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物语

标题: 【投票】你以后还会捐钱给红十字会么? [打印本页]

作者: 丨一朵丶永恋    时间: 2011-6-26 11:12
标题: 【投票】你以后还会捐钱给红十字会么?
本帖最后由 丨一朵丶永恋 于 2011-6-26 11:14 编辑

媒体称公众错怪王石 捐红十字会10元都多余

【财经网专稿】记者 樊沙 记得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因为要求万科普通员工捐款以10元为限,万科董事长王石遭到网络和媒体的猛烈抨击。从这三天郭美美炫富事件来看,公众真是错怪王石了,对于红十字会这种没有监督也不愿接受监督的机构,哪怕是10元都捐得多余。

郭美美炫富事件,充分暴露了红十字会颟顸、傲慢、无能。诸多疑点尽管并非牢不可破,但都指向了红十字会,而红十字会迄今没有官方的澄清。虽然各路媒体一直在努力,“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汝鹏继续沉默”。红十字会法规处主任丁硕倒是一直在网络上舌战群儒,但又声明自己不是新闻发言人,不代表红十字会。自己出了事尚且如此遮遮掩掩拖拖拉拉,需要救助的灾民出了事,如何指望得上它?

这次郭美美事件还牵出一些历史照片,红十字会访问灾区居然十几辆路虎豪华越野车浩浩荡荡,简直像旅游多过像救灾。再联想到此前红十字会一顿饭万元的报道,以前围绕它身边的一些人不到一年从中产跃为暴富,试问这样的机构,你如何敢把钱捐给它?

从挪用捐款投资亏损的希望工程到郭美美事件牵出的红十字会,公众应该感谢红十字会拙劣的危机公关手段,让我们认识到了这类官方慈善机构的不透明和不诚信。对于慈善机构来说,透明、主动接受监督,公布每一笔捐款来源和用途,回应、澄清公众的质疑,是它生存的根基。没有这个根基,则公众就应该拒绝向它捐款。

因此,公众还是应该学习王石,有能力或条件的尽可能自己做慈善事业;没有能力或条件的,则尽可能在法律框架下做好自己的事情,为社会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这本身就是一种慈善。


作者: 丨一朵丶永恋    时间: 2011-6-26 11:23
转:【官妓郭美美】深度暴露了中国慈善制度的不合理,这为改变带了来希望。如果只是揭露和处理几个人,根本不解决任何问题。希望此事件促成以下改变。一 慈善机构必须公开善款帐目,接受公众监督。二 慈善事业必须向民间组织开放。(慈善本来就应该是民间组织,政府继续垄断慈善事业后患无穷)
作者: 丨一朵丶天云    时间: 2011-6-26 11:26
捐你妹  在中国捐钱 等于捐给国家 捐给某些人的口袋里
作者: 丨一朵丶专属    时间: 2011-6-26 11:37
从不捐钱啥的,果断最后项啊
作者: 丨一朵丶小芭    时间: 2011-6-26 11:49
我一向不参与这种捐赠活动
作者: 丨一朵丶小扇    时间: 2011-6-26 14:30
建议多捐款给一些名人建的基金会,因为他们拿自己的钱做慈善,相信会认真负责。

红十字会这种太庞大太官僚的机构,尤其在中国这样特殊的社会土壤下,滋生贪腐是难免的。
作者: 丨一朵丶细路    时间: 2011-6-26 14:36
我是紅會的- -不能不捐~~~~~
作者: 丨一朵丶依兮    时间: 2011-6-26 15:37
丨一朵丶细路 发表于 2011-6-26 14:36
我是紅會的- -不能不捐~~~~~

什么情况呢~~~~
作者: 丨一朵丶七宿    时间: 2011-6-26 19:11
就没捐过
作者: 丨一朵丶七宿    时间: 2011-6-26 19:11
就没捐过
作者: 丨一朵丶戦魂    时间: 2011-6-26 22:28
看人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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