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3名男子编谎言,将女老板从密云连人带车劫持到湖北,取走女老板银行卡中的8万元后,3人买机票让女老板回京。
昨日,3名男子涉嫌抢劫罪在密云法院受审,他们称自知犯法才送女老板返京。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连人带车劫到外地
昨日上午,嫌疑人吴某、张某和赵某站在被告人席上,最大的25岁,最小的19岁。
去年12月,吴某通过制作广告牌事宜,结识一广告公司老板朱女士。见朱女士打扮入时开着私家车,吴某便想弄点钱花。他找到张某和赵某一起干,三人合伙去买了电线和胶带。
检方指控,去年12月9日上午,吴某以做广告牌为由把朱女士骗到密云县巨各庄镇蔡家洼村村南工地,等在此处的张赵二人用电线捆绑朱女士,并用胶带封住嘴,扔进朱女士开来的速腾轿车后备厢内。
随后,三人开车将朱女士带到河北省保定、湖北省武汉等地。3人翻走朱女士包内的7000元现金,强行用朱女士的银行卡取现8万元。
据了解,张赵两人各分得5000元,吴某为身在湖北的女友买了2.2万元的首饰,给了女友及其家人5800余元。经鉴定速腾轿车价值13万元,涉案金额总价值22万余元。
送人被控“抢劫既遂”
途中,朱女士一再恳求三人放了自己,3人商量后给她订了武汉飞北京的机票,还给她打了辆出租车去机场。
庭审中,吴某称:“我们知道犯法了,就想让大姐(指朱女士)把车开走,大姐说路太远开不动,我们就决定买机票送她回去。”
事后,吴某又把速腾轿车开回北京通知朱女士去取。
朱女士回京后立即报案。今年1月份,吴某等人被警方逮捕。三人被控抢劫财物数额22万余元。
吴某的律师认为,抢劫中吴某并未对朱女士造成人身伤害,还买机票送她返京并返还汽车,希望法院从轻判罚。
但公诉人称,这些行为是吴某等人将朱女士劫持到湖北后对被害人的处置,汽车虽已返还,但已属抢劫既遂,不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除抢劫朱女士外,吴某还被指控3笔诈骗事实共涉金额57万余元。
公诉人认为,吴某数罪并罚应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张某和赵某应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本案昨日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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