欣赏多于害怕,能死在她的剑下对于江湖中每一个剑客来说绝对是一种荣耀。死岂非人生最妙的解脱?
      她当然就是御风。
      红颜六捕之中的老三,御笔亲封的御前川中总捕御风。
      就在二个月前,诸葛先生接到密报,伏虎山的六个当家与一伙神秘的组织来往密切,密报还指出,这个组织还拥有可能对朝庭构成极大威胁的某种力量。可惜,密报就到这里为止,因为带来这个密报的人己死。这个人能直接与诸葛先生联系上,当然是诸葛先生深为器重的线人之一,他的身份极为保密。他的武功放在江湖中也绝对是一方宗师,可是他只能说完这两句话,死人是再也无法说话的。
      其实他在回来之前就己经不算是个人,从身体上来看,他身上剩下的“东西”绝对不会超过一半,也就是说,他回来之前己经被对方发觉身份,然后他想逃回来报信,一路上被敌人追杀。他身上的大部分零件己经“不见”了,他能回来本身就是奇迹,能带回这些资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诸葛先是派柒玥,想通过唐六打开缺口。
      可是柒玥一直都不能回来,诸葛己估计柒玥涉险,所以现在御风至少有两个任务,救出柒玥,查清事情真相。
      御风己经击退了四次埋伏,而且埋伏一次比一次难对付。昨晚伏击她的竟然是猛鬼屋的三当家游魂野鬼和下三滥近年来少见的高手四大皆凶何尚带领的一批剑手,前面还有多少埋伏?
      下一次伏击自己的会是谁?
      她实在没有把握能在最短的时间赶到柒玥那里,幸好,昨天她收到诸葛的飞鸽传书,前面的天涯客栈会有帮手,三个帮手。御风并不喜欢和别人一起去完成任务,她觉得自己天生孤独。神相朱半仙曾说过她命犯天煞孤星,注定一生孤独。
      可是她己经别无选择,她确实需要帮手。诸葛派来的人应该,至少,肯定能够帮上忙。
          她实在是很想柒玥,而且诸葛应该有自己的道理。她可以谁也不信,可是她信诸葛。
      这样想着,路尽头己能看见一间房子朦胧在黄昏的夕阳中,残阳如血。余光映在房子外头旗杆挑着的灯笼上斗大的字天涯客栈。
        夕阳,天涯,游子。
      客栈不是家,家在天涯。
      在客栈前,御风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好象是与生俱来的。你有没有试过在几个月大的时候一个人在茺山野岭中无助的哭泣?
      御风有,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巨大的恐惧会这样深入她的骨髓。
      她的记忆是黑色,她甚至还记得惨红的太阳慢慢地沉下山边。然后周围是一片黑暗。山中树林的阴影在黑暗中如噬人的怪兽,随时可能张开血盆大口咬碎一切。
      七个月大的御风在襁褓中,她的喉己嘶哑,其实也并不是全黑的夜。黑暗中有鬼魅般的磷火掠过,有不知名的野兽的嚎叫,狼碧绿的眼聚集在她周围。
      以后的二十多年中,御风在酣睡中被这样相同的恶梦惊醒时,往往大汗淋漓。无论冬夏,她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到井里打出最凉的水从自己的头淋下。水能清醒头脑,冲走恐惧,却带不走她心灵最深处的孤独。
      这种感觉让她自己象头野兽,困在自己灵魂之笼中的野兽。所以她甚至能象野兽那样感觉到周围的危险,嗅到空气中的杀气。
      这种感觉不止一次地救过她,现在她又有这种感觉。他感觉有冥冥之中有一双眼空洞地看着自己,然后做出意料之外的一击,冷气,杀气,阴气从身体的最深处淌出。
      可是客栈外并没有人。
      御风相信自己的感觉,她的感觉从没骗过自己,所以她站着不动。她的眼如鹰一样扫过四周。
      静。
      不寻常的静。
      连秋夜中叽叽忽忽的草虫声也听不到。
      空气冷。
      才九月而己,重阳还未至,怎么冷气如霜,如此侵骨?
      破烂的客栈伏在山腰,仿佛桓古以来就潜入这里的巨兽。
      一楼二楼都有灯,可是没有人语,有灯怎么会没人?人在哪里?莫不是这破旧的房子真是巨兽吞噬了屋中的人?
      御风注意到这里的灯也似乎与别处的不同,灯应该是昏黄。可这里的窗却发出血红的光!光印在窗棂,似乎死去很久爬着咀虫流着黑血的人身上流出的污红色的体液染成,诡异无比。
      御风忽然发觉有双眼睛看了自己很久!看她的眼睛就是这房子的窗。房子是巨兽,窗是巨兽血红的眼。这双眼在暗夜中,静静地,面无表情地看着御风。
      御风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裹紧了身上的黑衣,这个时候,无星无月。御风和房子对视,远处在鬼火无风而动,有嚎叫声传出。
      是狼嚎还是鬼嚎?房子仿佛还动了动。就如巨兽不安地扭了一下臃肿和身躯。
      御风的手小心地握住了剑。她的动作很轻,很柔,仿佛不愿意惊醒巨兽酣睡的梦。
      她走近客栈,她的脚步很稳。她的步子己经与身体各个部分完美的谐调一致。她的呼吸,她的手,她的剑,她的意识己合一。不管客栈里有什么,她绝对能做出尽力一击。
      终于,她推开客栈的门,御风推门的手很稳定。她知道无论门后面是什么,鬼?神?刀山?火海?天堂?地狱?她都必须面对。她只知道,她必须推开门。
      鬼挡路,杀鬼。神伸手,弑神。是刀山要跳过去,是火海要蹈过来。
      对于江湖中的浪子,什么是天堂?什么又是地狱?
      开门的时候,腐朽的门框竟然发出“吱啊”一声。仿佛深闺中的孤独己久的怨妇午夜梦回时不堪戚楚的呻吟。
      御风居然楞了一下,只要你是人,在茺凉的山头,寂寞的客栈,猛然听到这样一声呻吟都会产生一种来自内心最深处的颤栗。
    御风也是人。
      屋里有灯,门内当然有人,两条淡淡的人影在门后一闪,埋伏。
      埋伏在门内的两人显然是高手,因为就在御风发楞的那一瞬间,两人一起出手了,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
      一刀一棍,刀如电,劈下。这一刀显然是多年浸淫的精华,没有花哨的招数,迎头就砍。千招万势,精为一砍!刀风卷起屋内霉草,腐木,如同一张网对着御风撒下,而这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还是掩饰不了刀惊人的光华。刀光如雪,如银链,如月光,如玉,如蔚蓝的大海浪花最高处白得耀眼的浪头。
      这是一柄什么样的刀?刀未到,刀气浸入人的骨头缝里。御风额前的发被刀风吹起时,她才发现,这竟然是一柄木刀!
      御风甚至还来不及看到另一个人,只是看到一团火向她滚过来!红色的灯下,一团火向她滚来。莫非这客栈真的是地狱?如果不是地狱,怎么会有滚向人的火球?
        夜。
      老屋。
      炼狱之火。
      发亮的木刀。
      御风。不知什么时候,剑鞘己在她推门的左手,剑鞘一迎,己挡住木刀。剑鞘是皮,刀是木刀,相交怎会有龙呤之声?
      御风右手是剑,她剑花一挽,剑走偏锋,向上撩出,面是火球。御风的的头发,衣服上几乎己经能闻到烤焦的气味,她的剑划过,如桓古不化的冰!刀风带起的杂物这才落下,这一交手不过一瞬。
      火球灭,火球是个穿红衫的人,男人,须发皆如火红。御风的剑就快刺上他的喉,红衫人反手,手中的棍向上一磕,力量竟然是奇大无比,荡开了御风的剑。天下能躲开御风的一刺的人并不多。
      她的鞘还格着那柄要命的木刀,御风剑被荡开,胸前自然是空门大露。一道银光带着杀气、煞气、鬼气、电气向他胸前的空门处袭来!
      木刀和火球原来只是虚招,这道银光才是真正的杀着!御风己经能感觉到胸前的寒意。
      三对一,此为人和,从暗处熟悉处袭击御风,屋中人占据了地利。御风长徒跋涉而来,屋中人以逸待劳,天时。木刀和火球己经很要命了,却仅仅是为了这一招作铺垫,伏击她的人心思又有多么的可怕!
      银光竟然还带着几许惆怅与说不出的寂寞。忧伤优美地向御风飞来射来,银光当然是刀,短刀。刀上是那种晴日上空的蓝。
      刀,有毒。
      刀锋己穿透了御风的薄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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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11-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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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5:25 | 只看该作者
    第六回    烟雨楼高手   


          御风苦笑着抬头,刀气的尽头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夜风也拂动她的裙角,灯下她裸露的肌肤如玉。
      御风感觉到刀锋己穿透她的薄衫,她的肌肤因刀锋的寒意而起了一层细细的栗。
      御风马上做了两件事,她的剑从腋下刺出,没有人能够想象剑居然可以从这个角度刺出。
      铮!刀剑相交,火花四溅。刀势变,而刀意似乎更胜,击穿窗棂,飞出室外,扑地一声,似乎击在某棵树上。
      然后御风说了句话:“小楼一夜听春雨。”
      春风,春雨。
      孤独的小楼。
      思春的少女。
      谁是深闺中的女子梦中的归客?
      在这个关头御风怎么会吟起这样的诗?
      御风也是诗人,她的剑是她的笔。只是这样的时候,吟起这样的诗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屋里忽然安静下来。
        “细雨梦回鸡塞远。”须发皆红的火球呐呐的说:“你是御风姑娘?”
      “在下正是。”
        火球道:“大水冲了龙王庙,其实我是……”
      “一棍中包含了三十六仰七十二俯,更难得的是你化剑式为棍意,战僧重生亦不过如此。你当然是郎心如火何焰了?”御风转过头,她的目光看着那个拿木刀的青年,青年正把木刀仔细地收入背后一个黑色的奇形怪状的包袱中。
      他的手很稳,他没有看御风。御风刚好能从他的侧面看到他刚毅的脸的轮廓,他很骄傲。
      有一络乌黑的头发随意地搭在额前,青年似乎有很多心事。
      “郎心如火,妾意似刀。与何焰秤不离砣的当然是你了。你是烟雨楼七十二路星霜的总统领刀王彭小风?”
      青年的眼这才迎上御风的眸,有几份诧异:“不错,正是在下。”
      “我一直在想,你这个包袱里的一百零八种刀究竟全不全。”
      “你真的想看我包袱里的刀?”
      御风想也不想:“不错。”
          青年眼中的杀气大盛:“我敢肯定姑娘一定能看到我的十种刀。”能入烟雨楼的绝对是江湖好汉中精英中的精英,烟雨楼的精英在七十二路星霜,彭小风是七十二路星霜的统领。传说他有个包袱,里面有从一百九十多斤重的九环金背大砍刀到轻如鸿毛的纸刀共一百零八柄,他每用一招换一柄刀。一次战斗中他从来不用一柄刀攻击对方两招。出道以来,还从来没有人让他用到第九柄。
      没有人愿意和这样一个人为敌,御风也不愿意。还好这个人就是诸葛先生说起的三个帮手之一。
      “我当然就是温晴,温暖的温,晴天的晴。”
      香风拂处,那个女人己然在御风面前亭亭玉立。
      “此去伏虎山,千难万险,非一人能成事。我己接到烟雨楼的沈楼主的飞鸽传书,相信何焰,彭小风,温晴己经在路上等你,这三个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其中这温晴是洛阳王温晚之侄女,冰雪聪明,用毒解毒的功夫在温家最近几年来最为出色。只是……”诸葛先生临送御风出门的时候,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御风追问道:“世叔何故不说下去?”
      诸葛先生长叹:“一切皆有定数,不可说,不可说。”
      忽然,窗外轰隆一声,好象是一件极重的事物倒地的声音。何焰最先从这场误会中脱身,所以他动得也最快,三十六仰七十二俯,他的身形如熊熊燃烧的火焰,燎到窗前。彭小风也动了,也不见他有什么大的动作,他的身形竟然象一把逆风的刀,斩向飘至窗前。
        烟雨楼几十年风风雨雨,而始终是江湖中正道的一成旗帜,果然有它生存的理由。
          看到这何焰,身形武功竟然不在当年战僧之下。彭门以刀法闻名江湖,而彭小风刚才所用的轻功,明显不是五虎彭门的绝技。博采众家之长,重用有实力的高手方能在江湖中立足,看来沈天星对烟雨楼的管理不在当年苏梦忧之下。如此也算得上是道长魔消。
      御风这样想着,她的剑己回鞘。从不浪费一份体力,本就是御风行事一贯的作风,她缓缓地起向窗子。
      温晴也动了,也不见她上身有什么动作,她仿佛只是的抬腿。她的身形如鱼一般,己滑到窗外,比彭小风何焰后发而先至。掠起的风拂动她的裙。她的腿修长,腿上有细细的柔柔的一层汗毛。在这凄冷的客栈中,在这血红的灯下,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惹和美感。
      窗下本是一棵参天的大树,在御风进门时还是枝繁叶茂,撑叶如伞,此时竟然全枯萎了。树在不到半盏茶的己消失了它所有的活力,从中折断,折倒处有一把刀。
      刀光蓝,蓝得就象最远的海上最深的那种颜色。谁能想到这柄刀刚刚夺去了这棵树的生命?
      这是一柄什么样的刀?用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用刀的是一个女人,用刀的女人游鱼般的身形己回到客栈中。她含笑在灯下看着御风,无邪的笑。御风在暗中,迎着光能很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细细的茸毛,甚至,能看到她颈下淡蓝色的柔和的血管。这此血管顺着她的颈,延升到的衣服中。衣服下是起伏有致的身体,她的衣服很薄。至少从御风的角度看上去很要命。
      温晴拿着刀看着御风,如果她刚才躲不开的话,她的生命是不是也该和树此时的命运一样?树失去生命会枯萎,人呢?
      柒玥在剑南走后的日子,是不是己经失去了生命?柒玥现在在哪里?她的生命是不是也在慢慢枯萎?御风忽然很想念柒玥。
        “幸好我还能躲开,能躲开它的人并不多。”
          温晴道:“三故娘,你是不是在怪我?如果你不是御风的话你一定是敌人,如果是御风的话这一刀也不至于要了你的命,你刚才真的把我们吓了一大跳。”温晴一口气说下来,她居然还对御风眨着眼,很俏皮。
        “本姑娘红颜江湖行,刀出不留人,没想到在这茺山野岭地败坏了一世英名。”温晴一脸的无辜。
      御风苦笑:“那就真是我的不对了,下次你出手先打个招呼,我一定会让姑娘成就美名。”温晴又做了个鬼脸笑,她笑的时候鼻子皱得很漂亮,就象是一只刚刚偷到母鸡的小狐狸:“那就说好了,下次我用飞刀的时候你不许躲。”
          御风一凛:“刀上有毒么?“
          温晴满面的诧异:”莫非你想在老字号温家的飞刀上刮下蜂蜜不成?”
      温晴是洛阳王温晚的侄女,唐门和温家都是用毒高手。温家和唐家的刀上有毒当然不奇怪,没有毒才是不可思异。这个道理御风当然能够想通,就算想不通,碰到了温晴也只能算她倒霉。
      幸好御风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己经让温大小姐很没面子了,再这样说下去御风不知道还要承当多少罪名了:“你们为什么在这里?”
          其实御风要问的是你们是什么时候来的这里,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为什么要躲在屋里暗算我等等。
      御风是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
          接话的是彭小风,御风有时候觉得她有些喜欢这个年青人。因为她自己也很骄傲,喜欢装深沉,而她看到这个年青人的时候往往感觉是对着一柄刀。
      这柄刀用锋利的眼光看着御风,刀的锋利本来就只有用刀的人才能读懂。
          御风用剑,她的剑法叫做“三十年前唱到现在的一首歌你还记得吗”十七个字,也是这世上最长的剑法名字。她也相信自己用剑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用得要好。
      刀剑相通,可是她居然从刀锋一样的眼光中看出了一丝恐惧!
      因为,彭小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前天接到沈楼主的命令,在这里等三姑娘。昨天这里闹鬼了。”
                    
      客栈,年久失修的客栈。
      雕龙的栏,刻凤的檐尚依稀可辩。四下里可见到桌椅的残木,让人能忆起往日的辉煌。
      现在,只剩下寂寞。
      抬头看,可以穿过二楼破旧的的楼板和破烂的屋顶看到天空——没有星和月,无边的黑,屋外有狼嚎。
      英雄迟暮,红颜己老,原本就是人世间最大的无奈。客栈岂非也是如此?
      彭小风刀镌般英俊的脸上变得苍白,打了个寒颤。
      “昨夜这里有鬼。”他的话刚完。
      呼!一股穿堂风从紧闭的柴扉的破缝里掠出!红色的灯光闪烁不定,摇曳不定。
      屋子里的人都觉得对方的脸在灯光中很飘浮,是那种很远而又很近,很清晰而又很模糊,很庄严而又很诡异的那种感觉。灯下,每个人的脸都很惨白。
      众人惊魂未定,呼呼呼!
      屋里仿佛黑了一下,接着是刮刮刮的声音从头顶响起。象厉鬼啮着牙,似孤狼吃力地咬着坟堆里的白骨。如长长的指甲挠在腐败的棺木。
          刮刮刮!
      忽忽忽!一个若有若无的黑影淡淡的飞过众人的头顶。
      夺!众人再敛神一看,一只蝙蝠。
      一根细细的枯草穿过蝙蝠的身体,把它钉在窗棂上,血流下。
      鲜红,没有人看到御风是什么时候出的手。只看到现在她的左手己背在身后,右手按在自己的剑锷上,她的手还很稳。
                     
      ”哈哈。“何焰的笑声在屋里响起,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声音,笑声在屋子里回荡,绕着梁柱栏不绝:“原来是蝙蝠,三姑娘的手法当真到了摘叶飞花,处处皆剑的地步。”御风面无表情,也许她天生就没有表情?
      “你们前天就到了?”御风示意彭小风接着往下讲。
      “前天我们就接到沈楼主的密令,说柒玥姑娘在伏虎岭遇险,御风姑娘也会从这里经过到伏虎岭,这个客栈本来就是上伏虎岭的必经之路。前天晚上开始我们三个一直在这里等三姑娘希望能够帮上三姑娘一点忙。没想到昨天晚上……”一讲到'昨天晚上,彭小风竟然停了下来,眼神充满了某种惧意。
      他的手伸入背上的包袱中,是不是抚着自己的兵器才能有安全感?何焰忽然觉得后背有个温暖的柔软的东西靠了过来,还伴着一阵泌人的香味。何焰心头一热。千万不能让自己表露出害怕的样子!
          后面当然是温晴。何焰闻着少女特有的体香,十分的受用。下意识地挺直了上身,作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只是他的右手出卖了他,如果他真的不怕,为什么他握棍的手在颤抖?
      这三个人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竟然会被鬼吓成这样。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鬼?御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看着三人。她的眼神坚定,温暖而自信。
      彭小风接着往下讲。
      三人是前天晚上到的。接到的是沈楼主也就是沈天星的飞鸽传书。沈天星的要求只有两点:等到御风,帮御风救出柒玥。红颜六捕本来就是江湖中正义的化身,烟雨楼和六扇门本来就有着某种唇亡齿寒的关系。
      前天一夜无事,昨天晚上,三人也是无事,于是何焰提出玩一下什么解解闷。
      这里离最近的集市也有一百里。
      玩什么呢?当然只能玩一种游戏。
      这种游戏本来就是世上最古老的游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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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6:21 | 只看该作者
    第七回    杀鬼
          赌博。
      何焰和彭小风找来一些石子,规则就是一方随手一抓,另一方猜单双,好在三人身上都有银票,赌了几个回合温晴要净身。如果一个女孩子说要净身,如果你给她端来一盆水,你十有八九要挨骂。
      何焰当时就傻傻地说:“这么晚了,到哪里去找水呢?”
          温晴满面飞红,骂了他一句:“呆鸟。”还用手在何焰的额头点了一下,何焰被骂得真的成了一只呆鸟。
      这只呆鸟还决定一个月宁可不洗脸也不碰一下自己的额头,于是温晴就到外面去净身,彭小风和何焰接着赌。一会儿,听到外面温晴的惊叫,两人一起跑出来。
          两人都呆住了。
      何焰看到的是,温晴没命地向客栈跑来,身后一个人头在追!人头双目怒瞪,血流得到处都是。
      彭小风看到的是一块象人头一样的石头跟着温晴滚!一直到温晴跑进门,石头才停脚。温晴跑进来关上门,才娇喘吁吁地说是净完身后,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回着一看,原来是一个无头的人一直跟在身后!
      三人面面相觑,三人竟然看到了不一样的——这是地狱还是魔境?
      忽然温晴又是一声惊叫,原来更吓人的事发生了。
      地上的用来猜单双的石头变成了人头骨!彭小风和何焰手中的银票都变成了冥币!
      “你们是说,”御风的眼扫过彭小风,温晴,何焰的脸,三人的脸上都有一种灼痛的感觉,“昨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不可思异的事情?有东西跟着温晴赶,而你们看到的都不一样?”
      无言,有时候无言也是一种回答。
      默认。
      “再就是,”御风顿了顿,“石子变成了骨头,银票变成了冥票?”
      “我知道三姑娘觉得我们很茺唐,”何焰嚅嚅地说,“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御风尽量让自己的语音听起来比较诚恳,“有些事情本就不是我们能够用常理来解释的,再说,我只是想尽快地了解这件事。”
      “而且……”何焰欲言又止。
      “说下去。”御风用鼓励的眼光看着何焰。
      何焰挠了挠火红的头发:“其实前两件事都是发生在昨天晚上,今天早上我想下山买早点,发现自己赢了不少银票。彭小风也抢着要去买,他说他赢了钱该他请客。”
      “哦?”
      何焰的眼光有些迷离:“就我们两个人赌,怎么会两个都赢呢?”
      温晴接着说:“我们这才注意到他们两个手中的银票都成了冥钞。”
      彭小风是烟雨楼精英中的精英七十二路星霜总统领,当然不是浪得虚名。
      他用刀,用刀先要练眼。
      早在七岁时,他就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里挥刀削掉一只雌蚊子的触角而不伤害到蚊子的性命。
      何焰是“战僧”的唯一传人,七十二路星霜副统领兼棍法教头。江湖人称郎心如火,妾意似刀。何焰的名声犹在彭小风之上,他的武功眼力显然不在彭小风之下。
      而温晴是温晚的侄女,洛阳温家以毒称道于江湖。用毒的人招子当然比世上绝大多数人都要亮许多,否则毒倒的就不是别人而自己,温晴绝对是这一行的佼佼者。
      就在他们眼皮底下,石子变成了骨头,石头、无身的头、无头的身跟着人赶,两个人赌钱,两个人都赢钱,手中的银票变成了冥钞。如果还能给这些事情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只能是,这客栈有鬼!
      这客栈有鬼。
      御风一直不愿意相信这世上有鬼神,有因果,有报应。如果有鬼神,为什么鬼神不睁眼看看人世间的苦难?如果有因果报应,为什么她的一生中总是充满了屈辱与不幸?可是她知道,世上有些事情不是她能解释的。比如说,诸葛先生总是比她先一步了解明天的天气,朝野之中的人事动荡。
          比如说,她有时能感觉到自己剑的凶意,在无数个雷雨交加的暗夜里,她自己都会感到剑有某种蠢蠢欲动,她有一夜甚至听到了剑上亡灵的哀鸣。
      再比如说眼前,她的当务之急是救出柒玥,柒玥身在险中。
      她不信鬼神,她只相信手中的剑。遇鬼杀鬼,有神轼神。
      还有眼前这三个人,这三人都是正道精英。当前,江湖上本就是道消魔长。所以她绝对有义务将这三个人从鬼的阴影中救出。
        御风冷笑:“今晚我陪你们斗鬼!”她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梁上有灰尘被笑声震下。
      彭小风,何焰面色变得稍有血色,她们本就不是胆小鬼,御风的笑声给他们以勇气。彭小风抚刀的手恢复了坚定,何焰的眼神中也充满了对战斗的渴望,客栈里的空气变得很安祥。
      其实还是那个客栈,众人还是在茺山野怜中无边暗夜里。只是因为御风的笑声,这里重归平静。
          温晴也怯怯地笑了,灯下她笑颜如花,令人不敢直视:“三姑娘内力当真浑厚,这么久还有回音。”
      御风的笑声竟然一直掠过窗棂,在客栈外的群山中回旋,四人忽然脸色齐变。
      窗外不是御风的笑声,御风的声音没有这么凄凉,没有这么阴森。
          是另一个人,或是鬼的笑声,这笑声尖而且长而且凄厉,还伴随着磨牙的声音,也许不是磨牙,是两片腐蚀的锈铜磨擦的声音。
      这笑声和打磨声就在窗外,御风手一扬,客栈内四角的灯己灭。黑暗中有灯的地方本就是最容易招到袭击地目标,灯灭后,四人并没有觉得屋内的光线变得暗。
      因为月,窗外有一抹残月,月光在无边的夜中明而亮。雪白的光照在客里,给客栈里破旧的家俱镀上一层惨白的月光。
      月下有两件“东西”慢慢地走过来。
      其实应该是两个人,一高一矮,都穿着白衣。这两个人中间有一件黑呼呼的东西把两个人连在一起。
      衣白,人的脸比衣还白。
      此时,月色如洗。
      温晴忽然捂着自己的眼,御风注意到,她的手如暖玉,指似葱白。恐惧中的她也很美,只是葱白间还有其黑如漆的眸,惊疑不定闪烁。
      有时女人和小孩子一样,越是害怕越是要偷看,究竟是什么让她害怕了?
      其实没有什么,没有影子。
      这两个东西在月下竟然没有影子。
      传说鬼才没有影,这两个东西真的是鬼!
          越来越近,一高一矮,白衣,面无表情。
      两个“东西”眼空洞而虚无,没有眼眸。可是四人又分明感觉得到自己被它们注视的目光。
      两个“东西”还抬着一样东西,棺材。上好的柏木棺材。
      何焰觉得胃一阵紧缩,他几乎把自己的苦胆都吐了出来,彭小风紧咬着牙才能克制自己内心巨大的恐惧,他的手伸入包袱,他紧握住了自己的刀,可是他自己都不知道刀该斩向何处。
      温晴脸己全无血色,她能感到的己不仅仅是害怕,一种比恐惧还要可怕的气氛罩着客栈。
      御风觉得自己握剑的手在抖动,他的手己不似往常那般稳。
      她曾经一个人在湘西的森林里面对鬼王聂青,鬼王用一种古老的咒语驱动着一群可怕的僵尸,她还能用他的剑来拒敌。
          她在十五岁的时候,有四个月零七天一个人露宿在乱葬冈,她还能借着磷火的微光来练剑。
      十万大山一战,她自己几乎是个死人,就是从发着腐臭的尸堆从爬出,那一次她用了四十七桶水还是洗不净自己身上的尸臭味。那一次追捕猛鬼屋凶鬼张七,她在灵山的一个坟中呆了整整四十三天。
      无论什么情况下,她的剑一直都很稳,所以他还活着。可是现在,她竟然控制不了自己手掌的颤动。更可怕的是她觉得自己的意识在一寸寸的消亡!她几乎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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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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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6:37 | 只看该作者
    御风用剑,一名剑手的手脚在颤抖,意识在消亡,她还能做什么?
      “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御风狂呼。
      御风象一只受伤的野兽,仰天,嚎叫!
      黑暗中有人呻吟,又好象是一声轻叹。天边有流星掠过,秋风拂过深闺的风铃。
      不是呻吟,不是叹息。
      不是流星,不是风声。
      是御风出剑,她的第一剑刺向自己。
      何焰彭小风温晴甚至看不到御风的剑是什么时候从鞘中抽出,她的剑己刺在自己的大腿上!
      有的人往往在最痛苦的时候能激发自己的潜能,正如野兽困兽犹斗。御风忽然变成了这只最可怕的困兽,受伤的困兽!
      御风淡淡的身影从窗棂中掠出,她的目标当然是那两个东西。
      御风刺了自己一剑,用这一剑之痛唤起了自己的意识,身剑己合一,刺向月下没有影子的两个东西。
      扑扑。
      通通。
      扑扑是御风的剑如电掠过两个东西的头,通通当然是头落地声音。
      某人,其祖上极为富有,至此人时家道败落。一日,无意中在自家的墙角找到一张先人留下的年代极为久远发黄而神秘的地图。他花了七年的时间,用完了数不清的银两,挖断了一百七十三把镐,把祖屋挖得七零八落,终于顺着这张地图指明的藏物处找到了一个坛子。他用颤动的手打开这个坛子,结果里面只有一根红头绳——想必是他某个多情的祖先与情人的定情之物。如果你是这个人,你当时会是什么表情?
                     
      御风一下子楞住了,为了激发出自己的潜力,她用剑首先刺伤了自己。她这一剑其实只是虚招,如果这两个鬼躲过,她会如暴风急雨般地使出她己经想好了一百零八种继招。只是她没想到,她的剑轻而易举地割下了两个鬼的头!
      她只用虚招就割下了鬼的头。
      咕噜噜。
      割下来的头眼还睁着,面无表情地从御风的脚边滚过,头一直滚,一直到客栈门口才停下。御风的剑很锋利,切口相当齐,所以断头晃了几下,刚好在客栈门口立着。
      就好象两个人身子被埋在土里,只有头还在外面,一个头居然还动了动嘴角,露齿,笑。
      另一个头对着温情眨了眨眼,很淘气的样子。
      头断了,躯干还立着,无头的躯干伸出枯枝般的手指,指向御风。
      阴风,无头的躯干被风吹动,飘向御风不是走,是被风吹动飘,就在御风这一楞的瞬间,躯干己到了她眼前,枯枝般的手指己扼上她的喉。
      被鬼爪扼住喉是什么样的感觉?
      冷!从喉头开始,凉意一直侵入到御风的骨内。鬼被割断的颈上还不停地涌着污血,腥气扑入御风的鼻中。
      她的胃一阵紧缩,御风手中还有剑。只要手中还有剑,御风就一定还是御风。
        她有剑,遇鬼杀鬼,逢神轼神。
          御风出剑,她的手还是很稳,虽然她几乎要被腥气醺晕,是几乎,不是己经。她的剑很准确地刺中了目标,从喉头至胸膛。如果鬼也有喉头和胸膛的话,如果她的剑刺中的是两个人,这两个人必死无疑。因为她的剑几乎把两个鬼从中间剖开。
      鬼会不会死?如果鬼会死,鬼死了会是什么?
      两个鬼变成了四个半鬼,污血喷了御风一身,然后鬼倒下。两声惨烈的声音响起,两个淡淡的身影从鬼的身子被剖开处纵出来,一掠而过,是不是鬼死后灵魂也会脱离原来的躯体?
      人死以后叫鬼,鬼死以后呢?御风没有追赶,穷寇莫追这倒不是御风的风格。御风的哲学里只有除恶务尽这个词。她没有追赶的原因只是因为,她起火了!
      喷在御风身上的鬼血忽地一声就燃起来了燃烧,御风的全身己被火围住,火是黑火。御风屏住呼吸,她手中的剑挥向身上的火。这火仿佛是被神魔下了咒一般,沾上御风的剑,竟然在剑在燃烧起来。
      火在御风身上熊熊燃烧,她的发,衣服,五脏似乎都要烧起来,五内俱焚!
      御风弃剑,盘腿坐下,五心朝天,疾呼:“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她念的是《金刚经:法会因由分》,火是魔火,佛能诛魔。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刹那,一股清凉之气从丹田处升起,御风心火己灭,身上的大火却还有燃烧。这个世界,岂非早就是道消魔长?要不了一盏茶的时间,御风就会被烧成了一团焦炭!
      客栈内有一人夺门而出,转眼间己至御风身旁,此人反手从身后的包袱中取出一柄寒气逼人的刀,拔刀斩身御风!
      除了刀王彭小风,谁会把一大包刀背在身上呢?江湖传说中他的包袱里有一百零八把刀,遇上不同的对手他总是能因人制宜,用不同的刀来克敌。
      这次他取出的是什么样的刀呢?刀在挥动之时,发出耀眼的光芒。没有人能形容它的寒意,也许这刀原本就是千仞山峰的积雪。也没有人能形容它的冷意,莫非这刀的前生根本就是万载的寒冰?更没有人能形容刀的艳意,就如初怀春的少年面对情人惊艳的一眸。
      这把刀就这样带着寒意、冰意、艳意斩向冷血。
      冰当然是火的克星,无论是什么样的火,要浇灭它是好的办法就是用水和冰。所以御风还能完整地站在彭小风面前。
      “好一把寒冰之刀!”御风看着彭小风,她的眼里分明有某种有别于平时的温情。
      “己经不好了,”彭小风苦笑,他手里的刀只剩下一个刀柄。
      当寒冰遇上烈火,本就是玉石俱焚。
      “我欠你一条命,还有……”御风一字一顿地说,“还有一柄刀。”
      “是的,我现在包袱里只剩一百零七种刀了,”彭小风看着御风,眼中有了一丝笑意,“我少了一柄刀,但是多了一个搭档!”
      御风冷冷地看着彭小风,“谁说我们是搭档?”
      温晴和何焰脸色齐变。彭小风的笑意一下子凝固!
      御风:“我们不做搭挡,我们做朋友!”
      两人相对一笑,万言千语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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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11-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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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9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7:22 | 只看该作者
    第八回    梦

          全吴嘉会古风流。渭南往岁忆来游。西子方来、越相功成去,千里沧江一叶舟。至今无限盈盈者,尽来拾翠芳洲。最是簇簇寒村,遥认南朝路、晚烟收。三两人家古渡头。
          夕阳西下,黄河古渡头。
      渡头旁有一间古朴的小木楼,楼旁挑出一面幡,上书渡头酒家,铁划银钩,隐有名家之风。楼里己坐满了客,不外乎都是本地的挑夫脚力,庄汉闲人。这一群人平时喝酒总是划拳赌酒,吵吵闹闹,今天却一反常日的安静。
          让这群人安静下来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女人。而且是漂亮的女人。
          楼上就站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说不上有多美,她的眼并不大,她的腰身也不象一般的女子那样纤细,她的年龄也不算小了,脸上己有岁月的沧桑。
      可是只是你仔细看她,就会发现,她的眼不大,可是微微皱起时恰好象是天上的弯月,似乎能把人的心勾走;她的腰有点粗,走路时有一种奇异的扭动,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她的脸上有岁月的沧桑,可是只是你看到她的脸,你才能发觉,原来女人和酒一样,还是陈的香!
          她只是伸出一个手指,轻轻向身前一划。
      下面看着她的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她在指我呢,有几个刚成年的小青年长满了青春痘的脸上都充满了幸福的红晕。其实她是示意拉二胡的老汉和一个打抚琴的中年人。两人微微颔首,哀怨的二胡和如泣的琴声在空气中颤动。
          唱歌的女人终于开腔,竟是柳永的新词《平西江》。
      全吴嘉会古风流。
      渭南往岁忆来游。
      西子方来、
      越相功成去,
      千里沧江一叶舟。
          夕阳下的渡头,刚洗完劳作时泥土的庄稼汉,楚楚动人的歌女,如歌似泣的胡琴,这岂不是江湖中的浪子心目中最美的田园风光?
      刀王彭小风,疯棍何焰都是江湖中的浪子。
      没有一个少年没做过快意恩仇,鲜衣怒马的江湖豪杰梦,从这一点来说,他们无疑是此中的佼佼者,可是这仅仅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方面。你有没有想到过每一个凄风冷雨的夜里,每一个酒醒处的晓风残月下,每一缕微风都能唤起浪子浓浓的乡愁?
          喝完杯中酒以后,就该上路了,这里己经能看到伏虎山云遮雾绕的山头了。
      柒玥还在那里苦斗。此去是生擒强敌归还是热血洒红尘?
      谁都没有把握,但是谁都不会退缩。
          噫!一声长叹。彭小风忍不住从包袱中抽出一把长刀,刀长四尺,刃厉背厚。
      左手抚刀,眉微皱,以中指弹刀刃。其声如裂帛,又如龙吟,激昂雄浑,竟暗合宫商音律。刀王彭小风朗声和歌女之声:至今无限盈盈者,尽来拾翠芳洲。最是簇簇寒村,遥认南朝路、晚烟收。三两人家古渡头。
          歌女声如乳燕,宛转动人,余音绕梁不绝,刀王之声悲壮,沙哑雄浑,遥穿屋顶洞天。这一阴一阳,一柔一刚,竟配合得天衣无缝。
          冷静如御风也听得心头微微一颤,御风本没有家,人们都只能看到她的冷酷他的淡漠,谁也不会知道她的血比任何人的都要热。正因为她没有家,所以对那个温暖宁静与世无争的家的渴望她比任何人都要来得猛烈,她安静地听着,眼神热烈而向往。
      温睛偷偷地看着御风刚毅的侧面,她发现,御风其实才是所谓的性情中人,只不过她的感情只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流露而己。
      她为自己的发现而彻喜。
          歌己毕。抚琴的中年人扶着拉二胡的老汉颤微微地向人们收钱。刚才还听得如痴如醉的庄汉们一哄而散,只有店里的小二给了几文钱,丁丁当当地落在盘子中。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御风心中不禁长叹。当老汉端着盘子来到他们四人桌着的时候,四人都不约而同地从身上掏出几块碎银。
      同是天涯沦落人,谁知天涯浪子心?老汉想是许久不见这么多地银子,涕泪四流,给四人作了个长辑,孰料颤微微地一辑,老眼昏花想是没看到脚下被椅子拌了一下,不稳。中年人也扶不住,徐徐倒下长身而起,伸手扶住老汉。
          铮!二胡和古琴齐响。
      然后,场中的一切都变了,胡是京胡,琴己焦尾。
      胡底有剑,琴下是刀。
          谁能想到,最平静的表面往往隐藏着最大的凶险?
      就如最美丽的玫瑰花瓣下有着最尖锐的毒刺,最亲密的朋友会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最深地伤害你,最醇浓的美酒会消磨掉你的意志。
      二十年前一有一种神秘的的武器纵横天下,传说死在这种武器之下的人往往在脸上都有一种神秘的笑。很满足很惊艳的笑,仿佛至死还在享受着刹那的辉煌。这种武器就叫着孔雀翎。
          一切都来得太忽然,店中一切都变了。
      琴己变,人呢?
          抚琴的中年人手一扬,手中己从琴中抽出一把怪刀,琴仅尺五,刀却长四尺有余。彭小风的感觉就是这个中年人从一个小小的抽屉里拉出了一头大牯牛,而且刀还在长,刀迎风又长出尺余。
      转眼间,刀尖就到了彭小风的喉前,他的喉头甚至因刀的寒意起了一层粟皮。彭小风是烟雨楼精英中的精英七十二路星霜总统领,刀王彭小风。
      他背上的包袱中有大大小小一百零八把刀,可是他从没看到过这把刀。这把刀仿佛己入魔,吸取了魔的法力与诡异。又象是一条蛇,冷冷地噬向他的喉,而他己经来不及从身后取出任何一把刀。
          他只有手,他的手泛出淡淡的蓝,迎向魔刀!
          有人惊呼:“手刀!”
          有人统计过彭小风的刀,和他交过手的人一起计算, 可是从来都只计算出一百零七种,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的最后一把刀。原来就把刀就是手刀。
      刀就是手,手就是刀,当你身边没有任何武器的时候,你最好的武器就是你的手。还有什么比你自己的手更值得相信呢?当手刀遇到魔刀,会是什么结果?
          就在拉京胡的老汉颤微微地倒下的的时候,温晴忍不住怜悯之心,伸手搀住了老汉,所以她最先被制住。老汉从京胡中抽出剑的时候手指很奇异地在温晴的臂上轻轻一按,这当然是要命的一按。
      然后温大小姐就象一个醉汉一样软软地倒在桌上。因为有了这一按,所以何焰来得及用棍架了一下刺过来的剑。何焰架住了剑,但己经来不及挡住另一件武器。
      这武器也是乐器,京胡,胡琴的弦如利刃,己割伤何焰的后背。一声闷哼,血己经湿透了何焰的后背。
          没有人攻击御风,御风本是己方最强的一环,敌人却攻向其余三人。集中力量攻击对方的弱点,本就是杀手的格言。看来这两名杀手也是深诣此道。
      危急之间,御风也来不及出手救三人,于是温晴倒,何焰伤。
          中年人:“好手。”
      彭小风的眼如刀一般看着中年人,“好刀。”
      中年人:“再好的刀也没有手快。”
      彭小风:“再好的手也没有刀锋利。”
      中年人:“所以你受伤了,我没有。”
          “夜夜秋雨孤灯下,独孤夜,蔡长灯,你当然就是唐秋雨了。”御风冷冷地看着歌女。
      歌女倒也干脆:“我是。”
      “你刚才没有动手。”
      “我找不到机会。再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动手?”唐秋雨笑,鼻子皱得象一只刚偷到老母鸡的小狐狸。
      “不错,姓唐的人动手本就是一般人看不见的。”
          夜夜秋雨孤灯下,是诗,杀人的诗。
      独孤夜,蔡长灯,唐秋雨都是江湖中价格最高的杀手。
          “我己经动手了。”唐秋雨对着御风,笑颜如花。
          御风的剑出鞘,独孤夜,蔡长灯,唐秋雨神色齐凛,作为江湖中最成功的杀手组合,他们当然不止一次地研究过御风的剑,当然知道此剑的威力。聚神,准备挡住这石破天惊的一剑。
      谁也不知道,御风的第一剑斩向她自己,剑光带着一份凝重,二成无奈,三点落寂,四分萧杀。
      美人迟暮,壮士断腕本就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剧,一道鲜血从她手上溅出。
      皮肉的创面当然是那种触目心惊血肉模糊的颜色,手上蓝烟袅袅升起,诡异而凄美。
      就象一个梦,诡异而凄美的梦。唐秋雨还在微笑,她己经不再年轻,所以她笑的时候脸上有几条浅浅的皱纹。
      从何焰和彭小风的角度看上去,这微笑非但不显沧桑,竟然有几份惊艳的感觉。她鼻子上俏皮地皱起,充满了成熟女人的妩媚。
      就象一壶老酒,越陈越老越显醇厚。
      何焰和彭小风也不算很年轻,他们也早过了冲动茺唐的年龄,烟雨楼在京城的辖区本就包括风月场,销金窑。他们见过许多远比唐秋雨更美丽更漂亮的女人。
      可是,面对着这个女人的微笑,他们竟然控制不了自己。这不算年轻的女人就这样笑着,己勾起了他们内心最原始的冲动,他们的身体变得僵硬,最要命的是,身体的某些部位起了变化。
          要命的变化。
          唐秋雨当然要笑,从十三岁开始,她就从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中知道,笑本就是她最本能的武器之一。在很多时候,笑比唐门的很多暗器更有杀伤力。
      所以,她一直都不吝啬自己的笑,她甚至经常对着镜子煅炼自己的笑,让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能冲满了诱惑。她知道自己的笑是一场梦。
      一场春梦,一场让男人万劫不复的春梦。
          当她的组织从那种神秘的植物中提炼出那种奇异的药物时,她就开始把这种药物叫做梦。
      还有哪个名字比这个更准确呢?她的梦就涂在独孤夜的衣服上,独孤夜倒,御风在扶起独孤夜的时候中了她的梦。
      虽然御风及时划破伤手臂,逼出毒血,但梦己经侵入到她的每一雨肌肤中,每一滴血液里,这就是梦!
          每个人都有梦,少年渴求鲜衣怒马,佳人如梦,江湖人酒醒处杨柳岸梦断天涯,做生意的梦里总是财源滚滚,一本万利,深闺少妇梦中过客骑马含笑话桑麻。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不同的梦,你的梦里又是什么呢?但在梦里,结果却只有一个。醉生梦死,岂非是每一个江湖人最后的归宿?
      所以何焰和彭小风都己在梦中,他们的眼己闭上,脸上却挂着某种奇异的笑,是不是他们的梦远比他们的现实更美?一阵倦意袭来,御风的眼前出现了一间破落的屋子,几个又脏又臭的乞丐趴在她身上随意的肆虐着。
      这绝对是一个汗水淋漓的恶梦!
        御风闷哼,她用受伤的手抓紧了剑柄,受伤处血肉模糊,痛彻骨髓。伤痛有时能让人清醒,受伤越重,御风越能把潜力发挥至极致。
      就算是受伤,御风也是困兽,伤兽,困兽犹斗。
          但这一次问题是御风不止受了伤,还中了毒。“错,梦不是毒,它只是让人沉侵在自己的幻想中,这绝对是江湖中最有创意的武器。”唐秋雨笑。
          御风挥剑划破手与梦接触的部位。壮士断腕,御风断梦。
      御风的剑能准确的刺中黑暗中飞翔的蚊蝇,能击毙森林中最可怕最凶恶的虎豹,也能令最凶残的江洋大盗府首,一剑走江南,单骑闯七关,每一个风雨交炽的暗夜里都有无数的亡灵在她的剑鞘中嘶叫,撞击,蠢蠢欲动。
      问题是,御风真能割断自己的梦吗?
          每个人都不能舍弃自己的梦。
      从出生开始,梦就在你的血液里,在你的骨肉中,是你的骨中骨,肉中肉。在你唇上的胡茬慢慢变硬,举止与世俗的成熟越来越接近时候,你稳重地游走在人潮人海中,是不是会偶尔想起那个满面青春痘时的你那些无畏无惧的诺言和年少轻狂的理想?
      你会不会为落日下的一片残叶而触动你内心中最柔软的部位而感伤?在某个月上中天午夜酒醒的深夜里,你是不是因为一滴无助的露水而记起在你生命中留下尘埃的某个事或某个人而有种莫名的心痛?当你和情人卿卿我我难舍难分的时候而偏偏想起一个无论如何也不该想起的人,记起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

      唐秋雨从来没见到过说不会的人。人不可能没有自己的梦,无论你的身份尊敬或者是卑微,显达或者是平凡。
      梦就是这样一种药物,它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它的毒。凡是中了梦的人, 梦就会浸入你内心中最软弱的里面,不可能立即醒来。
          御风也不例外。
          十二岁时,破落的城隍庙中的那场恶梦,是她这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伤痛。谁不会想到红颜六捕中最坚忍的御风会有一个这样的梦。
          就在意识消失的那一瞬,御风用血肉模糊的手掌握着冰冷的剑鞘,掌心传来的痛苦让她有刹那的清醒,出剑。
      出剑,一式三招。
      攻向三人,不是三个人,是三个杀手,三个江湖中身价最高的三个杀手。
      夜夜秋雨孤灯下,独孤夜,萧长灯,唐秋雨。那事物攻到独孤夜眼前,她才发现他要面对的不是剑,而是一把剑鞘,很简单很简陋的剑鞘,御风的剑的鞘。
      独孤夜闷喝一声,刀己迎风长出数尺,那竟然是软刀,就在闷喝声中,刀己缠上剑鞘。江湖中用刀的人多如过江之鲫,用软刀的人却只有一种,戏子才用软刀,又不伤人又来得好看。
      独孤夜用软刀,却从来没有人夸他的刀使得好看。从来没有人看到软刀就如何杀人的,看过他出刀的人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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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3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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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丨一朵丶龍逍遥 发表于 2009-7-10 08:38:12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回      落花


          死在他刀下的人包括华山剑宗楚天长,下三滥何家最有前途的杀手一刀断魂何意思,就连烟雨楼刀术总教头刀王彭小风,一刀之下也受重伤,他出刀永远只有一个字,缠。
      他的刀本就叫缠刀,也有人称之为难缠之刀,难缠得很。
      早有人说过他的刀是如今江湖中最难缠的刀。他的刀不止一次地缠上敌人的喉。刀缠上御风的剑鞘,独孤夜在暗笑。只要御下这一击,御风永远不会发出第二招,瞎子也看得出她己是强弩之末。
      独孤夜算得不错,御风这一击确是最后一击。他只是算错了一点,他的刀缠不住御风的这一击。驭剑之术己是剑术中的极限。御风以驭剑之术来驱动剑鞘,江湖中能挡住的人不超过十名,独孤夜当然不在这十人之中。
        嘭嘭,御风的剑鞘冲破了缠刀,直刺他的喉!
      独孤夜又伸出手,剑鞘击穿了他的手掌,还是刚好刺在他的喉上。萧夜雨也是用剑,他的剑是琴下剑,本就是以诡异取胜,出剑的部位每每最匪异所思,单就实力而言,尚在独孤夜之下。
      他本就以为,杀人一定要凭武力,只是莽夫。他自认为不是莽夫,是雅士。
      他一向爱算计。杀人之后,他会墨迹淋漓地写上一句诗“东风无力百花残”。他自命风流,总以为自己是盘古开天辟地至今最雅的杀手,他自认为是江湖中最敬业的杀手。
      每一次任务前后他都会沐浴,更衣,焚香。对他而言,杀人是一种享受。只有象他这样的雅人才能体会其中的乐趣。任务前他还会虔诚地卜一卦,只有在占尽天时地利时他才出招,所以何焰在他一招之下就受了重伤。他永远会在最合适的时候发出致命一击。
      他知道御风逃不过自己的梦。要杀御风,这是最好的机会。只是他这次也算错了一点,有的人就算是垂死一击也远胜于一般人。
      困兽犹斗,作为杀手,错了只有一个结果。是谁的身子,在风中如标枪般挺立?
      手里还拿着一把古色古香的胡琴?蓝袍?长剑?看上去竟然这么眼熟?不就是我自己的身体么?还有,这标枪般的身体上竟然没有头,一任血水从颈腔中激射?莫不是?
          萧夜雨的落在灰尘中,凝固了一脸的惊讶。
          御风斩萧夜雨后,剑势一顿,剑自反手从肘下激射至唐秋雨。一剑三式,就在电光石火之间。剑身己来不及抽,袭向唐秋雨的是剑柄。
          唐秋雨眼睁睁地看着萧夜雨和独孤夜毙在御风剑下,却来不及施手相救。她早知道御风的剑以快著名,却没想到这剑快得这么可怕。
      老大的话在她的耳边响起----“要杀御风,就千万不能让她受伤,因为御风受伤时比平时最少快十倍。”
      她一直谨慎地等着御风伤后的一击,所以她还能够自保。唐秋雨矮身,手上多了一张七彩的小弓,一石三鸟!红橙黄三箭身向御风。

      唐秋雨对这三箭充满了信心,弓叫相思,箭名情人。以相思为弓,借情人为箭。天下谁人不多情?
      只要你还未到恩断义绝,慧剑断情,只要你尚有一丝感情感觉,就绝对躲不开这一箭。
          三年前,千手如来玉观音纵横江南,一人荡尽江南十八寨,风头一时无二,唐秋雨伏击他只用了一箭。一年前杀中原第一快刀手,七省镖局总镖头欧阳春,她也只用了两箭。
          御风,你的血真的是冷的吗?
      唐秋雨知道,这个外表很冷的人其实比每一个人的感情都要丰富。动手前她详细地看个这个年轻女孩的资料,她知道她远比一般人更敏感,更脆弱。
      她己经很尊重她的对手了,只要这三箭能缓一缓他的攻势,哪怕只是缓一下,御风必然支持不下去。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梦”袭来时支持两招,御风也绝不可能!
          他的意图就是缓,所以红橙二箭射向御风,黄箭射向温晴。射向御风的两箭至中途,橙箭忽然加速,击在红箭的中段。 红箭速度更快,流星般地射向御风的面目。
      橙箭却折了一下,先激向半空,然后再折下,从背后射向御风!黄箭才是她的目的。她知道御风看着身边的女子遇难,她绝不会袖手。
          围魏救赵。
          能格住这二箭的并不多,就算御风能格住射向自己的两箭,她也要返身再救温晴,这一番下来,她身上所中的梦己足己制住御风!
          御风的身形尚在半空激飞,她一挥手,手中的剑斩向黄箭。
      箭断,剑折,温晴围己解。
          但是红橙两箭齐簇射入御风身上,一前一后,血标出。御风格开射向温晴的箭后,眼前一花,一口血吐出,眼前一黑,己完全无力改变射向自己的两箭。
      也许是顾不上,也许是来不及,也许是故意?
      如同暗夜里的一道闪电,身上的痛楚让更激发了御风的斗志。
          御风闷哼。身形却不改,还是那一剑刺向唐秋雨!御风一剑刺向唐秋雨,唐秋雨再展弓。这次射出的不是箭,而是她自己。人在弦上,一触即发。
          这七彩小弓的威力煞是惊人,唐秋雨人己在半空,大声娇叱:“三个王八蛋还不出来!”
          御风一招走老,她手拄长剑,单膝跑下,面如紫金,喘了几口长气。
      御风心中不禁暗暗叫苦,她己经无法凝气发出第二招,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脚步开始浮动,她虽然利用剧烈的痛楚暂时制住梦不发作,可是现在,她的情况己经十分被动。
      她的眼前一片迷离,她几乎就要睡去,永远不想醒来。御风反手一掌,拍在胸前的箭簇上。
      这种箭头上有精巧的装置,一旦射入人体内,就不再是一支箭,而是绽开一蓬勾在人的身体内,箭头哪怕是挨着身体,也要剜出一两斤皮肉,御风吐出一大口鲜血。
      她不能倒下,她抬头,等人。
          还有三个王八蛋?
          第一个王八蛋是飘进来的。酒店的门是关着的,很破的柴扉,中间有两三寸宽的缝,这个人就从这门缝里钻了出来。象一阵阴冷的穿堂风。他走进来也没有好好地站着,而是飘浮在空气中,脸苍白,他的双眸中竟然没有瞳,只有眼白。他的脸对着御风。她用眼白盯着她。
          嘭!酒店的墙上出现了个人形的破洞。然后就有一个很凶的人从洞里走出来。黑的眉,大的眼,招风耳,狮子鼻。就连他红色的衣服也象是刚淋的鲜血一样,诡异而凶恶。他不算高大,也谈不上魁伟,可是就算一千个一万个人当中,你也可以一眼找到他。他站在御风面前,就象一尊凶神,好象还很愤怒。
      就在他出现在瞬间,连墙缝中的蟋蟀都停止了鸣叫。“游魂野鬼庞巨,四大皆凶何尚。”御风冷冷道。
      凶神发出杰杰的笑声:“不错。”
          御风注意到他们身上都缠着白纱,一个在左臂,一个在右膀。
      御风冷冷地说:“装神弄鬼,那天晚上就该杀了你们两个的。”
      庞巨:“拜姑娘所赐,今日加倍偿还。”
      御风眉一挑:“三个王八蛋,还有一个怎么不一起来?”
          唐秋雨从梁上一个翻身,也落在地下,俏脸如冰道:“我们三个人己经够了。”
      御风笑:“一般很少有人说自己是王八蛋的,姑娘实在是无愧此称号。”
      唐秋雨:“御风妹子,到现在你还笑得出,你还真是幽默。”
      御风:“还有一个王八蛋到底是谁?”
          庞巨和何尚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唐秋雨,就象看着一个死人。
      何尚:“你泄露了秘密。”
      唐秋雨的脸变得很苍白:“刚才太危险了,不过,幸好这里除了我们外,只有御风一个人听到,御风死了,这个人的身份还是秘密。”
      确实,这里的人中,温晴,彭小风和何焰都己经倒下,剩下的都是自己人。
      庞巨:“还有一个人听到。”
      唐秋雨何尚齐问:“谁?”
          “不是我。”
          三个人一起将头转向屏风后,一个人从屏风后走出来。一个小姑娘,一个身材均称的小姑娘,看样子不过十七八岁,从酒店中大打出手到现在,她也许是吓傻了,一直躲在屏风后。
          小姑娘一本正经地说:“几位一共打翻了四张八仙桌七把凳子三打碗碟,请付账。”
      何尚脸色一变,变得很温和,语气也仿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看着初恋的情人,他一下子变得笑容可掬:“是不是付了账就能走?”
           “当然。”小姑娘挺直了身子道:“除了这里的三两四钱银子,你还要偿还张家村男女老少一十三条人命。
           “至于你,”小姑娘把眼光转向庞巨:“七星镖局上下七十二条人命,湖北荆州一带三十六位黄花闺女的贞操,付起账了可能不是那么容易了。”
      “还有你,唐秋雨,七省镖局总镖头欧阳春一家上下四十八口,鸡犬不留姑娘行事也太凶残了一些,这个账又要怎么还?”御风看着小姑娘,忽然仰天长笑,吐出一大口鲜血,含笑倒下。小姑娘一个箭步冲过去搀起御风。
      “还撑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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