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物语

标题: “新疆小偷”:让我们真的回家 [打印本页]

作者: 丨一朵丶小扇    时间: 2011-7-5 21:43
标题: “新疆小偷”:让我们真的回家
2011年6月,乌鲁木齐骄阳似火,伊力亚仍裹着一件长袖,遮住身上蚯蚓般的伤疤,因而时常被误认为是瘾君子。

伊力亚现在是一个火锅店的伙计,天生残疾的左手丝毫不影响他的厨艺。只是雨天的时候,被打断过的右腿就像掉进蚂蚁窝,感觉逐寸逐寸被撕掉。

5岁的时候,伊力亚被酗酒吸毒的父亲带到浙江,训练成一个职业小偷。在棍棒和巴掌中长大的他,充满了与年龄完全不相称的暴戾。后来,父亲以9万元的价格把他卖给人贩子,将他彻底推进绝望的深渊。三个月后,他带着被打残的腿逃了出来。

17岁的艾尔肯也有一个这么不负责任的爸爸。在他刚会走路的时候,父亲在一次烂醉中烧掉了房子。身无分文的母亲背着他奔波于南疆各地摘棉花。农忙的时候,他就睡在公园。一个开面包车的人骗走了他,在被推进一个黑房间前,艾尔肯看到了抽过来的带铜扣的皮带。

这些维族孩子或长或短地拥有过一个共同的身份——新疆小偷。他们大多来自贫苦或离异的家庭,被暴力所逼或谎言所骗,沦为失去身份的犯罪工具,四处流窜;年深日久,渐成祸害,所到之处,骗抢偷窃,本来是纯真美丽的花朵,却变成长在城市身上的疥疮,走在大街上,往往引来白眼和侧目。

新疆社科院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内地共有3万至5万名这样的新疆儿童。

很少有人关注到,其实这些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当成人社会以正义的名义惩戒他们的时候,从没有想过他们背后人贩子的拳头。暴力扭曲了他们的童年,也扭曲了人们的心灵。

现在他们回来了。他们的故乡正运用行政力量,试图让这种流浪儿童的现象成为永远的历史。这些孩子以各种方式被遣送回来。有些能找到原来的家,有些则永远成了孤儿。他们带着耻辱的伤疤回到人群,却未必被接纳。无形的伤害仍在继续。

就像亚力昆,这个或许过分悲观的孩子,需要用皮肉开裂的疼痛来麻醉自己。他待在一个离家数千公里的救助站内,前途渺茫。只要社工一转身,他的手上准出现一道新的伤口。现在他总是怒火中烧,发誓回新疆后要手刃当年骗走他的“买买提老叔”。

更加残酷的现实是:即使幸运地找到了家,接受了再教育,他们的未来也未见得光明。贫穷、冷漠和世俗的偏见,无不横贯于他们漫长的归途之上,阻挡着他们真正完整意义上的回归。每年,有近70%的接返儿童因为这些原因而再度离家。

就像这些孩子的眼神无声诉说的:“让我们回家。”——不仅仅是双脚重新踏上故土,而是心灵和未来都能重新找到温暖的家园。


回家以后,亚森江一直呆在家里,母亲在照顾他走后出生的弟弟。


亚森江的眼睛里依然会闪烁出与年龄不相称的痛楚。


特别喜欢玩牛头的库尔班,每天跟着爸爸和哥哥去夜市摆摊卖牛肉。


当被问到回来想做些什么时,库尔班低头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很多时候,库尔班不愿意面对未来。


目前,依明江住在乌鲁木齐叔叔家里,在一家火锅店里打工,学做菜。


依明江喜欢在晚上泡网吧、打游戏、看电影。


回忆起在浙江、福建的流浪生活,依明江沉默了。

作者: 丨一朵丶依兮    时间: 2011-7-5 21:47
唉。。。都是生活所迫
作者: 丨一朵丶坏孩子    时间: 2011-7-5 21:51
坏人都是社会逼的。
作者: 丨一朵丶腐莹    时间: 2011-7-5 22:08
扇,你过时了,上上周的南方周末做了头版了。
(好吧我承认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病了)
作者: 丨一朵丶小扇    时间: 2011-7-5 22:22
丨一朵丶腐莹 发表于 2011-7-5 22:08
扇,你过时了,上上周的南方周末做了头版了。
(好吧我承认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病了)

这里不是新闻报纸。更不是时尚杂志,要赶时髦。有启示意义的文章,多少年都不过时。
作者: 丨一朵丶萌萌    时间: 2011-7-5 22:31
可恶的父亲,可恨的人贩子,可怜的孩子~~~
作者: 丨一朵丶腐莹    时间: 2011-7-5 22:46
丨一朵丶小扇 发表于 2011-7-5 22:22
这里不是新闻报纸。更不是时尚杂志,要赶时髦。有启示意义的文章,多少年都不过时。

~~!这一期的头条。。国军老兵、、、
作者: 丨一朵丶戦魂    时间: 2011-7-5 23:27
唉,在上海这帮新疆的,人人讨厌!!
作者: 丨一朵丶永恋    时间: 2011-7-5 23:43
人们总会因为一个人而对整个群体产生厌恶。对新疆人如此,对外省人如此。
所以总会有仇视,其实谁天生想成为这样的人?
作者: 丨一朵丶月满    时间: 2011-7-6 06:03
因为新疆是我们邻省的关系……一直觉得挺亲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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