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物语

标题: 有个性!律师也被警告:勿擅自接受温州动车事件伤亡家属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丨一朵丶小扇    时间: 2011-7-28 20:39
标题: 有个性!律师也被警告:勿擅自接受温州动车事件伤亡家属求助
  温州司法局及律协下发紧急通知:“律师不得擅自接受遇难者家属求助”

  7月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来自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规定“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紧急通知》内容为:“7·23”动车事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救援行动,妥善安置伤亡旅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随着救援行动的结束,动车事故之后的法律处置问题将会摆上议事日程,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我市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各律师所和律师必须高度重视。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当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我们这里的确收到过这么一份通知,规定我们接到"7·23"动车事故家属法律帮助后,必须要上报市局律管处。”温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这个通知的意思就是让市里的律师对这个事件不要介入太多,如果介入也必须要向相关机构报告。“原本市里还有不少律师很有兴趣为死伤者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这个通知下发后立刻让这些律师不敢去接。就算家属找上门来,他们也只能把他们推到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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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搜狐、网易、和讯等链接均被删除。

截止本人发帖为止,东方日报的原文尚挺立不倒:http://www.dfdaily.com/html/21/2011/7/28/637176.shtml

人民网估计因为是视频版的原因,暂时也还存活:http://tv.people.com.cn/GB/14645/15271883.html

作者: 丨一朵丶封舞    时间: 2011-7-28 21:08
无语的XX。。。
作者: 丨一朵丶记忆    时间: 2011-7-29 00:09
。。。。乌纱帽
作者: 丨一朵丶妃蓮    时间: 2011-7-29 09:33
笑而不語。。。。。。。
作者: 丨一朵丶斷喬    时间: 2011-7-29 09:41
笑而不语
作者: 丨一朵丶盛世    时间: 2011-7-29 09:44
还好现已做出道歉 政府的人都这样
作者: 丨一朵丶月满    时间: 2011-7-29 11:24
为什么我觉得那啥党离尽头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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